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河南省的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沿革
1954年7月,河南省人民法院根据第二届全国司法会议作的“有计划有重点地逐步建立工矿和铁路、水运沿线专门法庭”的决议精神,在郑州铁路局成立郑州铁路沿线专门法院,受河南省人民法院和郑州铁路局双重领导,业务上由河南省人民法院直接领导。1955年1月起,郑州铁路沿线专门法院改为直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司法部委托河南省司法厅代管。1955年3月,郑州铁路沿线专门法院更名为郑州铁路运输法院。1957年该院撤销[1]。
1979年,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及其所辖的铁路运输基层法院恢复成立。1987年5月,该院划归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管辖。1984年至2006年,该院下辖郑州铁路运输法院、洛阳铁路运输法院、武汉铁路运输法院、襄樊铁路运输法院、西安铁路运输法院、宝鸡铁路运输法院共6个铁路运输基层法院。2006年,武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西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相继成立,此后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下辖郑州铁路运输法院、洛阳铁路运输法院共2个铁路运输基层法院。
法院简介
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现有干警87名,中共党员81名,硕士研究生17名,本科生61名。中院内设13个机构,管辖郑州、洛阳两个基层铁路运输法院。主要受理郑州铁路局及铁道部所属驻省内铁路单位发生的刑事、民事、执行案件,各类申诉、申请再审案件,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的案件,国家赔偿案件以及上级法院指定管辖的案件。此外,中院还被河南省高院确定为全省三个“审理副厅级以上职务犯罪案件”之一的法院。
机构设置
郑州铁路中级法院现设有办公室、政治部、立案庭、刑事审判一庭、刑事审判二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研究室、司法警察支队、书记员管理处、司法行政装备处等共计13个部门。
所获荣誉
因工作成绩比较突出,近年来,荣立集体一等功1个,集体二等功10个、个人二等功13个,先后涌现出“优秀基层法院”、“全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十佳法官”、”文明单位标兵“等称号。2010年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国家集体一等功[2];同年被省政法委授予满意的政法单位。
视频
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相关视频
参考文献
- ↑ 铁路司法:“前世今生”,东方网,2015-05-26
- ↑ 最高人民法院召开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集体一等功表彰大会,河南省最高人民法院,2010-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