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崔三往密州觐省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送崔三往密州觐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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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大诗人王维的作品 |
《送崔三往密州觐省》是由唐代诗人王维创作的一首诗词,被选入《全唐诗》的第126卷第42首。
基本信息
作品名称;送崔三往密州觐省[1]
文学体裁;五言绝句
创作年代;唐
作 者;王维
诗词正文
《送崔三往密州觐省》
南陌去悠悠,东郊不少留。同怀扇枕恋,独念倚门愁。
路绕天山雪,家临海树秋。鲁连功未报,且莫蹈沧洲。
折叠编辑本段诗词注释 ①作于在河西幕府任职期间。密州:治所在今山东诸城。觐省;看望父母或尊亲。
②天山:在今新疆。《元和郡县图志》卷四十:"天山一名白山……春夏有雪"。据此句,可推知崔盖自安西或北庭赴密州觑省,在崔的归途中,需过河西节度使治所凉州。又据"同怀"句,可知维是时亦离家,故此诗当即作于凉州。
③报,酬报。沧洲,指隐者所居之地。
作者简介
王维(701-761),字摩诘,号摩诘居士,世称“王右丞”,唐朝著名诗人、画家。因笃信佛教,又被称为“诗佛”。][2]
公元701年,生于蒲州(今运城永济市)。开元九年(721年),中进士,任太乐丞,因伶人舞黄狮子受累,贬为济州司仓参军。开元二十三年,张九龄执政,擢为右拾遗,次年迁监察御史,后奉命出塞,为凉州河西节度幕判官。此后半官半隐居。安史之乱被捕后被迫出任伪职,战乱平息后下狱。因被俘时曾作《凝碧池》抒发亡国之痛和思念朝廷之情,又因其弟王缙平反有功请求削籍为兄赎罪,得宽宥,降为太子中允,后兼迁中书舍人,终尚书右丞。
世有“李白是天才,杜甫是地才,王维是人才”之说,后人亦称王维为诗佛,此称谓不仅是言王维诗歌中的佛教意味和王维的宗教倾向,更表达了后人对王维在唐朝诗坛崇高地位的肯定。王维不仅是公认的诗佛,也是文人画的南山之宗(钱钟书称他为“盛唐画坛第一把交椅”),并且精通音律,善书法,篆的一手好刻印,是少有的全才。[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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