罰俸,讀音為fá fèng,漢語詞語,意思是舊時官吏因過誤而停發薪俸若干時日的一種處分。 [1]
舊時官吏因過誤而停發薪俸若干時日的一種處分。
《舊唐書·張薦傳》:「﹝逢吉﹞罷相,裴度發其事,逢吉坐罰俸。」明·沈德符《野獲編·科場一·減場解元》:「御製文字,考訂不差,洪模妄肆詆毀,本當重治,姑罰俸三月。」清《睢州志·袁可立傳》:「疏上,奪俸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