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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汪伦(唐代李白所著的诗)
《赠汪伦》是唐代大诗人李白于泾县(今安徽皖南地区)游历桃花潭时写给当地好友汪伦的一首留别诗。
该诗的前两句是叙事,描写送别的场面,后两句是抒情,表达了汪伦对李白那份真挚深厚的友情。全诗语言清新自然,想象丰富奇特,虽仅四句二十八字,却是李白诗中流传最广的佳作之一。
作品原文
(1)
李白乘舟将欲行(2),忽闻岸上踏歌声(3)。
桃花潭水深千尺(4),不及汪伦送我情(5)。
字词注释
(1)汪伦:李白的朋友。
(2)将欲行:敦煌写本《唐人选唐诗》作“欲远行”。
(3)踏歌:唐代民间流行的一种手拉手、两足踏地为节拍的歌舞形式,可以边走边唱。
(4)桃花潭:在今安徽泾县西南一百里。《一统志》谓其深不可测。深千尺:诗人用潭水深千尺比喻汪伦与他的友情,运用了夸张的手法。
(5)不及:不如。
作品译文
李白乘舟将要离别远行,忽听岸上传来踏歌之声。
桃花潭水即使深至千尺,也比不上汪伦送我之情。
创作背景
此诗约为唐玄宗天宝十四载(755年)李白自秋浦往游泾县(今属安徽)桃花潭时所作。汪伦是李白的友人。历代出版的《李白集》、《唐诗三百首》、《全唐诗》注解,都认定汪伦是李白游历泾县时遇到的一个普通村民,这个观点一直延续至今,今人安徽学者汪光泽和李子龙先后研读了泾县《汪氏宗谱》、《汪渐公谱》、《汪氏续修支谱》,确知“汪伦又名凤林,为唐时知名士”,为汪华五世孙,与李白、王维等人关系很好,经常以诗文往来赠答。开元天宝年间,汪伦为泾县令,李白“往候之,款洽不忍别”(详见《李白学刊》第二辑李子龙《关于汪伦其人》)。后汪伦任满辞官,居泾县之桃花潭。按此诗或为汪伦已闲居桃花潭时,李白来访所作。
宋本《李太白文集》题下注:“白游泾县桃花潭,村人汪伦常酝美酒以待白。伦之裔孙至今宝其诗。”清代袁枚《随园诗话补遗》记载:唐时汪伦者,泾川豪士也,闻李白将至,修书迎之,诡云:“先生好游乎?此地有十里桃花,先生好饮乎?此地有万家酒店。”李欣然至。乃告云:“‘桃花’者,潭水名也,并无桃花;‘万家’者,店主人姓万也,并无万家酒店。”李大笑,款留数日,赠名马八匹,官锦十端,而亲送之。李感其意,作《桃花潭》绝句一首。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