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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报刊办

图片来自ofnaa

电影、报刊及物品管理办事处(简称“电影报刊办”,英语:Office for Film, Newspaper and Article Administration缩写OFNAA)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商务及经济发展局辖下的通讯事务管理局办公室子部门,专门负责管理有关电影评级、管制淫亵及不雅物品和报刊注册。是因应通讯事务管理局和该机关部门于2012年4月1日设立,也就是影视及娱乐事务管理处解散后日期。[1]

职责

电影、报刊及物品管理办事处分为“报刊及物品管理科”及“电影科”两个部门。

报刊及物品管理科

主要职务包括规管和执行《本地报刊注册条例》(第268章) 和《淫亵及不雅物品管制条例》(第390章),去监察各大零售商铺在市面流通产品,把受怀疑物品交予淫亵物品审裁处评定类别,一方面容许成年人有阅览各类资讯的自由,另方面透过管制,防止青少年接触不雅物品,从而保障他们的身心健康。

电影科

主要职务包括处理各项娱乐牌照的签发等手续,巡查市面上的影视及零售店,以监察淫亵及不雅物品的发布情况,并协助淫亵物品审裁处工作。娱乐事务管理科亦协助推动香港电影业发展,并负责执行在香港上映电影的评级工作。

其他工作

电影、报刊及物品管理办事处除了是法例的执行者以外,亦负起宣传和教育的工作。他们会派员到学校举办讲座,向学生解释法例。

影片

(女声) 政府广告: 电影、报刊及物品管理办事处 健康游戏编程比赛2017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