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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標線 |
道路交通標線是指在車行道、緣石、障礙物上用規定的線條、圖案或文字等表示交通規則所要求的導引、限制和警告的標誌。設置道路交通標線是交通管理的一項措施,其作用在於管制和引導交通。
基本內容
中文名:交通標線
位 置:路面
作 用:管制和引導交通
外文名:Traffic Index Line
實 質:交通安全設施
定義
道路交通標線是由標劃於路面上的各種線條、箭頭、文字、立面標記、突起路標和輪廓標等所構成的交通安全設施。它的作用是管制和引導交通。可以與標誌配合使用,也可單獨使用。
高速公路、一、二級公路和城市快速路、主幹路應按本標準規定設置反光交通標線。其他道路可根據需要按本標準設置標線。
高速公路、一、二級公路和城市快速路、主幹路應按標準規定設置反光交通標線。其他道路可根據需要按標準設置標線。
1、白色虛線
劃於路段中時,用以分隔同向行駛的交通流或作為行車安全距離識別線;劃於路口時,用以引導車輛行進。
2、白色實線
劃於路段中,用以分隔同向行駛的機動車和非機動車,或指示車行道的邊緣;設於路口時,可用作導向車道線或停止線。
3、黃色虛線
劃於路段中時,用以分隔對向行駛的交通流。劃於路側或緣石上時,用于禁止車輛長時在路邊停放。
4、黃色實線
劃於路段中時,用以分隔對向行駛的交通流;劃於路側或緣石上時,用以禁止車輛長時或臨時在路邊停放。
5、雙白虛線
劃於路口時,作為減速讓行線;設於路段時,作為行車方向隨時間改變之可變車道線。
6、雙白實線劃於路口時,作為停車讓行線。
7、黃色虛實線劃於路段中時,用以分隔對向行駛的交通流。黃色實線一側禁止車輛超車、跨越或迴轉,黃色虛線一側在保證安全的情況下准許車輛超車、跨越或迴轉。
8、雙黃實線
劃於路段中時,用以分隔對向行駛的交通流。
分類
道路交通標線按設置方式可分為以下三類:
a)縱向標線沿道路行車方向設置的標線;
b)橫向標線與道路行車方向成角度設置的標線;
c)其他標線字符標記或其他形式標線。
道路交通標線按功能可分為以下三類:
a)指示標線指示車行道、行車方向、路面邊緣、人行道等設施的標線。
b)禁止標線告示道路交通的遵行、禁止、限制等特殊規定,車輛駕駛人及行人需嚴格遵守的標線。
c)警告標線促使車輛駕駛人及行人了解道路上的特殊情況,提高警覺,準備防範應變措施的標線。
形態
道路交通標線按型態可分為以下四類:
a)線條標劃於路面、緣石或立面上的實線或虛線。
b)字符標記標劃於路面上的文字、數字及各種圖形符號。
c)突起路標安裝於路面上用於標示車道分界、邊緣、分合流、彎道、危險路段、路寬
變化、路面障礙物位置的反光或不反光體。
d)路邊絲輪廓標安裝於道路兩側,用以指示道路的方向、車行道邊界輪廓的反光柱(或片)。
功能
根據《道路交通標誌和標線》國家標準(GB5768-1999)的規定,我國現行的道路交通標線可分為以下三類:
一、指示標線
是指示車行道、行駛方向、路面邊緣、人行橫道等設施的標線。
包括:
1、雙向兩車道路面中心線
用來分隔對向行駛的交通流。表示在保證安全的原則下,准許車輛跨越超車。通常指示機動車駕駛人靠右行駛。線為黃色虛線。
2、車行道分界線
用來分隔同向行駛的交通流。表示在保證安全的原則下,准許車輛跨越線超車或變更車道行駛。線為白色虛線。
3、車行道邊緣線
用來指示機動車道的邊緣或用來劃分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道的分界。線為白色實線。
4、左轉彎待轉區線
用來指示轉彎車輛可在直行時段進入待轉區,等待左轉。左轉時段終止,禁止車輛在待轉區停留。線為白色虛線。
5、左轉彎導向線
表示左轉彎的機動車與非機動車之間的分界。機動車在線的左側行駛,非機動車在線的右側行駛。線為白色虛線。
6、人行橫道線
表示准許行人橫穿車行道的標線。線為白色平行粗實線(正交、斜交)
7、高速公路車距確認標線
用以提供車輛機動車駕駛人保持行車安全距離之參考。線為白色平行粗實線。
