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產併購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資產併購是一個文化術語。
現代漢字是指楷化後的漢字[1]正楷字形,包括繁體字和簡體字。現代漢字即從甲骨文、金文[2]、籀文、篆書,至隸書、草書、楷書、行書等演變而來。漢字為漢民族先民發明創製並作改進,是維繫漢族各方言區不可或缺的紐帶。現存最早可識的漢字是約公元前1300年殷商的甲骨文和稍後的金文, 再到秦朝的小篆 和隸書, 至漢魏隸書盛行,到了漢末隸書楷化為正楷,盛行於魏晉南北朝,至今通行。
名詞解釋
資產併購(assetacquisition)是指一個公司(通常稱為收購公司purchasingcompany,acquiringcompany)為了取得另一個公司(通常稱為被收購公司acquiredcompany或目標公司targetcompany)的經營控制權而收購另一個公司的主要資產、重大資產、全部資產或實質性的全部資產的投資行為。被收購公司的股東對於資產併購行為有投票權並依法享有退股權,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按支付手段不同,具體分為以現金為對價受讓目標公司的資產和以股份為對價受讓目標公司資產兩種資產併購形式。
資產併購的法律特徵
1、資產併購中所涉及的資產是指被收購公司的全部資產或實質性的全部資產、重大資產或主要資產,交易涉及到被收購公司經營控制權的移轉,因此,交易應經被收購公司股東會決議通過,即被收購公司股東有投票權。
2、作為少數服從多數的補充,被收購公司的少數異議股東在資產併購中享有退股權(或估價權)。
3、資產併購交易完成後,被收購公司的法人資格一般還存在,收購公司受讓資產後,一般不承擔被收購公司的債務。除非雙方另有約定且不損害被收購公司債權人的利益或法律有明確的例外情況的規定。
4、資產併購涉及公司經營控制權的移轉和集中,因此受合同法、公司法的調整的同時,大規模的可能影響市場競爭的資產併購還受到反壟斷法的調整。
股權併購與資產併購
股權併購與資產併購的區別與聯繫具體有以下幾點:
1、併購意圖。併購方的併購意圖是為了取得對目標企業的控制權,體現在股權併購中的股權層面的控制和資產併購中的實際運營中的控制。雖然層面不一樣,但都是為了取得對目標企業的實際控制權,進而擴大併購方在生產服務等領域的實際影響力。
2、併購標的。股權併購的標的是目標企業的股權,是目標企業股東層面的變動,並不影響目標企業資產的運營。資產併購的標的是目標企業的資產如實物資產或專利、商標、商譽等無形資產,並不影響目標企業股權結構的變化。
3、交易主體。股權併購的交易主體是併購方和目標公司的股東,權利和義務只在併購方和目標企業的股東之間發生。資產併購的交易主體是併購方和目標公司,權利和義務通常不會影響目標企業的股東。
4、交易性質。股權併購的交易性質實質為股權轉讓或增資,併購方通過併購行為成為目標公司的股東,並獲得了在目標企業的股東權如分紅權、表決權等,但目標企業的資產並沒有變化。資產併購的性質為一般的資產買賣,僅涉及買賣雙方的合同權利和義務。
參考文獻
- ↑ 中華優秀傳統文化——漢字,搜狐,2022-03-30
- ↑ 華夏古漢字《金文》,搜狐,2022-0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