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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治通鑑·唐紀·魏徵直諫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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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治通鑑·唐紀·魏徵直諫出自《資治通鑑》,該內容講述了魏徵雖然貌不驚人,但是很有膽識和謀略,善於勸諫皇帝收回不合理的主意,因此常常犯顏直諫的故事。

【原文】

唐太宗貞觀二年(戊子,公元628年)

徵狀貌不逾①中人,而有膽略,善回人主意,每犯顏苦諫;或逢上怒甚,征神色不移,上亦為之霽威。嘗謁告上冢,還,言於上曰:「人言陛下欲幸南山,外皆嚴裝已畢,而竟不行,何也?」上笑曰:「初實有此心,畏卿嗔,故中輟耳。」上嘗得佳鷂,自臂之,望見征來,匿懷中;征奏事固久不已,鷂竟死懷中。

長樂公主將出降,上以公主皇后所生,特愛之,敕有司資送倍於永嘉長公主。魏徵諫曰:「昔漢明帝欲封皇子,曰:『我子豈得與先帝子比!』皆令半楚、淮陽。今資送公主,倍於長主,得無異於明帝之意乎!」上然其言,入告皇后。後嘆曰:「妾亟聞陛下稱重魏徵,不知其故,今觀其引禮義以抑人主之情,乃知真社稷之臣也!妾與陛下結髮為夫婦,曲承恩禮,每言必先候顏色,不敢輕犯威嚴;況以人臣之疏遠,乃能抗言如是,陛下不可不從也。」因請遣中使齎錢四百緡、絹四百匹以賜征,且語之曰:「聞公正直,乃今見之,故以相賞。公宜常秉此心,勿轉移也。」上嘗罷朝,怒曰:「會須殺此田舍翁。」後問為誰,上曰:「魏徵每廷辱我。」後退,具朝服立於庭,上驚問其故。後曰:「妾聞主明臣直;今魏徵直,由陛下之明故也,妾敢不賀!」上乃悅。

【注釋】

①逾:超過。

【譯文】

唐太宗貞觀二年(戊子,公元628年)

魏徵雖然貌不驚人,但是很有膽識和謀略,善於勸諫皇帝收回不合理的主意,因此常常犯顏直諫。有時正趕上唐太宗生氣惱怒的時候,他依然神態自若,唐太宗的神威也因此有所收斂。他曾經告假回去祭掃祖墓,回來後,對唐太宗說:「人人都說陛下打算臨幸南山,外面都已經嚴陣以待、整裝待發,可是您最後竟然沒去,不知是為何?」唐太宗笑道:「當初的確有此打算,但害怕愛卿再來責怪,所以就中途停止了。」唐太宗曾經得到一隻上好的鷂鷹,將它放置在臂膀上把玩,遠遠望見魏徵前來,趕緊把它藏在懷裡;魏徵站在那裡上奏朝政大事,過了很久也沒有奏完,鷂鷹最後竟然被捂死在唐太宗的懷裡。

長樂公主將要嫁給長孫仲為妻,因為她是皇后所親生,所以唐太宗對她疼愛有加,下令有關部門準備陪嫁的物品遠比皇姑永嘉長公主的多一倍。魏徵勸諫道:「先前漢明帝打算分封皇子采邑,說:『我的兒子怎能和先帝的兒子相比呢?』說罷便下令均分給楚王、淮陽王封地的一半。現在長樂公主的陪嫁,比長公主的多一倍,這不是與漢明帝的意思相去甚遠嗎?」唐太宗覺得他的話很有道理,便到後宮告知皇后,皇后感慨道:「我常常聽陛下稱讚魏徵,不知其中緣故,今天見其引征古代禮義來抑制君王的私情,才知道他真是輔佐陛下的國家棟樑呀!我與陛下是多年的結髮夫妻,倍受陛下的恩寵禮遇,每每講話還要察言觀色,不敢輕易冒犯您的威嚴。更何況是大臣,與陛下較為疏遠,可魏徵卻能如此直言強諫,陛下不能不聽從他的意見。」於是皇后請求唐太宗派人到魏徵家去,賞賜他四百緡錢、四百匹絹。並對他說:「聽聞您正直無私,今日終得以親見,所以賞賜這些。但願您能時刻秉持此忠心,不要有所轉變。」有一次,唐太宗罷朝回到宮中,怒氣沖沖地說:「我以後一定找機會殺了這個鄉巴佬!」長孫皇后忙問是誰惹惱他,唐太宗說:「魏徵經常在朝堂上羞辱我。」長孫皇后退去,隨即穿着朝服站立在庭院內,唐太宗大為吃驚地問她為什麼這樣做。長孫皇后說:「我聽說君主開明則大臣正直,現在魏徵直言進諫,不正是因為陛下的開明嗎,所以我怎能不向您表示祝賀呢?」唐太宗聽後隨即轉怒為喜。

