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移登记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转移登记是一个专有名词术语。
中华文明是一种独特的文明[1],其文字也是非常独特的。在世界上所有的国家中,只有中国由于其民族文化强大的包容性与同化性而始终没有间断过的文化传承,这使汉字成为世界上较少的没有间断过的文字形式。约公元前14世纪殷商后期出现的甲骨文[2]被广泛认为是汉字的第一种形式,一直发展到今日,有三四千年的历史。
名词解释
转移登记,主要是指因不动产权利人发生改变而进行的登记。原土地登记将转移登记包含在变更登记内,而房屋登记中将权利人发生转移的登记,纳入了转移登记的范畴。
转移登记适用的情形
因下列情形导致不动产权利转移的,当事人可以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转移登记:
(一)买卖、互换、赠与不动产的;
(二)以不动产作价出资(入股)的;
(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合并、分立等原因致使不动产权利发生转移的;
(四)不动产分割、合并导致权利发生转移的;
(五)继承、受遗赠导致权利发生转移的;
(六)共有人增加或者减少以及共有不动产份额变化的;
(七)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导致不动产权利发生转移的;
(八)因主债权转移引起不动产抵押权转移的;
(九)因需役地不动产权利转移引起地役权转移的;
(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动产权利转移情形。
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和变更登记的区别
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和变更登记的区别如下:
1、意思不同。转移登记是指因房屋买卖、交换、赠与、继承、划拨、转让、分割、合并、裁决等原因,使得相关法律行为发生所有权转移的不动产所有权登记行为。变更登记是指土地登记机关对经过初始登记的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和他项权利发生变动而进行的关于土地的登记;
2、结果不同。转移登记是户主,也即房屋所有人的变化,如户主从甲变成户主乙。变更登记是户主不变,只是户主的信息、房屋的信息发生变换才进行的登记变更;
3、适用范围不同。转移登记适用的情形包括买卖、继承、遗赠、赠与、互换不动产的,以不动产作价出资或者入股的,不动产分割、合并导致权属发生转移的。变更登记的主要情形包括权利人姓名或者名称变更的,不动产坐落、名称、用途、面积等自然状况变更的,不动产权利期限发生变化的。
参考文献
- ↑ 中华汉字:人类发展史上空前绝后的文明瑰宝!,搜狐,2019-07-20
- ↑ 传统荟萃 | 甲骨文,搜狐,2022-0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