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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語《子罕·第九·共三十一章》1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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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語

《論語》以一個人物,即孔子為中心描繪各種人物形象,這在中國古代典籍中是個首創。這些人物來自十分廣泛的社會階層,包括執政者、貴族、各種等級的官吏、軍隊首領、學者、隱士等。書中寫得最多的是同孔子關係最密切的弟子。

原文

子罕言利,與命,與仁。

【譯】

孔子很少講利,談及命,讚許仁。

【注】

《集釋》史繩祖《學齋佔畢》:子罕言者,獨利而已。當以此四字為句作一義。曰命曰仁,皆平日所深與,此當別作一義。與,如「吾與點也」、「吾不與也」等字之義。

【記】

就《論語》言,確極少講「利」。但屢次講「命」,講「仁」最多,超過百次以上。但多數註疏均釋作少講利和命和仁,與原書不合。亦有解作少言「利」與「命」、「仁」之關係者。

「利」可泛作「功利」、「利益」、「利害」解,孔子雖未直言,卻間接講得並不少。後儒以此章排斥工商,諱言「私」、「利」,但孔子有對子貢「億則屢中」的讚賞,而「庶之,富之」不也是某種「利」的延伸嗎?這一點與孟子並不相同。

「命」很難講。什麼是「命」?一般都說是「命運」、「宿命」、「命中注定」,大有不可抗拒的「必然」含義在內。我前面已說,恰好相反,「命」是偶然性。正因為是「偶然性」,人才難以預測、把握、知曉、控制,於是才有無可奈何的感嘆。如真是必然、規律、理勢,人就可以去了解、掌握而無須感嘆了。「命」之具有神秘性,正在於它是偶然、機遇,超乎人們的知識和想象。任何偶然和機遇都有原因,但不是必然性的理則,所以人們難以用理性的邏輯或經驗去推知,而常常通過巫術、占卜等非理性等方式去希望了解它。    但由於人們總習慣於按現實生活的理性原則去觀察認識一切,因此常常把偶然看作必然,把機遇看作宿命。把「命」說成「天意」,「命」便變成了「天命」。所謂「天命」,也就是「上天之命」,它變成了人的主宰,變成了統治、支配人們(包括群體和個體)生存和生活的某種力量、理勢和信念。但它到底是什麼,不把它歸結為人格神的意志、力量,便解說為所謂「客觀理勢」。總之,它成為人們所畏懼、服從、敬仰、膜拜的對象。有人假借它而行動作為、發號施令;有人接受它而順從匍匐、「安貧樂道」。從古代到今天,似乎一直如此。

因之,今日可以做的,似乎是應該去掉這一主宰人們的異己力量,將「命」不看作必然,而解作偶然。強調應該努力儘可能地去了解、把握偶然,來建立自己的命運。從偶然中去建立必然,從機遇中去把握生活,從主動中去開闢未來,而不是等待、接受、認同種種偶然,這就是自己把握命運,戰勝所謂「宿命」。這才是真正的「知命」、「立命」,這才是真正的主體性。對人類、群體或個體,均如此。

個人出生,被扔在這個世界便是非常偶然的。人類的存在,世界的存在,也如此。因此硬要去問一個「什麼是」、「為什麼」,是沒意義和難以回答的。實際這是一個「假問題」,不如不問。只問既有此世界,既有此生存,既有此人生,如何辦?如何活?依據什麼來活、來辦?如前面所說,孔子總以「如何做」來回答「什麼是」。因此也就少談「命」,多講「仁」。「命」是什麼,很難知曉;「仁」是什麼,卻可做到。如前所言,不是「 what」而是「 how」,才是儒學關注所在。

不獨儒學,道家亦然。《老子》五千言不能從本體論、存在論去理解(可惜多數學者均如此)。《老子》原與兵家有關。它講的「道」也是異常實用的「如何辦」、「如何做」。真是「運用之妙,存乎一心」;雖有理則,並無常規。所以「道可道,非常道」,如果能說道出來,也就不是「道」了。而「無欲」(無目的性)才可能客觀地觀看事理行走的微妙;「有欲」(有目的性)便可以主觀地抓住事物的要害(徼),如此等等。都是實用理性的行動辯證法,並非靜觀的宇宙論或本體論。

中國文化—哲學之所以重生成(becoming)大於重存在(being),重功能(function)大於重實體(substance),重人事大於重神意(神靈也完全服務於人事),也可說都是這種「知命」精神。

== 原文 == 

達巷黨人曰:「大哉孔子!博學而無所成名。」子聞之,謂門弟子曰:「吾何執?執御乎?執射乎?吾執御矣。」

【譯】

達巷地方的人說:「偉大的孔子,他博學,卻沒有成名的專長。」孔子聽了,對學生們說:「我干哪一行呢?趕車呢還是射箭?我趕車好了。」

【注】

《朱注》:執,專執也。射、御皆一藝,而御為人仆,所執尤卑。言欲使我所執以成名乎?然則吾將執御矣。

【記】

這章和上章一樣,也不好理解。依傳統註疏,勉強按字面譯出。當「通人」還是當專家?哲學家、思想家大多不是專家,於是孔子感嘆說:那我就當個最低級的專家吧。「六藝莫粗於射、御,而御又較射為粗」(李光地《論語札記》),說同朱注。如今在「思想告退而學問方滋」的當代中國,「執御乎執射乎」?還是不「成名」也罷。

