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罰不當罪

近義詞 :罪不當罰

反義詞 :罪有應得 十惡不赦 賞罰分明

出 處 :《荀子

體 裁成語

屬 於 :中性詞

fá bù dāng zuì

罰不當罪是一個中國的漢語成語。拼音是fá bù dāng zuì,指處罰和罪行不相當。出自《荀子·正論》。

原文

《荀子·正論》:「夫德不稱位;能不稱官;賞不當功;罰不當罪;不祥莫大焉。」[1]

典故

戰國後期,趙國出了一位著名的思想家,名叫荀況,人們把他的著作稱為《荀子》。荀子對儒家思想有所發展,在人性問題上,提倡性惡論,主張人性有惡,否認天賦的道德觀念,強調後天環境和教育對人的影響。其學說常被後人拿來跟孟子的『性善論』比較,荀子對重新整理儒家典籍也有相當顯著的貢獻。

《荀子》這部著作共有三十二篇,其中一篇叫《正論》,是專門議論政治的。文中提出一個看法:國君要在百姓面前作出好的榜樣。殘暴的國君被推翻,如夏桀被商湯打倒,商紂被周武王消滅等,這些都是好事而不是壞事。

荀況主張刑罰要嚴明,犯罪的應根據罪行的大小,給予相應的處罰。如果殺人的不償命,傷人的不判刑,那就會縱容犯罪,擾亂社會。有人說:「古代沒有肉刑,只是象徵性地用刑。比如,不使用黥(qing)刑而用墨畫臉來替代;不使用劓(yi)刑,而用戴上草作的帽子來替代,這種辦法在昏亂的現代是行不通的。如果繼續這樣做,犯罪的人得不到應有的懲罰,犯罪行為將越來越多。

在闡述了上面這些情況後,荀況提出了自己的主張;一個人地位要和品德相稱,官職要和才能相稱,賞賜要和功勞相稱。如果不是這樣,弄得地位和品德不相稱,官職和才能不相稱,賞賜和功勞不相稱,處罰和罪行不相稱,那就會帶來極大的不幸和嚴重的後果。

視頻

罰不當罪

參考資料

  1. 罰不當罪,好故事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