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国家调查局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菲律宾国家调查局是在曼纽尔总统的提议下于1936年11月13日成立的,其前身是调查处,成立的依据是联邦法令第181条。当时,菲律宾政府委托纽约城市警察局经验丰富的托马斯·杜根警长(该人同时还是美国联邦调查局特工,是当时联邦调查局里唯一的菲裔美国人)组建一个类似于美国联邦调查局的机构。成立之初,由于坚持了严格的招募标准,在300名申请者中只有45人被吸收进调查处[1],这些人的职业包括:医生、化学家、摄影师、指纹专家、速记员等。
历史
在被日本占领期间,调查处并入菲律宾国家税务局。二战结束后,美国陆军最高司令部将先前在调查处工作的人员全部招募为调查员,并开始组建菲律宾国家调查局。从那时起,调查局的职能就不断扩大。1947年6月19日,根据菲律宾共和国第157号决议,国家调查局被重组。1947年10月4日,菲律宾总统颁布了第94号行政命令,国家调查局获得了其正式的称号。国家调查局最初是协助宪兵队开展侦查和调查工作的,自1960年以来,还承担了培训高级警官、管理刑事实验室的任务。
职责
菲律宾国家调查局的主要职责是:调查犯罪及其他违法活动,维护公共利益;协助其他执法部门开展调查或犯罪侦查活动;为法院、检察部门、警察机构提供犯罪信息、技术支持和物证鉴定服务;调查涉及政府部门的行政或民事案件;建立和维护犯罪科学实验室,促进科学技术在犯罪调查中的应用;与政府其他部门或地方机构密切配合,维护和平和秩序。此外,国家调查局还负责发放有关证件,并根据不同的证件种类收取不同的费用,例如:修改姓名、办理收养、申请商业许可证、持枪证(需交纳165元),外籍人士申请加入菲律宾国籍办理身份证明(需交纳415元),申请移民、办理结婚证、身份证、海员签证、海员工作证、本地就业证、海关通行证、国外旅行证需交纳115元。初次申领上述证件时,公民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通常情况下,如果申请人居住在马尼拉,上述证件可在30分钟内申领到手,但当遇到有同名的申请者时,调查局需要作进一步的调查,两天以后才能发证。菲律宾国家调查局所崇尚的价值追求是高尚、勇敢、忠诚。
机构设置
菲律宾国家调查局是一个非军事性组织,隶属于司法部,总部设在首都马尼拉。调查局设局长一人,局长助理一人,副局长六人,分管特别调查、地区业务、情报、技术、行政事务和审计工作。调查局的直属机构包括:会计处、统计处、预算处、内务处、人事处、外勤处、培训处、规划和审计处、反欺诈和计算机犯罪处、反绑架和武装劫机处、反人口走私处、渎职犯罪侦查处、有组织犯罪侦查处、背景调查处、维护管理处、反间谍处、施工管理处、投诉记录处、犯罪侦查处、指纹鉴定处、电子和通讯处、电子数据处理处、化学实验室、武器调查处、综合服务处、国际机场调查处、国际刑警处、知识产权保护处、鉴定和档案处、法律评估处、调查局图书馆、车辆调配处、测谎处、印刷和出版处、公共信息办公室、讯问处、研究和分析处、妇女儿童保护处、安全管理处、特遣队、特别行动小组。情报局内设的法律评估部门负责为局长及其他业务部门提供法律咨询,对调查报告进行法律评估,开展法律研究,同时对本局调查活动的合法性进行全面监督。调查局将菲律宾全国划分成13个大区[2],在每个大区设立若干个地区办公室。调查局地区办公室的数量已增至37个。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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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菲律宾国家调查局 ,搜狐博客,2013-04-05
- ↑ 菲律宾地名与行政区划,博雅地名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