== 原文 == 

子曰:「麻冕,禮也;今也純,儉,吾從眾。拜下,禮也;今拜乎上,泰也;雖違眾,吾從下。」

【譯】

孔子說:「用麻來紡織帽子,這是禮制;今天用絲織,儉樸,我跟隨大家。堂下作揖,這是禮制;今天改在堂上,傲慢,雖然違反大家,我還是堅持堂下。」

【注】

《集釋》《集解》:冕,緇布冠也。古者績麻三十升布以為之。……純,絲也。絲易成,……儉。

【記】

孔子對傳統禮制,有堅持有不堅持,即所謂「經」(原則性)與「權」(靈活性)。以此例看來,涉及原則性而必須堅持的,大都屬於直接聯繫內心情感的行為活動;可以不必堅持的,大多是純外在的儀文規矩。如「爾愛其羊,我愛其禮」,因廢除祭祀儀式,直接關係孝的內心情感與行為,所以必堅持;而「禮與其奢也寧儉,喪與其易也寧戚」,則表明一般地說純粹外在形式的儀文並不很重要。可見,孔學原以心理情感為根基。

== 原文 == 

子絕四——毋意,毋必,毋固,毋我。

【譯】

孔子斷絕了四種毛病:不瞎猜,不獨斷,不固執,不自以為是。

【注】

《朱注》:意,私意也。必,期必也。固,執滯也。我,私己也。

《集釋》:意,乃測度之義。朱子釋為私意,以伸其天理流行之說,已屬不合。陸王派直將「意」字解為「意念」之意,以無意為不起念,更為強經就我。

【記】

什麼是「我」?這是最大問題。活着的個體的「我」的「真實性」或「意義」何在?加繆(Camus)說自殺是哲學根本問題,即此之謂,即我活着的意義何在?為什麼我必須活?後現代的理論認為我已成為碎片,並沒有一個完整的我,我即是此時此刻。於是追尋「什麼是我」也就沒有意義了。這樣,人也就近乎動物,動物不需要有自我意識,不需要因果範疇,不需要想過去未來。當下的「存在」也即是無思慮、無理性的欲望、衝動、本能而已。人類由此反異化、反機器、反理性而最終走上動物之途?但是,人就是動物嗎?「我」就是碎片嗎?值得再思慮。孔子的「無我」與此距離太大了。「不自以為是」應包括不自以為真理在手和不以自己的得失、利益為原則或準繩。

== 原文 == 

子畏於匡,曰:「文王既沒,文不在茲乎?天之將喪斯文也,後死者不得與於斯文也;天之未喪斯文也,匡人其如予何?」

【譯】

孔子被囚禁在匡地,說:「周文王已經死了,文化不就在我這裡嗎?如果上天真要消滅這文化,那麼後人也就不會有這文化了。如果上天不願消滅這文化,匡人又能把我怎麼樣?」

【注】

《集釋》俞樾《群經平議》:畏於匡者,拘於匡也。《通典》引王肅注曰:「犯法獄死謂之畏。」是畏為拘囚之名,後人不達古義,曲為之說,蓋皆失之。

【記】

「後死者」是指孔子本人呢?還是指孔子之後的人?從後說。孔子以傳道即保存、傳遞「先王之道」自許,即今之所謂文化責任感、歷史責任感是也。

有人以此章言「天」,釋孔子為有神論者;因此章暗示上天將有意保存此文化,是以「天」為有意志有人格。其實孔子所言包括本章,於此仍相當含糊,並不明確,明確者似只賦予宇宙以溫暖的肯定生命的情感色彩而已。從《周易》到董仲舒以至宋明理學之理不離氣,良知不離感性,直到康有為、譚嗣同大講電即仁,以太乃仁等等,均此傳統:一種泛情感的人生觀和宇宙觀。程明道以醫家言「麻木不仁之仁」來解孔學,與譚嗣同所言「仁等於通」幾乎相同,均此泛情感哲學也。孔子將上古巫術狂熱之「情」化為此哲學之理性之「情」,其中包含人道(濟世救民)、人格(獨立自主)、歷史責任感(信義)等等,固遠不止於認識矣。但又含認識於其內,故又有後世之知行合一、格物致知等等學說。[1]

孔子

孔子(公元前551年9月28日-公元前479年4月11日),子姓,孔氏,名丘,字仲尼,魯國陬邑(今山東曲阜)人,祖籍宋國(今河南),中國古代思想家、教育家,儒家學派創始人。孔子開創私人講學之風,倡導仁義禮智信。有弟子三千,其中賢人七十二。曾帶領部分弟子周遊列國十三年,晚年修訂六經(《詩》《書》《禮》《樂》《易》《春秋》)。去世後,其弟子及再傳弟子把孔子及其弟子的言行語錄和思想記錄下來,整理編成《論語》。該書被奉為儒家經典。[2]

參考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