8、高速公路出入口標線
是為了駛入或駛出匝道車輛提供安全交匯,減少與突出部緣石的碰撞的標線。包括出入口的橫向標線、三角地帶的標線。
(1)直接式出口標線
(2)平行式出口標線
(3)直接式入口標線
(4)平行式入口標線
9、停車位標線
表示車輛停放的位置。線為白色實線。
(1)平行式停車位
(2)傾斜式停車位
(3)垂直式停車位
10、港灣式停靠站標線
表示公共客車通過專門的分離引道和停靠位置。
11、收費島標線
表示收費島的位置,為駛入收費車道的車輛提供清晰的標記。
12、導向箭頭
表示車輛的行駛方向。主要用於交叉道口的導向車道內、出口匝道附近及對渠化交通的引導。
13、路面文字標線
是利用路面文字,指示或限制車輛行駛的標記。
(1)最高速度
(2)大型車
(3)小型車
(4)超車道
二、禁止標線
是告示道路交通的通行、禁止、限制等特殊規定,機動車機動車駕駛人和行人需嚴格遵守的標線。
包括:
1、禁止超車線
表示嚴格禁止車輛跨線超車或壓線行駛。用以劃分上、下行方向各有兩條或兩條以上機動車道,而沒有設置中央分隔帶的道路。
(1)中心黃色雙實線
(2)中心黃色虛實線
(3)三車道標線
(4)禁止變換車道線
2、禁止路邊停放車輛線
表示禁止在路邊停車的標線。
(1)禁止路邊長時停放車輛
(2)禁止路邊臨時或長時停放車輛線
3、停止線
信號燈路口的停止線,白色實線,表示車輛等候放行的停車位置。
4、停車讓行線
表示車輛在此路口必須停車或減速讓幹道車輛先行。
5、減速讓行線
表示車輛在此路口必須減速或停車,讓幹道車輛先行。
6、非機動車禁駛區表線
用以告示騎車人在路口禁止駛入的範圍。左轉彎騎車人須沿禁駛區外圍繞行,以保證路口內機動車通行空間和安全側向淨空。
7、導流線
表示車輛須按規定的路線行駛,不得壓線或越線行駛。線為白色。
(1)複雜行駛條件丁字路口導流線
(2)複雜行駛條件十字路口導流線
(3)複雜行駛條件斜交丁字路口導流線
(4)複雜行駛條件支路口主幹道十字路口導流線
(5)複雜行駛條件不規則路口導流線
(6)複雜行駛條件Y形路口導流線
8、網狀線
用以告示駕駛人禁止在該交叉路口臨時停車。
9、中心圈
用以區分車輛大、小轉彎車輛不得壓線行駛。
10、專用車道線
用以指示僅限於某車種行駛的專用車道,其他車輛、行人不得進入。
11、禁止掉頭標記
三、警告標線
是促使機動車駕駛人和行人了解道路變化的情況,提高警覺,準確防範,及時採取應變措施的標線。
包括:
1、車行道寬度漸變標線
用以警告車輛駕駛人了解路寬縮減或車道數減少,應謹慎行車,禁止超車。
(1)三車道縮減為雙車道
(2)四車道縮減為雙車道
(3)四車道縮減為三車道
(4)四車道縮減為二車道
(5)三車道斑馬線過渡
(6)雙向兩車道改變為雙向四車道
2、接近障礙物標線
用以指示路面有固定障礙物的標線。
(1)雙車道中間有障礙
(2)四車道中間有障礙
(3)同方向二車道中間有障礙
3、接近鐵路平交道口標線
用以指示前方有鐵路平交道口,警告車輛駕駛人謹慎行車的標線。
設置
一、縱向標線
是指沿道路行車方向設置的標線。
二、橫向標線
是指與道路行車方向成角度設置的標線。
三、其他標線
是指字符標記或其他形式標線。
形態分類
道路交通標線按型態可分為以下四類:
一、線條
標劃於路面、緣石或立面上的實線或虛線。
二、字符標記
標劃於路面上的文字、數字及各種圖形符號。
三、突起路標
安裝於路面上用於標示車道分界、邊緣、分合流、彎道、危險路段、路寬變化、路面障礙物位置的反光或不反光體。
四、路邊線輪廓標
安裝於道路兩側,用以指示道路方向、車行道邊界輪廓的反光柱(或片)。
特點
道路交通標線主要劃設於道路表面,經受日曬雨淋,風雪冰凍,遭受車輛的衝擊磨耗,因此對其性能有嚴格的要求。首先要求乾燥時間短,操作簡單,以減少交通干擾;其次要求反射能力強,色彩鮮明,反光度強,使白天、夜晚都有良好的能見度;第三,應具有抗滑性和耐磨性,以保證行車安全和使用壽命。[1]
參考文獻
- ↑ 道路交通標誌標線大全豆丁網,2020-0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