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覃士冕(1914—1981)广西东兰县人。壮族。他出身贫苦农家,曾在土地革命时期、解放战争时期立下赫赫战功,为中国人民的解放事业做出了不朽贡献。建国后,被授予少将军衔,并担任广州军区工程兵政治委员[1]、海南军区副司令员、广西壮族自治区政治协商会议副主席等。
1981年因病卒于广州,终年67岁。
人物简介
覃士冕于1914年出生于广西东兰县坡毫区那串屯的一个壮族农民家庭。1929年参加百色起并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同年参加中国工农红军。1931年由团转入中国共产党。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任红七军政治部青年干事、红三军团第五师十三团特派员、红三军团保卫局侦察科员、第四师十二团特派员。参加了长征。抗日战争时期,任八路军一一五师三四三旅六八六团营组织干事,补充团营政治教导员,六八六团政治处组织股副股长,教导第五旅十三团政治委员,滨海军区二十三团政治委员,二十三团团长,滨海军区第三军分区副司令员。解放战争时期,任滨海军区第二军分区司令员,警备第十一旅政治委员,滨海警备旅旅长,华东野战军第三纵队副司令员,渤海军区司令员。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1年9月任广西军区参谋长、副司令员,1955年被授予少将军衔。荣获二级八一勋章、二级独立自由勋章、一级解放勋章。1956年广州军区公安军司令员,1957年广西军区第二政治委员,1963年任广州军区工程兵政治委员,1965年任海南军区副司令员。1969年离职休养,住进了桂林干部休养所。是广西壮族自治区政治协商会议副主席。1981年9月27日因病在广州逝世,终年67岁。
人物生平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任红7军政治部青年干事[2],红3军团第5师13团特派员,红3军团保卫局侦察科科员,第4师12团特派员。参加了长征。
抗日战争时期,任八路军115师343旅686团政治处组织股副股长,八路军教导第5旅13团政治委员,滨海军区第3军分区副司令员。
解放战争时期,任滨海军区经2军分区司令员,警备第11旅政治委员,滨海警备旅旅长,华东野战军第3纵队副司令员,渤海军区司令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1年9月任广西军区参谋长、副司令员,1956年任广州军区公安军司令员,1957年任广西军区第二政治委员,1963年任广州军区工程兵政治委员,1965年任海南军区副司令员。1969年离职休养,住进了桂林干部休养所。是广西壮族自治区政治协商会议副主席。
1955年被授予少将军衔。荣获二级八一勋章、二级独立自由勋章、一级解放勋章。1981年9月27日因病在广州逝世,终年67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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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少将军衔 广州军区工程兵政治委员 覃士冕简介,亚东,2016-9-30
- ↑ 覃士冕:铁心跟着红军走,河池网,2016-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