【原文】

上宴近臣于丹霄殿,長孫無忌曰:「王珪、魏徵,昔為仇讎,不謂今日得同此宴。」上曰:「征、珪盡心所事,故我用之。然征每諫,我不從,我與之言輒不應,何也?」魏徵對曰:「臣以事為不可,故諫;若陛下不從而臣應之,則事遂施行,故不敢應。」上曰:「且應而復諫,庸何傷!」對曰:「昔舜戒郡臣:『爾無面從,退有後言。』臣心知其非而口應陛下,乃面從也,豈稷、契事舜之意邪!」上大笑曰:「人言魏徵舉止疏慢,我視之更覺嫵媚,正為此耳!」征起,拜謝曰:「陛下開臣使言,故臣得盡其愚,若陛下拒而不受,臣何敢數犯顏色乎!」

十年,魏王泰有寵於上,或言三品以上多輕魏王。上怒,引三品以上,作色讓之曰:「隋文帝時,一品以下皆為諸王所頓躓,彼豈非天子兒邪!朕但不聽諸子縱橫耳,聞三品以上皆輕之,我若縱之,豈不能折辱公輩乎!」

【譯文】

唐太宗在丹霄殿大宴近臣,長孫無忌說:「王珪、魏徵兩人,以前都曾是太子李建成的幕僚,與陛下為敵,怎能料到今天卻能在此一同飲宴。」唐太宗說:「魏徵與王珪因為盡心竭力地侍奉原來的主人,所以我才重用他們。然而魏徵每次進諫,只要我不聽從,那麼我與他講話,他也總是不做應答,這是為什麼呢?」魏徵回答道:「我認為事情不可為,所以才加以諫阻;如果陛下不聽從我的諫阻而我再要對陛下的話做應答,那麼事情就會被施行,所以我不敢應答。」唐太宗說:「暫且應答隨後再諫阻,又有何妨呢?」魏徵答道:「昔日舜帝告誡群臣:『你們不要當面順從,而卻在背後說另一套。』如果我明知不對而嘴上卻還要答應陛下的意見,那麼就是當面順從。這難道符合稷、契侍奉舜帝的本意嗎!」唐太宗大笑道:「人人都說魏徵行為舉止粗魯傲慢,而我卻越看越覺得他嫵媚可愛,正是這個原因啊!」魏徵聽罷趕緊起身離席,向唐太宗拜謝道:「這都是因為陛下的引導才讓我能夠暢所欲言,讓我得以盡效愚誠;假如陛下拒不接受忠言,那麼我又怎敢屢次直言強諫呢!」

魏王李泰一向頗受唐太宗的寵愛,有人稟報奏稱三品以上的臣子大都輕視魏王。唐太宗聽後勃然大怒,隨即召見三品以上大臣,對他們嚴厲責備道:「隋文帝的時候,一品以下的大臣悉數被親王們操縱羞辱,難道魏王不是帝王的兒子嗎?朕不過是不想聽任皇子們縱橫跋扈罷了,聽說三品以上的大臣大都輕視他們,假如我也放縱他們胡來,難道就不能對你們進行羞辱嗎?」

【原文】

房玄齡等皆惶懼流汗拜謝。魏徵獨正色曰:「臣竊計當今群臣,心無敢輕魏王者。在禮,臣、子一也。《春秋》:王人雖微,序於諸侯之上。三品以上皆公卿,陛下所尊禮,若紀綱大壞,固所不論;聖明在上,魏王必無頓辱群臣之理。隋文帝驕其諸子,使多行無禮,卒皆夷滅,又足法乎?」上悅,曰:「理到之語,不得不服。朕以私愛忘公義,向者之忿,自謂不疑,及聞征言,方知理屈。人主發言何得容易乎!」

