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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守侗(1723年-1783年),字执冲,山东省长山县人。清朝政治人物。
乾隆九年(1744年)举人出身。入赀授内阁中书,充任军机处章京。历迁侍读、吏部郎中。考选江西道御史,授浙江盐驿道道员。乾隆二十八年(1763年),任广西按察使,因父丧丁忧归里。
乾隆三十四年(1769年),守丧结束,命以三品京堂仍充任军机章京。补太僕寺卿。历迁吏部、刑部侍郎、顺天府尹等职。乾隆四十一年(1776年),迁户部尚书。次年调刑部。四十六年(1781年),甘肃监粮舞弊事发,酿成大狱,乾隆帝认为守侗“勘验不实”,将其革职留任,因母丧丁忧去职。
次年,又授直隶总督。乾隆四十八年(1783年)卒,赠太子太保,赐祭葬,諡清悫。《清史稿》卷324有传。
主要成就
袁守侗为官公正,为乾隆帝所信任,并多次委派其到地方办理重大案件、查处贪污腐败官员。无论是处理云南布政使钱度贪污案、总督彰宝亏空兵粮案、知府苏墧贪污案还是震惊清廷的四川松岗站员冀谷勋侵蚀军需粮米案,袁守侗均能秉公依法处置。
在直隶总督任上,袁守侗致力于处理河务工作,修坝筑堤,疏通积水,保一方百姓之平安。
史籍记载
《清史稿·袁守侗传》
《阅微草堂笔记》卷二
家庭成员
祖父:袁景芳,官至陕西平庆道按察使司副使。
父:袁承绂,官至户部河南司郎中。
人物评价
乾隆帝评价:"袁守侗稳重踏实,才能和操守均为优秀,为朝廷效力多年,名扬内外。得知袁守侗病后未痊愈,屡次令其加以医治,并派御前侍卫前往探视,安心调理,以求痊愈。得知他去世,甚为惋惜。"
纪晓岚评价:"袁守侗以处理经济事务得当为人们所知,以操守清正而载入史册。"
后世纪念
袁守侗神道碑位于山东省滨州市邹平县焦桥镇东平村东北,碑高3.1米,宽0.86米,厚0.31米。为清乾隆年间所立。碑文记载清户部、刑部尚书袁守侗官讳、爵位及赐葬谥号。
1984年定为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参考资料
- 《清史稿》卷324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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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王际华 |
户部汉尚书 乾隆四十一年三月辛卯-乾隆四十二年十一月甲戌 (1776年5月7日-1777年12月17日) |
繼任: 梁国治 |
前任: 周元理(署) |
直隶总督 乾隆四十五年-乾隆四十六年 (1780年-1781年) |
繼任: 英廉(署) |
前任: 英廉(署) |
直隶总督 乾隆四十七年-乾隆四十八年 (1782年-1783年) |
繼任: 刘墉(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