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成立于2012年8月,为市人民政府直属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事业单位[1]。
贯彻和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公共资源交易的法律法规及政策,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相关进场交易的服务和场内管理办法;负责公告发布、信息发布、接受报名、收退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等工作和开、评标现场的服务及后期资料的审核、移交工作;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交易方式,具体组织交易活动,包括邀请评标专家或组建评标委员会,组织做好开标、评标、定标等工作,并公示交易结果;对中心发生的交易违规违纪事件提供详实的记录及处理意见,协助检察机关和行政监管部门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的违纪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完成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主要承担银川市及所辖县(市)区的公共资源交易业务,银川市本级及贺兰县、永宁县、灵武市、兴庆区、金凤区、西夏区、开发区的公共资源交易业务都要进入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与公共资源交易有关的中介组织、服务机构和交易活动都要统一进入交易中心。
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有开标厅5个、评标厅9个,内设综合科、政府采购交易科、建设工程交易科3个科室。核定人员编制15人,领导职数3人,其中主任1人,副主任2人;内设正科级领导职数3名、副科级领导职数1名。
主要职责
(一)贯彻实施公共资源交易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政府采购、建设工程交易及政府授权或委托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的组织实施和日常管理。
(二)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公共资源交易场内交易管理服务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并组织实施。
(三)承担或协助做好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的受理、备案、资料核验与归档和信息发布工作,为交易各方提供交易场所、信息资料、技术咨询及其他相关服务,组织交易项目的投标、开标、评标、定标活动,根据行业主管部门确定的专家库,抽取专家评委。
(四)负责核验交易各方、中介机构的进场交易资格,建立公共资源进场交易单位的信誉评价制度。
(五)承担公共资源交易各类保证金的代收代退的管理工作。
(六)负责见证公共资源现场交易活动,维护交易活动秩序,整理、保存相关文本文书、电子介质等交易资料;协助有关部门处理交易活动中产生的质疑和投诉事宜。
(七)承担全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平台[2]和电子专业交易系统的建设、运营、维护和管理。
(八)负责交易现场的监控,协助有关监管部门调查处理。
(九)负责对市(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分中心)的业务指导和信息共享。
(十)承办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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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银川市人民政府机构概况 ,银川市人民政府机构
- ↑ 浅析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 ,搜狐,2020-0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