鄭文貞公魏徵寢疾,上遣使者問訊,賜以藥餌,相望於道。又遣中郎將李安儼宿其第,動靜以聞。上復與太子同至其第,指衡山公主,欲以妻其子叔玉。

戊辰,征薨,命百官九品以上皆赴喪,給羽葆鼓吹,陪葬昭陵。其妻裴氏曰:「征平生儉素,今葬以一品羽儀,非亡者之志。」悉辭不受,以布車載柩而葬。上登苑西樓,望哭盡哀。上自製碑文,並為書石。上思征不已,謂侍臣曰:「人以銅為鏡,可以正衣冠,以古為鏡,可以見興替,以人為鏡,可以知得失;魏徵沒,朕亡一鏡矣!」

【譯文】=

房玄齡等人都惶恐驚懼得汗流浹背,不住地向唐太宗磕頭謝罪。唯獨魏徵正色道:「我私下裡認為當今的大臣們,肯定不敢輕視魏王。按照禮儀,大臣與皇子都是一樣的。《春秋》中說:周王的人縱然卑微低賤,也都位列諸侯之上。三品以上都是公卿大臣,陛下向來對其尊崇禮待。如果綱紀敗壞,固然不必說它;假如聖明在上,那麼魏王必定沒有羞辱大臣的道理。隋文帝驕溺放縱他的兒子們,使得他們舉止無禮,最終全部被殺,難道這值得後人效法嗎?」唐太宗高興地說:「說得處處在理,朕不得不佩服。朕因私情溺愛而忘卻公義,剛剛惱怒的時候,感覺自己很有道理;可是聽了魏徵的這一席話,才知道是自己理屈。身為君主怎能說出如此輕率不負責的話呢?」

鄭文貞公魏徵臥病在床,唐太宗派使者前去探病,賜給他藥餌,送藥的人絡繹不絕。唐太宗又派中郎將李安儼留宿在魏徵的府第,一有什麼動靜立即向他報告。唐太宗還和太子一同到魏徵家裡,指着衡山公主,準備將她嫁給魏徵的兒子魏叔玉為妻。

公元643年正月十七日,魏徵去世,唐太宗命令九品以上的文武百官全部到魏徵家裡弔喪,並賜給手持羽葆的儀仗隊和吹鼓手,陪葬在昭陵。魏徵的妻子裴氏說道:「魏徵平生勤儉樸素,現在用鳥羽裝飾旌旗,按照一品官的禮儀標準對其安葬,這並非死者的心愿。」所以全都推辭不受,僅僅用布罩着車子載着靈柩安葬。唐太宗登上禁苑西樓,望着魏徵的靈車痛哭不已,悲哀至極。唐太宗親自為魏徵撰寫碑文,並且書寫墓碑。唐太宗對魏徵的思念從來都沒有停止過,時常對身邊的近臣說:「將銅做成鏡子,可以用來整理衣帽尊容;將歷史當作鏡子,可以用來考察歷朝的興衰交替;將人當作一面鏡子,可以明白自己行為的得失。魏徵死了,朕的一面鏡子就這樣失去了啊!」[1]

作品出處

《資治通鑑》(Comprehensive Mirror to Aid in Government ),是北宋著名史學家、政治家司馬光(1019-1086)和他的助手劉攽劉恕范祖禹司馬康等人歷時十九年編纂的一部規模空前的編年體通史巨著。記載了從戰國到五代共1362年的史實。《資治通鑑》書名的意思是:「鑑於往事,有資於治道」,即以歷史的得失作為鑑誡來加強統治。《資治通鑑》全書294卷,約300多萬字,另有《考異》、《目錄》各三十卷。是我國編年史中包含時間最長的一部巨著。[2]

作者簡介

司馬光(1019年—1086年),字君實,號迂夫,晚號迂叟,陝州夏縣(今屬山西)涑水鄉人,世稱涑水先生。自幼聰慧,七歲時,以石破瓮搶救落水兒童,傳為佳話。1071年(熙寧四年),以西京留守退居洛陽,築獨樂園,專意編著《資治通鑑》。哲宗即位,高太后垂簾聽政,召還主國政,將新法廢除殆盡。1086年(元祐元年),拜左僕射兼門下侍郎,是年九月,卒於位,當政僅一年多。贈溫國公,諡文正。[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