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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可立(1562年-1633年),字禮卿,睢陽(河南睢縣)人。萬曆十七年(1589年)進士,歷蘇州府推官。彈劾應天巡撫,平反蘇州太守石昆玉冤案。 [1]袁可立執法不避權貴,“至犯令抵罪者,雖寵近必行,似歐陽永叔。
”萬曆二十二年( 1594年),擢拔為山西道監察御史,吳民簞酒相留,哭送百里不絕。曾官登萊巡撫,期間成功遊說劉興祚歸明。天啟三年(1623年)三月十二日,朝鮮西人黨的李貴、李適、金自點等人在仁穆王後的協助下,召集軍隊在綾陽君(後來的仁祖)的別墅發動政變。袁可立表示:“看得廢立之事,二百年來所未有者,一朝傳聞,豈不駭異。”[2]。並上書朝廷,力主討伐。 [3]朝鮮派出使團前往登州拜見袁可立。後因直諫觸帝怒,削職為民,史稱“震門之冤”。 [4]罷官期間,袁可立與友結詩社。泰昌元年(1620年),起尚寶司司丞,歷太僕寺少卿。官至兵部尚書太子少保。歷經萬曆、泰昌、天啟、崇禎四朝。晚年崇信道教,在睢州建袁家山[5]。 崇禎帝為袁可立敕建的“三世尚書坊”。有子袁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