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跌停板 |
中文名称: 跌停板 属类: 股市术语 释义: 跌到停止交易 |
跌停板是为了防止股票市场的价格发生暴涨暴跌而影响市场正常运行,有些股票市场的管理机构对每日股票买卖价格涨跌的上下限作出规定的行为,即每天市场价格达到了上限或下限时,不允许再有涨跌,术语称为停板。当天市价的最高上限叫"涨停板",最低下限叫 "跌停板"。[1]
解释
证券交易当天股价的最低限度称为"跌停板",跌停板时的股价称"跌停板价"。一般说,开市即跌停的股票,于第二日仍有可能惯性下跌,尾盘突然跌停的股票,庄家有骗线的可能,可关注。
为防止证券市场上价格暴涨暴跌,避免引起过分的投机现象,在公开竞价的时候,证券交易所依法对证券所当天市场价格的涨跌幅度给以适当限制。即当天市场价格涨或跌到一定限度就不得再有涨跌,这种现象专门术语即为停板。 当天市场价格最高限度称之为涨停板,涨停板时市价称之为涨停板价。当天市场价格最低限度称之为跌停板,跌停板时市价称之为跌停板价。
一般认为"跌停时放量为买入信号"表示有人在利用跌停接货,但是实际情况远不是这么简单,跌停板的操作是有一定难度的,剧烈的振荡会使不少人蒙受损失。
历史背景
跌停板制度源于国外早期证券市场,是证券市场中为了防止交易价格的暴涨暴跌,抑制过度投机现象,对每只证券当天价格的涨跌幅度予以适当限制的一种交易制度,即规定交易价格在一个交易日中的最大波动幅度为前一交易日收盘价上下百分之几,超过后停止交易。
中国证券市场现行的涨跌停板制度是1996年12月13日发布,1996年12月26日开始实施的,旨在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保持市场稳定,进一步推进市场的规范化。制度规定,除上市首日之外,股票(含A、B股)、基金类证券在一个交易日内的交易价格相对上一交易日收市价格的涨跌幅度不得超过10%,超过涨跌限价的委托为无效委托。
中国的涨跌停板制度与国外制度的主要区别在于股价达到涨跌停板后,不是完全停止交易,在涨跌停价位或之内价格的交易仍可继续进行,直到当日收市为止。
市场操作
跌停板一般都是由于重大利空或主力为了快速建仓时采用的惯压法而产生的,使其能在一天之内建仓完毕,但有时跌停会一连三天。何时跌停可以买,何时不可以买,这是由当时的大盘局势加之主力的操作意向所决定的,手法千变万化,但也仍有一定的规律可循,掌握其规律即可使您减少失误的次数,增加赢的机会。
一直处于跌停的股票,今天先跌停后打开或开低后上升,且放量打开跌停,即为买入机会。由于股价一路杀跌,量缩,今日又跌停再打开表示杀跌的人少,多方已开始反攻,当放量打开跌停后且稳步上升,表示主力已回头杀入。
对于大多数股民来说,在跌停时买入是有一定风险的,要介入也不能做简单的操作,而应该采用分批增量的操作方法。例如:一次跌停先买1000股,再跌停时再买2000股,跌停打开时买入5000,如果跌停反弹后很快就可能获利。当大盘已在急跌后,当天在某些消息的刺激下,反弹强劲,选择成交量不断放大而尚未打跌停的股票。首选前段时间的强庄股、明星股、强势股,这样每天都可能获利10%。
交易限制
证券交易当天价格的最低限度称为跌停板,跌停板时的价格称跌停板价。我国沪深证券交易所对股票、基金交易实行价格跌幅限制,跌幅比例为10%,其中ST股票和*ST股票价格跌幅比例为5%。股票、基金跌幅价格的计算公式为:跌幅价格=前收盘价×(1-跌幅比例),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原则取至价格最小变动单位。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首个交易日无价格跌幅限制:
(一)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和封闭式基金;
(二)增发上市的股票;
(三)暂停上市后恢复上市的股票;
(四)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跌停板价
为防止证券市场上价格暴涨暴跌,避免其引起过分投机现象,在公开竞价的时候,证券交易所依法对证券所当天市场价格涨跌幅度予以适当的限制。就是当天的市场价格涨或跌到一定限度就不得再有涨跌,这一种现象的专门术语即为停板。 当天市场价格最高限度称涨停板,涨停板时市价称为涨停板价。当天市场价格最低限度称为跌停板,跌停板时市价称跌停板价。由于股票在人们生活中占有越来越重要的位置,它也越来越多的出现在应用写作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