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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決,是一個漢語詞彙,拼音是cáijué,釋義為裁判、斷定,是法律仲裁程序的最後一個環節。裁決作出後,審理案件的程序即告終結,因而這種裁決被稱為最終裁決。[1]
基本資料
注音:cáijué 例句:作出裁決的時間被進一步延長了。
引證解釋
亦作「 裁決 」。意思是經過考慮,作出決定。 《魏書·宋世景傳》:「 世景 明刑理,著律令,裁決疑獄,剖判如流。」 明 馮夢龍 《東周列國志》:「國有大政,先告仲父,次及寡人。有所施行,一憑仲父裁決。」 《古今小說·汪信之一死救全家》:「適郭某所言,出於至誠,並無半字相欺。從與不從,早早裁決,休得兩相擔誤。」 田北湖《與某生論韓文書》:「苟非好學深思,心知其意,使儒墨之是非曲直,瞭然於心中,不足以持其平而救其蔽,馴致降伏,受我裁決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