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騙集團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詐騙集團,是以欺詐或引誘手法,不誠實及不合法地獲取金錢等利益之犯罪組織。與個人不一樣的是,這些組織常有上下領導的關係。隨著時代的發展,複雜的詐騙集團科技水準不但日漸提高,也已經出現跨國業務,要求新犯罪成員具備一定程度的語言能力等。
政治詐騙
這類屬於操作部分人士的政治傾向,透過成立團體方式,佯稱能滿足其政治幻想,輔以虛假的資料來吸引參與者,再利用申辦各種自製文件,如自製身分證、護照及車牌等,騙取政治獻金等財務上的好處。
電話詐騙
這裡指的是透過當地電話、長途電話、固網電話、行動電話、國際電話、網路電話等項受害者進行詐騙之行為,騙局內容多種多樣,有假冒檢察官說妳犯案要求把錢匯到監管帳戶,也有假冒熟人聲音稱被綁架,也有佯稱你中獎需要匯稅金等。[1]。
求職詐騙
在多國普遍出現的模特兒公司詐騙之類騙案,也有較軟性的就業推銷法,依受害程度不定有的國家並不列為犯罪或者被歸為契約民事糾紛等,設計騙局者往往利用法律知識營造一份有陷阱的合約,導致受害人日後舉證困難。
主要類型
金光黨
早期存在於台灣民間的一種街頭現象,利用一個人的同情心、貪婪心而產生的一個詐騙做局,結合各種托兒形成一種集團結構。
碰瓷黨
利用投機取巧的詐騙手法,如假車禍、假事故等等向他人索取賠償,也有稱為「屏風黨」者;碰瓷黨早期則是盛行中國大陸觀光地區,投機者將易碎的瓷器自製意外來敲詐外來觀光客而得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