芝麻湾惩教所及芝新惩教所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芝麻湾惩教所(英语:Chi Ma Wan Correctional Institution)及芝新惩教所(英语:Chi Sun Correctional Institution)皆是香港惩教署辖下的女性惩教院所,位于离岛区大屿山芝麻湾半岛东部芝麻湾道,邻近芝麻湾码头的地方。惩教署在芝麻湾的惩教设施可追溯至1956年芝麻湾监狱的启用,其后因香港越南船民问题,将芝麻湾监狱改建成难民营,之后越南船民增多,署方在原监狱旁边加建临时营舍。[1]
介绍
随著港府遣返船民,这两处难民营分别变回芝麻湾惩教所及改为芝麻湾戒毒所,而芝麻湾戒毒所在2005年再改为芝新惩教所。[1]由于女性惩教院所收容量不足,署方决定将两间惩教所的女性犯人调迁到扩充完成的罗湖惩教所,并于2010年关闭以待重建。
简介
芝麻湾惩教所是惩教署的一所中度设防的女子惩教所,位于芝麻湾道333号。于2007年,芝麻湾惩教所有338个收容额,收纳人次为433人,即是超额收容。而芝新惩教所是一所低度设防的女子惩教所,位于芝麻湾道303号。芝新惩教所原本作为芝麻湾戒毒所,曾是香港法例第244D章的《戒毒所(芝麻湾戒毒所)令》指定的戒毒所[2],于2005年改为普通的惩教所并更名,芝新惩教所在2007年有278个收容额,收纳人次为352人,同样有超收情况。
历史
芝麻湾惩教所的所在地原为华民政务司署社会局(今社会福利署)开设的残疾人士护理院。1955年,惩教署前身——监狱署接管这间护理院,开展重建工程,并于翌年完成,是首间开放式监狱。顾名思义,开放式监狱是没有铁丝网围墙的营房,而且犯人能在职员带领下走出仓门,一般会去帮忙植林或修筑附近道路,1966年启用的塘福监狱也采用开放式监狱设计。
参考文献
- ↑ 1.0 1.1 Antiquities and Monuments Office. Archaeological Impact Assessment for Redevelopment of Chi Ma Wan Prison Area, Lantau Island (PDF). Hong Kong: Leisure and Cultural Services Department. 2009-05: 2 [2020-02-23].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19-10-24).
- ↑ 第244D章 《戒毒所(芝麻湾戒毒所)令》. 电子版香港法例. 香港特别行政区律政司. [2020-0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