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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究色彩不是奢侈行为(席慕容)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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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究色彩不是奢侈行为》中国当代作家席慕蓉创作的一篇散文。

作品原文

讲究色彩不是奢侈行为

当我读大一的时候,有一天早上升旗,我穿了一件鲜红的裙子站在草地上,大概太醒目了,有位训育师长走过来,他要求我以后要穿朴素一点,不要穿太鲜艳的衣服。他认为,那样就过于奢华,有失学生的风度。我在那天早上就不以为然,到今天仍然不以为然。因为,人类有权可以生活得多彩一点,同时,暗的颜色并不表示简朴,一块黑色的丝绒,比一块红色的棉布哪个才是真正的奢华呢?

其实在古代,我们中国人的色彩感是非常强烈而优美的。只要仔细观察庙宇与宫殿的彩画,便能令我们现代人感到吃惊与惭愧。我国现代名建筑家卢毓骏先生曾经在他所著的《中国建筑史》里,写了下面一段话:

——中国之建筑,乃色彩之建筑也。若从中国建筑中除去其色彩,则所存者,等于死灰矣,中国建筑内外全体皆以色处理而不留一寸之隙。

不仅是建筑,我们祖先遗留给我们的艺术品也是充满了丰富的色彩。可是,很奇怪的,现代的中国城市却普遍缺乏色彩感,除了灰色还是灰色,要不然,就是些又方便又好用的瓷砖。能给孩子们一个美丽社区,该是我们这一代的理想与责任了。

以我们的能力,现在也许不能马上做到。可是,有一件事情,却是年轻的中国母亲人人都能做到的,那就是,给孩子第一次买蜡笔时,给他买一盒三十六色的。

千万不要因为他年幼,因为他没有经验,因为他刚开始画,就给他买一盒最小的六色的蜡笔,那你就失策了。

因为,在你给他一盒三十六色的蜡笔时,你所付出的是金钱,但你所得到的是孩子因有充分选择而得到了的丰富的色彩经验。而在你给地一盒六色的蜡笔时,你所得到的是少数的金钱,但你所损失的,却是初次的最好的教育机会。

一般说来,在婴儿出生后四个月左右,就可以有辨别色彩的能力,而完成所有色彩的感受,大概要在周岁以后了。但有时候因为环境的影响,有些孩子到了五、六岁仍不能把色彩归类。也就是说,他们无法给色彩一个正确的名称,不过他们可以举出一种相似的物体来说明。例如,我有一次问一个四岁的女孩:

“小华,你的鞋子好漂亮!是谁买给你的?”

“我妈妈。”

“这双鞋子是什么颜色的呢?”

“是……是草地的颜色。”

又好像一个三岁的男孩不会说黄色,可是,他很正确地指出:他爸爸的车子是“香蕉色”。所以,孩子们早已认识了这些颜色,所差的只是给它们一个正确的名字罢了。

真正重要的,是教孩子多观察色与色之间的不同,还有它们相互配合所产生的微妙效果。不过,这里面有一个困难。

因为对色彩的感觉程度,不单是人与人之间有差别,就是同一人的一对眼睛,也仍然会稍有差别。这是因为眼球里的透光体(角膜、前房、水晶体、玻璃体的总称)、虹彩与脉络膜等着色有差异,同时网膜的视神经细胞和视觉的神经中枢彼此多少有差异的关系。两眼的差别,大部分的人都极微弱,平常自己都不会觉得。

根据专家的分类,普通视觉正常的人,按照心理与生理的普遍发展来看,从出生一年以后到童年时代,可以说是色彩的经验期,少年时代为学习期,青年时代为成熟期,壮年以后为衰退期。

因此,我们在与幼儿相处时,要特别注意这些个别,以及年龄差异的问题。

有些父母本身偏爱某一种或某几种颜色,因此,在他们给幼儿添置物品时也常会受本身偏好的影响,这样子是不太妥当的。因为幼儿是个完全独立的个体,我们该尊重这个个体自身的权利,应该多给他提供一些色彩,让他有一次丰富的经验。

因此,自然界的一切颜色变化在此仍然是最好的导师。我们可以带儿童观察天空在暗、阴、雨时不同的颜色,稻子在刚插秧时的嫩绿与快收割时的金黄,海水的深蓝与碧绿,蝴蝶的千变万化的翅膀,热带鱼的奇妙而绚烂的身体,孩子在其中可以得到的收获与快乐将是你我都想象不到的。讲求色彩绝不是一项奢侈的行为,而是上天赐给我们,要我们享受的丰盛的筵席。 [1]  

作者简介

席慕蓉,笔名还有萧瑞、漠蓉、穆伦•席连勃(蒙古语,即大江河)等。祖籍内蒙古察哈尔盟明安旗,1943年生于重庆,后随父母由香港迁至台湾。她从小酷爱绘画,1964年到比利时布鲁塞尔皇家艺术学院学习。后在台湾新竹师专美术科任教。多次举办画展,出版画册并获奖。1981年她“从来没有刻意去做过些什么努力”的诗集《七里香》由台湾大地出版社出版,深得读者喜爱。[2]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