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辛-石井协定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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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辛石井协定为美日密约,是西元1917年11月2日美国国务卿蓝辛和日本全权代表石井菊次郎间的外交换文。美国承认日本在中国享有特殊利益,两国政府重申在中国尊重"门户开放"和"机会均等"的原则。此协定于西元1923年被废除。
协定起源
西元1917年11月2日,日本外务大臣石井菊次郎与美国国务卿蓝辛以分割在华殖民权益达成协定,而得名。 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日本乘欧美列强无暇东顾之机,竭力扩大在华殖民权益,招致美国的不满。 西元1917年日本派特使石井菊次郎赴美国,与国务卿蓝辛谈判。石井要求美国承认日本在华利益,蓝辛则提出日美共同"尊重"中国领土完整与门户开放的反建议。几经争斗,双方为避免正面冲突,美国国务卿蓝辛和日本大使石井在华盛顿于当日达成政府间交换公文,并订立"蓝辛-石井协定"[1] 。协定规定:美国承认日本在中国拥有特殊利益;日本再次同意美国的门户开放政策,承认美国享有机会均等的权利。公然背著中国,划分殖民势力范围。这是日、美两个帝国主义拿中国主权作为交易的分赃协定,激起中国人民强烈反对,北京政府也声明不予承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