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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弘恩
赵弘恩为中国清朝官员,于1734年6月18日-1737年2月10日期间,奉旨接替高其倬担任两江总督,事实上,稍早1733年10月起,他亦开始替代署理该官职。正式官衔为"总督两江等处地方提督军务、粮饷、操江、统辖南河事务"的两江总督,是清朝九位最高级的封疆大臣之一,总管中国江苏、安徽和江西三省的军民政务。
前任:
两江总督
任职期间:1734年6月18日-1737年2月10日
继任:
政绩
清康熙五十九年(1713年)重修隆中
参考资料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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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高其倬 |
两江总督(以湖南巡抚署理) 雍正十一年九月己卯-雍正十二年五月壬辰 (1733年10月8日-1734年6月18日) |
繼任: - |
前任: - |
两江总督 雍正十二年五月壬辰-乾隆二年正月庚子 (1734年6月18日-1737年2月10日) |
繼任: 庆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