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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電力株式會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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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電力株式會社,是台灣日治時期由台灣總督府設立半官半民的電力公司,成立於1919年7月,本社位於臺北市書院町,為台灣電力公司的前身。其與臺灣銀行、臺灣拓殖為日治時期臺灣的三大國策會社。
沿革
背景
台灣日治時期最早的民營電力公司為1897年成立的「臺北電燈株式會社」,然而在隔年即因資金募集困難而解散。1902年,由從事造林業的土倉龍治郎成立台北電氣株式會社,向台灣總督府提出在台北市新店設立龜山發電廠的計畫。1903年,台灣總督府將台北電力株式會社轉為公營的「臺北電氣作業所」,並在1906年7月完成龜山至臺北市區的電力輸送網。1905年10月15日,台北市成為台灣第一個有電燈的城市。隨著台灣用電量增加,用電申請踴躍,臺灣總督府將其從地方改為中央直轄,成為「臺灣總督府電氣作業所」。1908年7月,改隸屬臨時臺灣工事部;而臨時臺灣工事部在1909年10月改稱土木部。1911年10月,又改為總督府直轄的「臺灣總督府作業所」,專營電氣與自來水事業。為達到全台電力普及的目標,台灣總督府亦在同年開放民營電力公司設立,在台灣電力株式會社成立前,全台各地已有其他十多家電力公司。
發展
1918年,台灣總督府向日本內閣提出日月潭水力電氣工事大要。明石元二郎就任台灣總督後,開始推動這個計劃。1919年,以官民合營的方式,成立台灣電力株式會社,由高木友枝任首任社長,土木局長角源泉出任副社長。松木幹一郎在1929年至1939年擔任台灣電力第三任社長,台灣電力的事業在其任內有顯著發展。在1940年以前,臺灣電力株式會社的供電範圍只有臺北州、部分臺中州、部分臺南州與部分高雄州,其他地區由地方的電力公司供電。在1944年由臺灣電力株式會社合併東台灣電力株式會社後,才由臺灣電力完成了臺灣電業的一元化發展。在太平洋戰爭期間,美軍轟炸台灣,台灣各地電廠及電力網受損。
戰後
1945年,日本投降,結束第二次世界大戰。中華民國接收台灣,將台灣電力株式會社改組為台灣電力公司,隸屬於經濟部資源委員會。在新的台電公司主管率領下,台電台籍技師與台南工專、台北工專學生、留任的日籍技師,以及從大陸過來的技師,一起逐步恢復台灣的電力系統。
其他電力公司
臺灣電力株式會社以外的電力公司可分為三個系統,分別為台灣合同電氣株式會社、臺灣電燈株式會社和東臺灣電力株式會社。其發展脈絡如下[1]:
- 台灣合同電氣株式會社
- 位於桃園街。1920年合併桃園、澎湖、朴仔腳、台東、中港、台灣電化而成立。1940年併入台灣電力。
- 臺灣電燈株式會社
- 位於嘉義市。1932年,由嘉義電燈株式會社併購新竹電燈株式會社,同時更名為「台灣電燈株式會社」。1940年併入台灣電力。
- 東臺灣電力株式會社
- 位於花蓮港市。於1922年由1917年成立的「花蓮港電氣株式會社」合併玉里與鳳林電燈株式會社;1940年,併購台灣合同台東區營業所及新港與里壟電燈,並更名為東部電氣株式會社。1943年,被「東台灣電力興業株式會社」收購,合併為「東台灣電力株式會社」。1944年併入台灣電力。
- 恆春電氣株式會社
- 位於恆春街。1923年成立,1940年併入台灣電力。
- 南庄電氣商會
- 位於南庄。1924年成立,1940年併入台灣電力。
廳舍
臺灣電力株式會社的廳舍位於臺灣總督府後方,原為建於1907年的臺灣總督府民政部土木局廳舍,在土木局於1925年裁撤後,改由臺灣電力使用。其建築在二戰時遭美軍空襲炸毀,戰後改建為國防部博愛大樓[2]。
影片
參考文獻
- ↑ 吳政憲. 民營電氣會社之發展與整併 (PDF). 臺灣學通訊. 2019-09-19.
- ↑ 凌, 宗魁. 紙上明治村2丁目. 遠足文化.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