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袒護 清 陳康祺 《燕下鄉脞錄》卷七:「﹝ 隆科多 ﹞徇庇 阿錫鼐 、 法敏 ,將倉場分賠之案,巧為袒護具奏。」
基本信息
中文名 袒護 [1]
拼音 tǎnhù
基本介紹
袒護 tǎnhù
近義詞
反義詞
欺負、揭發
[be partial to;give unprincipled protection to;shield]
解釋:偏袒維護。指出於私心而無原則地支持或庇護某一方[1]
造句:看來中立國家不袒護那一邊。
出處:清 陳康祺 《燕下鄉脞錄》卷七:「﹝ 隆科多 ﹞徇庇 阿錫鼐 、 法敏 ,將倉場分賠之案,巧為袒護具奏。」
《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第九一回:「媳婦啊!你不要說我袒護兒子,我這是平情酌理的說話。」
老舍《四世同堂》六:「為反抗 大赤包 ,她不能不袒護 小崔 。」
參考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