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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神修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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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神修院(英语:Holy Spirit Seminary)是香港一座富历史的修道院,属于天主教香港教区,是培育有志献身服务教区的青年成为神父的地方。
圣神修院位于香港黄竹坑惠福道6号,原址属创办于1931年的华南总修院(英语:South China Regional Seminary/Regional Seminary of South China)。华南总修院于香港日治时期曾一度停办,复办后又因大陆政权更迭,华南地区没有修士前来而停办。罗马教廷传信部于1964年将华南总修院移交予香港教区管理。同年,原址位于薄扶林太古楼、一块由巴黎外方传教会所捐献的土地的圣神修院(于1957年成立)迁入华南总修院原址发展。
圣神修院现时除了是香港训练天主教神职人员的重要地方外,也为教友提供神哲学培训、图书馆、朝圣及参观导赏等服务,以及开放教区文物室予已预约人士。
圣神修院平日不对外开放,但有每月一次名为“聆风乐祷”的祈祷活动,供公众人士参加。
历史
需求及议决
在1900年以后,香港的天主教教育步入了正轨,而圣召人数也增多了。教会要为意欲成为司铎的青年提供适当的教育。初中的教育可以透过小修院进行。小修院的修生增长得很快的要把大修院的修生挤出去了。主教座堂旁的房子本可收容小修生,而修院方面实在需要多一幢的楼宇去供大修生用七年来读毕哲学和神学。然而,对牧区而言,为了少数的大修生而准备适当的教员是困难的。而中国其他地区亦在面对同样的问题。以往在澳门和槟城的大修院都为周围教区的修生提供教育,亦有好些修生被送往罗马或欧洲受训。然而,随著大修生的人数上升,要有另外的方法了。最后,华南众牧区认为需将各地的大修院合成一所,而新的大修院不是只为一个牧区服务,而是为整个地区服务。 1922年,首任宗座驻华代表刚恒毅总主教已有意在香港成立一所总修院,以便培训华南地区有意修道的青年。1924年, 刚恒毅总主教在上海召开第一届中国天主教会议,会议的其中一项议决为在中国全国成立共14所总修院。华南总修院即为1936年前成立的十一所总修院的其中一所。[1]相比起其他中国国内,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一两年间停办的总修院,华南总修院从1931年10月开课至1964年移交予天主教香港教区为此,共历33年,是当中办学年期最久的一所。
选址
刚恒毅总主教递予教廷传信部的书信表示当时的香港总督金文泰愿意为修院地皮及其他有关事项,以及提供“有关的便利”。他在信中亦曾表现他视察过香港郊区的一些土地,他记述“……位于山脚,地点甚佳,且离市区不远,海陆交通都很方便。”若要购买那块面积共十万平方公呎的土地,刚恒毅总主教推测约需美金3000元。
他亦向传信部表示那时为相当适合建院的时机,更清楚指出无论香港发生甚么政治或经济危机,香港仍会受英国管辖,所以推论香港乃安全之地;在此地建院亦能方便接触各华南代牧区,而且也不会牵涉任何政治性的问题。而当时的主教们亦认同在香港建立总修院最佳的培训条件予有志于训导及牧养教众的人士。但需一提的是,当时在政治不稳的中国大陆仍有十所总修院相继落成。
另有说法指华南总修院选址于香港是由于当时适合于华南建立总修院的城市只有广州,但广州代牧区是由法国的巴黎外方传教会所牧养,而当时的法国政府一直反对罗马教廷与中国建立外交关系,若华南总修院建于广州,运作必会受制于法国政府,而在香港建院则恰好可以回避这个政治问题。
购地
香港宗座代牧区的恩理觉主教于1927年3月11日首次去信予当时的香港总督金文泰表明刚恒毅总主教欲于香港建一总修院之意。信中亦表示经过选择后,恩主教希望在香港南区香港仔深湾坟场邻近一带购地以建修院,而预算的购地及建筑成本将为二十万港元。在后来的信件中,恩主教表示将以每英亩1000港元的价钱购入,而馀款亦会于3年的年期内偿还。
由于该地段位近坟场,亦有坟地可能位于地段内,政府首先派遣东华医院之人员前往坟地考察,但该地树木丛生,有好些墓碑已不能认清被葬者为谁。由于当时东华三院之人员正忙于处理于马头围之起坟工程,故在修院地段内之坟墓只有留至1928年之清明节后再作打算。
