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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嶺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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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嶺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工業和信息化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工業和信息化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主要職責

(一)組織貫徹國家、省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和政策,協調解決新型工業化進程中的有關問題,擬訂工業、信息化的發展規劃[1]並組織實施,推進工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推進產業結構戰略性調整和優化升級,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

(二)制定並組織實施工業行業規劃、計劃和產業政策,提出優化產業布局、結構的政策建議,起草相關規範性文件,負責工業和信息化行業管理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八大產業發展政策措施,指導行業管理工作。

(三)分析工業經濟發展趨勢,提出調控目標和調節政策建議,負責日常工業經濟的調控,監測分析工業運行態勢,發布相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工業運行發展中的有關問題,負責工業應急管理、產業安全和參與國防動員有關工作,聯絡、協調駐鐵中省直企業。

(四)負責提出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市級財政性建設資金安排的意見,按規定權限,管理國家、省規劃內和年度計劃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

(五)擬訂高技術產業中涉及生物醫藥、新材料、信息產業等的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行業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組織實施科技重大項目,推進相關科研成果產業化,推進信息技術應用,推動軟件業、信息服務業和新興產業發展。

(六)負責《〈中國製造2025〉鐵嶺行動綱要》的組織實施與統籌協調工作,提出推進製造強市的工作措施和政策建議。

(七)承擔振興裝備製造業組織協調的責任,組織擬訂先進裝備、重大技術裝備發展和自主創新的規劃、政策,依託重點工程建設協調有關重大專項的實施,推進先進裝備、重大技術裝備國產化,指導引進先進重大技術裝備的消化創新。

(八)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和信息化的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政策,參與擬訂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規劃,協調推進相關重大示範工程。

(九)依法行使全市電力管理職責,協調電力運營中的有關問題,培育電力市場,參與制定交通產業發展政策。

(十)統籌推進全市工業和信息化融合發展,推進工業領域信息安全保障,指導協調通信運營業的發展,促進電信、廣播電視和計算機網絡融合。

(十一)擬訂全市無線電管理規劃,負責全市無線電管理基礎設施和技術設施建設工作,統一管理無線電頻譜資源,依法監督管理無線電台(站) 和無線電監測[2]、檢測、干擾查處,協調處理電磁干擾事宜,維護空中電波秩序,負責無線電安全保障工作,協調處理軍地間無線電管理相關事宜,依法組織實施無線電管制,承擔市無線電管理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二)擬訂發展國防科技工業規劃和政策,推進產業布局調整和重組,負責推動軍工核心能力建設等工作,按分工負責國防科技成果的保護和推廣工作,負責軍工電子行業管理,負責軍隊與地方武器裝備科研生產重大項目的組織協調和軍工單位與地方之間的服務協調工作,推動軍民融合產業發展,推進軍轉民、民參軍有關協調工作,負責民爆器材行業管理和核事故應急相關工作。

(十三)負責全市開發區(園區)發展規劃,擬訂相關政策;指導開發區(園區)產業布局、定位,扶持重點產業發展;協調開發區(園區)建設和發展過程中的有關問題;負責開發區(園區)信息統計、分析、考核、督查等工作。

(十四)負責中小微企業、鄉鎮企業、民營經濟、城鎮集體經濟發展的宏觀指導和綜合協調,擬訂並組織實施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措施,監測分析發展動態,推動建立完善服務體系,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

(十五)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工業招商引資工作,參與工業重大招商引資活動,協調工業招商引資項目的跟蹤落實和相關指導、協調、服務工作。

(十六)指導工業企業加強安全生產工作,指導監督全市軍工企業安全生產工作,負責民用爆破器材生產和流通企業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十七)開展工業和信息化的對外合作與交流,按分工承擔企業幫扶工作。

(十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九)職能轉變。

1、組織實施工業八大產業發展政策,推進工業領域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加快推進先進裝備製造業基地、重大技術裝備戰略基地和新型原材料基地建設。

2、貫徹《中國製造2025》和《〈中國製造2025〉遼寧行動綱要》,協調推進《〈中國製造2025〉鐵嶺行動綱要》的實施工作,推動工業高質量發展。

3、加快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發展,推動軍民融合產業發展,培育壯大新動能。

(十九)有關職責分工。

1、與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有關職責分工。(1)工業、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管理職責分工。需報工業和信息化部和工業和信息化廳審批、核准的工業、信息化固定資產項目,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申報和管理。需報國務院、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審批、核准的工業、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由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申報和管理。(2)企業技術中心管理職責分工。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會同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財政局、市科學技術局、市地稅局等有關部門負責省、市級企業技術中心的認定工作,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會同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科學技術局等有關部門負責上報國家級企業技術中心相關工作。

2、與市委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辦公室的有關職責分工。市委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辦公室負責統籌指導推進全市信息化工作,協調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擬訂並組織實施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發展規劃、政策、技術標準和重大工程,協調通信運營業的發展,促進電信、廣播電視和計算機網絡融合,推動跨行業、跨部門的互聯互通和重要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共享等。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