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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亚法,外文名:Caiaphas,基督教圣经人名。

基督教[1]佛教、伊斯兰教并称三大宗教。但是,基督教无论从规模,还是从影响方面,都堪称世界第一大宗教[2]。基督教在人类发展史上一直有着极为重要且不可替代的关键作用和深远影响。

简介

该亚法(希伯来语:יהוסף בר קיפא‎‎‎、希腊语:Καϊάφας、英语:Caiaphas),全名约瑟夫,该亚法之子(Yosef Bar Kayafa‎), 犹太大祭司,组织并参与杀害耶稣。该亚法也参与了犹太议会对耶稣的审判。该亚法生平主要资料来源是《新约》和约瑟夫斯的文献。除此之外,他在大祭司上业绩叙述的不多。

耶稣在世时,该亚法是犹大人的大祭司。大祭司是犹太人最高的合法首长,罗马占领时期其地位仅次于总督;他主持犹太公议会(最高法院),维持社会法规,并向罗马当局负责犹太民的奉公守法。有鉴于此,耶稣的传道事奉带来与日俱增的声望和其孚众的力量,自然引起该亚法的密切注视,他惟恐耶稣的传道会对民众的政治不稳和普遍存在的革命情绪发生刺激作用。那时奋锐党的活动正渐趋激烈,将必酿成公开的起义。

拉撒路死而复活之事(约11)引起的巨大骚动,终于使该亚法的不安达至顶点。他恐怕民众寻求政治弥赛亚的强烈愿望,会导致罗马人的武装干涉,于是便提出必须将耶稣处死的建议(约11:48-50)。约翰福音的作者指出,该亚法在他的建议中,不自觉地预言了耶稣之死有赎罪救世的性质(约11:51-52)。该亚法在耶稣被捕和受审之事上,都起了主要作用。犹太首领们商议处置耶稣,是在该亚法的府邸密议的(太26:3-5);初审耶稣也是在他的府邸,且是由他主持的(太26:57-68)。当耶稣在他追问下,承认是“神的儿子基督”时,该亚法撕袍裂裳,大呼“他说了僭妄的话”(太26:63-66)。五旬节之后,该亚法又主持公议会,在众犹太作出禁止使徒传道的决议(徒4:5-6)。福音书在记载耶稣被捕和初审一事上,略有不同。约翰福音十八章13节记耶稣被捕后,先押去见该亚法的岳父亚那,然后才带至公议会受审,但马太、马可、路加三福音书均略去此事;另外,马可、路加记公议会初审耶稣时仅提到大祭司,但未称该亚法之名。

亚那是该亚法前任的大祭司,公元6至15年在任,在任或卸任后,在犹太国事上都有持续性的重要影响。既此已可以解释何以路加记载施洗约翰传道,是在“亚那和该亚法作大祭司”(路3:2)之时;且记初审耶稣的公议会也提到大祭司亚那(徒4:6)。约翰记耶稣被捕后先押去见亚那,显明亚那在一般人心目中仍为“大祭司”。

据犹太史家约瑟夫记载,该亚法之任命是在主后18年,去任是在主后36年。大祭司的一切政教措施,都要仰承罗马总督的命令,他竟能维持18年之久,足见他是一个很有政治手腕的人。该亚法为罗马总督威特留所黜,后事不详。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