1927年12月22日,地段正式通过将以私人合约的形式售出。而东华医院有关方面亦于1928年3月9日指出起坟工程将于该年的清明节前完成。同年7月30日,政府有关方面将地皮之售价定为6400港元,而界石之费用则为31.25港元,费用合共为6431.25港元,而每年需缴交的地税为640港元。恩主教虽以土地为教育用途为由去信申请只需缴交“象征性的地税(a nominal Crown Rent)”,不果。最后,香港南区香港仔深湾坟场邻近一带的乡郊建屋地段315号于1928年9月3日售予香港宗座代牧区。
关于当时购地的情况,现时的圣神修院则在2009年12月13日的《公教报》中流出一个说法,指当时觅地困难,枢机及主教便发了起一个一百八十天的敬礼,叫信友们向圣女小德兰祈祷,祈求这位传教区的主保赐恩,使修院能顺利建成,并许下诺言,如圣女助佑,修院将奉她为主保,每年于其瞻礼举行大礼弥撒,以示谢意。最后修院于1930年10月3日,即圣女小德兰瞻礼启用。据当时《公教报》所述,当时立下的羊皮谕旨乃存于拉丁文石碑之后,直到今天。
唯根据田英杰神父所著之《香港天主教掌故》,恩主教是在1927年12月25日和几位耶稣会神父视察黄竹坑的土地时,一致认为是合适的地点,并许下了三个诺言,分别是把未来修院的圣堂献于中华圣母、在五年内每月朝拜圣体一小时以及每年隆重庆祝圣女小德兰瞻礼。1930年10月3日是华南总修院的奠基仪式,而1931年11月1日,即诸圣瞻礼日,华南总修院才正式开幕,并奉献于中华圣母。而石碑内的羊皮卷,根据《香港天主教掌故》引述的教区档案,上面所写的是建筑师的资料。
建设
在总修院建筑时,圣伯多禄工程处先行负责兴建华南总修院的全部费用,然后各涉及的教区及修会将会在之后的二十年内分期摊还所有费用——于1926年先支付地价,在之后的日子再支付其馀费用。由于主催建立华南总修院的决策者为教廷传信部,因此除了有份保送修生来受培育的教区外,传信部亦会负担一部份支出。而由于华南总修院的主权属教廷传信部,传信部也要没有财力的代牧区承担经费。 但最终经费仍不足以将计划中之修院完全建成,而只能完成原先计划中的四合院设计的3分之1。
在人手方面,刚恒毅总主教起先希望华南总修院由道明会(当时负责在福建省的几个教区)管理,但遭到拒绝;最后总修院被委托由爱尔兰耶稣会管理,所以日后的六名院长均为爱尔兰籍耶稣会士。耶稣会之后在主持华南总修院的三十四年间,没有要求当中的修生转入耶稣会,亦没有派遣修生到华南总修院攻读。
生活经费
各在华南总修院的修生的生活费用均由派出之教区及修会承担,而教廷传信部亦会给予各教区及教区拨款及津贴。自1949年后中国大陆的政权变更,不少的修士南涌至华南总修院,除了之前所提及来自传信部及教区的财力支援外,总修院亦为部份修士寻找捐助者以支持院中修生的生活,其中生活费及学费会直接支付到总修院,而零用钱则交予修生。
基本上,修生在进入修院后是不用再花钱的,而院方亦不希望修生在日常生活之外再花金钱,以训练修生节俭。零用钱会由校方供给,实报实销。但亦有一些来自香港的修生自备零用钱,能买一些日用品。至于北方来的修生如果没有零用钱则将所需的日用品列成清单,交了院长,再由校内工友购买,费用则在修院中报销。修生若从家中带来零用钱,则会交由院方保管,于放假时发还,供回修生自己使用。修院亦容许修生的家人支令零用钱。至于有捐助者的修生,有时在来自捐助者的信中亦会收到零用钱。
晋铎及晋牧
华南总修院34年间共有230位毕业生成功晋铎,第一批晋铎的神父有冯息尧、刘荣耀和叶荫云(于1934年晋铎)。众毕业生当中出了一位枢机(前香港教区胡振中枢机)、一位总主教(前古晋教区总主教锺万庭总主教)、15位教区主教或辅理主教。具有主教职务而未曾有主教职份(如监牧、教区长或教区署理)的毕业生则有七人。
有不少在第二次国共内战爆发之前晋铎的中国神父后来回到中国大陆服务,有一些在1949年之后才来修读的修生也有不少在学成后返回国内。到了1950年代,不少学成后的修生不能返回中国大陆,故留在香港,一部份的神父名义上仍属原有的教区,工作上则借予香港教区,而他们的生活费则由原本的修会负责。到了1970年,香港教区主教徐诚斌主教宣布欢迎所有居于香港的华南总修院毕业生全部改属香港教区圣职班,华南总修院毕业生外借予香港教区的情形才告结束。
华南总修院的毕业生除了外借予香港教区一途外,亦可选择转往其他教区,不过不同于一般的例子,华南总修院的毕业生若要转往其他教区,除了要有本人、旧教区及新教区的同意外,亦要有教廷传信部的同意。
停办
虽然华南总修院于1945年后复办,但由于自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华南地区再也没有选派修士前来,所以罗马教廷传信部于1964年将华南总修院的院址交由香港教区管理,当时原位于薄扶林太古楼一块由巴黎外方传教会所捐献的土地的圣神修院就此迁入华南总修院原址发展。虽然由耶稣会管理的华南总修院就此停办,但耶稣会士们依然有在这新成立的教区修院中任教授职,扮演著重要的角色。至2009年,仍有三位耶稣会会士于圣神修院任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