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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演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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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演生,1875年生,廣東海豐人。清末秀才。早年加入中國同盟會,追隨孫中山,傾心反清革命。是知名的民主愛國人士。1912年任廣東五華縣知事。曾參加護國、護法運動。1918年任粵軍援閩軍總司令部政務處處長。後任廣東電政監督。1925年加入中國致公黨[1]。1929年後長期在香港經營糕粉廠。1947年當選為致公黨第三屆中央常委兼秘書長。1949年被邀請為出席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代表,因留守香港致公黨總部,未能出席。建國後,歷任政務院政法委員會委員、致公黨第四屆中央主席團成員兼秘書長。是第一屆全國政協委員。

人物簡介

辛亥革命後,1912年任廣東五華縣知事。不久辭職,參加反袁(世凱)「二次革命」和討袁護國戰爭。曾兩次被捕入獄。

1917年參加孫中山發動的護法運動[2]。次年任援閩粵軍總司令部政務處長。

1920年後在香港、美洲經營企業。

1925年中國致公黨第一次代表大會在美國舊金山召開,當選為中央委員。在華僑中開展愛國活動。抗日戰爭爆發後,擁護中國共產黨團結抗戰到底的號召,動員海外華僑出資出力支援祖國抗日戰爭,多次拒絕日偽方面的利誘、拉攏。抗戰勝利後,不滿蔣介石的內戰獨裁方針,呼籲和平民主。

1946年初在香港與陳其尤黃鼎臣等醞釀、籌備致公黨內部改組工作。次年3月在中國致公黨第三次代表大會上當選為中央常務委員兼秘書長,議決加入以中共為領導的人民民主統一戰線,協助陳其尤負責致公黨中央黨部日常事務,引導、推動致公黨成員和海外華僑參加愛國民主運動,支持人民解放戰爭

1949年9月與陳其尤等代表致公黨參加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當選為第一屆全國政協委員。新中國成立後,任政務院政法委員會委員。當選為中國致公黨第四屆中央常務委員、主席團成員。1952年8月14日在香港病逝。

1952年8月14日在香港病逝。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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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