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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主一号最早始于中国西汉,又称王主,为刘姓诸侯王女的位号。翁即父,王即诸侯王,是指诸侯王嫁女时均亲自主婚,和天子不为女主婚不同,因此称之为翁主、王主。 中国辽代早期辽太宗耶律德光的第二个女儿耶律嘲瑰被称为嘲瑰翁主,辽代明王耶律安端的女儿在被称为蔼因翁主。这两位辽代翁主均记载于《辽史·卷七十八·列传第八·萧海瓈传》中。[1]
含义
西汉 从汉朝开始,只有皇帝的女儿才能称为“公主”,诸侯王的女儿则称为“翁主”,亦称王主,即后代郡主。翁即父,诸王嫁女,均亲自主婚,与天子不为女儿主婚者不同。翁主者,即父主其婚之意。
见《汉书·高帝纪》颜师古注。比较著名的翁主有汉武帝时期的淮南王刘安之女刘陵、江都王之女刘细君和楚王之女解忧公主等。 《汉书·高帝纪下》 “女子公主”条下解释说:如淳曰:“公羊传曰‘天子嫁女于诸侯,必使诸侯同姓者主之’,故谓之公主。 百官表‘列侯所食曰国,皇后、公主所食曰邑’。帝姊妹曰长公主,诸王女曰翁主。”师古曰:“如说得之。天子不亲主婚,故谓之公主。诸王即自主婚,故其女曰翁主。翁者,父也,言父主其婚也。亦曰王主,言王自主其婚也。高祖答项羽曰‘吾翁即若翁也’。扬雄方言云‘周、晋、秦、陇谓父曰翁’。而臣瓒、王楙或云公者比于上爵,或云主者妇人尊称,皆失之。”” 这样,翁主就比公主低了一个等级。也是从汉代开始,皇帝的姊姊称为“长公主”,皇帝的姑姑为大长公主,加上“大”“长”的字样是表示尊崇。 《后汉书·卷十下·皇后纪第十下》 :“汉制,皇女皆封县公主,仪服同列侯。其尊崇者,加号长公主,仪服同蕃王。诸王女皆封乡、亭公主,仪服同乡、亭侯。肃宗唯特封东平宪王苍、琅邪孝王京女为县公主。其后安帝、桓帝妹亦封长公主,同之皇女。”东汉时的公主一般是“县公主”,如光武帝的女儿为舞阳公主、涅阳公主等等,舞阳和涅阳都是县名,诸王的女儿一般为乡公主、或亭公主;曹魏时期诸王女同东汉时期如夏侯徽之母德阳乡主、嵇康妻长乐亭主(长乐亭公主)。晋朝的公主则是“郡公主”,因为公主封号之前是郡名,如晋武帝女平阳公主、晋明帝女南康公主。这样的“县公主”和“郡公主”也可以简称为“县主”和“郡主”,所以两汉到晋的县主和郡主都是皇帝的女儿,南北朝时期北魏诸王的女儿有的被封为县主、有的被封为乡主,北齐以及南梁的诸王的女儿则许多被封为公主如北齐扶风公主、南梁浔阳王萧大心的女儿安固公主等。 汉代的王的女儿被称为“任”,如《汉书·王莽传》说:“其女皆为任。”古书的研究者认为“任”其实是当时女子爵位的称呼。
辽代 辽代早期有关于皇女与王女被称为翁主的记载。 《辽史·卷七十八·列传第八·萧海瓈传》 记载:”萧海璃,字寅的哂,其先遥辇氏时为本部夷离堇。父塔列,天显间为本部令稳。海璃貌魁伟,膂力过人。天禄间,娶明王安端女蔼因翁主。应历初,察割乱,蔼因连坐,继娶嘲瑰翁主。上以近戚,嘉其勤笃,命预北府宰相选。顷之,总知军国事。时诸王多坐反逆,海璃为人廉谨,达政体,每被命按狱,多得其情,人无冤者,由是知名。汉主刘承钧每遣使入贡,必别致币物,诏许受之。年五十卒,帝愍悼,辍朝二日。“嘲瑰翁主即耶律嘲瑰是辽太宗耶律德光的第二个女儿,未被封为公主就死了。蔼因翁主是明王耶律安端之女,这两人先后都嫁给了萧海瓈。
朝鲜 另外,朝鲜王朝君主的庶女亦称翁主。
琉球国 于琉球国,无实际封地的王女、王妃,称之为翁主,相反的,有实际封地的王女、王妃则称为按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