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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钏之死

《红楼梦》到三十二回为止,已经有两个丫环自尽身亡。一个是秦可卿的丫环瑞珠,“见秦氏死了,他也触柱而亡。”瑞珠自杀的原因曹雪芹闪烁其词没有讲,于是后人就乐此不疲地进行考证、探轶。既然曹雪芹没有讲,我也不去穿凿附会了。另外一个就是投井身亡的丫环金钏,金钏之死,曹公倒是明明白白地记述了前后经过,免去了后人的探轶之苦。

揭秘金钏之死

   金钏因和宝玉说了两句顽笑话,就被王夫人打了个嘴巴,骂道:“下作小娼妇,好好的爷们,都叫你教坏了。”不顾金钏的苦苦哀求——“我再不敢了。太太要打骂,只管发落,别叫我出去就是天恩了。我跟了太太十来年,这会子撵出去,我还见人不见人呢!”,无情地把金钏撵出去了。接下来金钏“在家里哭天哭地的,也都不理会他……”,最后投井身亡,应了她说的那句谶语“金簪子掉在井里头,有你的只是有你的”。

那时官宦人家的丫环被人撵出去是一件非常丢人的耻辱事,这从金钏的哭求可以看出来。另外,从晴雯的一句话“我多早晚闹着要去了?饶生了气,还拿话压派我。只管去回,我一头碰死了也不出这门儿。”可以得到充分的印证。至于为什么这是个耻辱,我没有彻底理解,也无意再花时间去探究这个原因,反正就知道这是个公认的事实。正所谓“好读书,不求甚解”呵呵。

当然,金钏心里的冤屈之苦我是能深刻体会到的。兢兢业业地服侍了王夫人十来年,到头来就因为两句顽笑话,任凭如何苦苦哀求终究还是被冷酷无情地撵走了。人养宠物一段时间都会对其产生深切的爱怜之情,何况是侍奉了自己十来年的丫头呢?!而王夫人就是把金钏撵出去了,由此可见其心肠是何等冷酷无情!本人无意在此回鞭笞痛骂王夫人,等到以后合适的章回再对其做彻底的清算!在这里只想提一下,这个在众人眼里“怜贫恤老,最爱斋僧敬道,舍米舍钱”的王夫人不过是个假仁假义假慈悲的刽子手罢了。她信佛敬道不过是寻求内心的平衡,自以为忏悔了、敬佛尊道了就可以洗刷掉自己所做的孽,过后照样行凶作恶。总之王夫人的信佛敬道不过是自欺欺人、掩人耳目的把戏罢了!正如西谚讽刺那些无耻的传道士一样“周末布道,平时强盗”!

金钏不但得不到王夫人之流的同情,就连最亲密的家人也不能理解她。这从曹雪芹近乎春秋笔法的记述里可以感受到——“在家里哭天哭地的,也都不理会他”。一个“都”字,写尽了其中的辛酸和苦楚!!!

一个原本清白无辜的丫头却遭到平白无故的污蔑和说不尽的污言秽语!看看王夫人和宝钗的言语吧。

“王夫人:‘原是前儿他把我一件东西弄坏了,我一时生气,打了他几下,撵了他下去。我只说气他两天,还叫他上来,谁知他这么气性大,就投井死了。岂不是我的罪过。’宝钗叹道:‘姨娘是慈善人,固然这么想。据我看来,他并不是赌气投井。多半他下去住着,或是在井跟前憨顽,失了脚掉下去的。他在上头拘束惯了,这一出去,自然要到各处去顽顽逛逛,岂有这样大气的理!纵然有这样大气,也不过是个糊涂人,也不为可惜。’王夫人点头叹道:‘这话虽然如此说,到底我心不安。”宝钗叹道:“姨娘也不必念念于兹,十分过不去,不过多赏他几两银子发送他,也就尽主仆之情了。’王夫人道:‘刚才我赏了他娘五十两银子……”

诬蔑、栽赃、推卸罪名的技巧可真是炉火纯青啊!可悲亦可叹!一个“赏”字,更是让人看的胆战心惊!害死了一条人命,不过用几两银子打发了,竟然还要用“赏”字,似乎完全是与自己无关联的仁慈之舍!

金钏遭受冤屈,周围却没有一个人理解她,安慰她,替她伸冤。众口铄金,自己举口难辩,无处申诉,其内心该是怎样的悲愤啊?!更让人心碎的是伤害自己的恰恰是自己尽心服侍了十来年的主子!而亲密的家人也不相信、不理解自己。那么这人世还有什么亲情、人情、仁义、慈悲可言?!一切原本美好的信念瞬间轰然倒塌!在这一片废墟的世界里活着还有什么意义?!金钏没有别的选择,她不可能象司马迁、韩非子那些圣贤们做“发愤之作”,以通心之郁结,“述往事,思来者”。她只能以死告别这荒唐的人世,以死来证明自己的清白!

由此事可以看出贾府想杀丫环的话,实在是太容易了。只要随便找个罪名,把她撵走就够了,接下来她多半是必死无疑了。而“欲加罪于人,何患无辞”,完全不必象马道婆那样劳神费力地作法念咒才能害死别人,这是何等简单高效的杀人手段啊!

再往深想一下,你就不难发现,《红楼梦》中的那个社会整个就是个杀人于无形的绞肉机。从思想上、舆论上、司法上都不给这些软弱的丫环们丝毫申辩控诉的机会!王夫人也不过是这个屠杀过程中的一个执行者罢了,象她这样的刽子手在那个社会里数也数不清!只能哀叹一声!

金钏去了,可留在我们脑海的依旧是那抹不去的清灵可爱的画面——

“金钏儿、彩云、彩霞、绣鸾、绣凤等众丫鬟都在廊檐底下站着呢,一见宝玉来,都抿着嘴笑。金钏一把拉住宝玉,悄悄的笑道:‘我这嘴上是才擦的香浸胭脂,你这会子可吃不吃了?’彩云一把推开金钏,笑道:‘人家正心里不自在,你还奚落他。趁这会子喜欢,快进去罢。’”[1]

曹雪芹

曹雪芹(约1715年5月28日—约1763年2月12日),名霑,字梦阮,号雪芹,又号芹溪、芹圃,中国古典名著《红楼梦》的作者,祖籍存在争议(辽宁辽阳、河北丰润或辽宁铁岭),出生于江宁(今南京),曹雪芹出身清代内务府正白旗包衣世家,他是江宁织造曹寅之孙,曹顒之子(一说曹頫之子)。乾隆二十七年(1762年),幼子夭亡,他陷于过度的忧伤和悲痛,卧床不起。乾隆二十八年(1763年)除夕(2月12日),因贫病无医而逝。关于曹雪芹逝世的年份,另有乾隆二十九年除夕(1764年2月1日)、甲申(1764年)初春之说。[2]

参考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