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霊 |
霊,讀作:líng。漢字基本字義古同"靈"。現代該字多義。
基本信息
中文名稱; 霊
注音; ㄌㄧㄥˊ
部首; 雨
漢字結構; 上下結構
筆畫編碼; 部外筆畫:7
總筆畫:15
五筆86:FFOG
五筆98:FFOF
倉頡:MBMMC
鄭碼:FVBK
四角號碼:10102
UniCode:CJK
統一漢字:U+970A
古籍解釋
康熙字典
〔古文〕靈醮稈鄀⩙《唐韻》《集韻》《韻會》$郞丁切,音鈴。《玉篇》神靈也。《大戴禮》陽之精氣曰神,陰之精氣曰靈。《書·泰誓》惟人萬物之靈。《傳》靈,神也。《詩·大雅》以赫厥靈。
又《大雅·靈台傳》神之精明者稱靈。
又《詩·墉風》靈雨旣零。《箋》靈,善也。
又《廣韻》福也。
又《廣韻》巫也。《楚辭·九歌》思靈保兮賢姱。
又靈氛,古之善占者。《屈原·離騷》欲從靈氛之吉占兮。
又《周禮·地官·鼓人》以靈鼓鼓社祭。《注》靈鼓,六面鼓也。
又《禮·檀弓》塗車芻靈。《注》芻靈,束茅為人。
又《左傳·定九年》載蔥靈。《注》蔥靈,輺車名。
又《楚辭·天問》曜靈安臧。《注》曜靈,日也。
又《揚雄·羽獵賦》上獵三靈之旒。《注》如淳曰:三靈,日月星垂象之應也。
又《廣韻》寵也。
又《禮·禮運》何謂四靈,麟鳳龜龍。《爾雅·釋魚》二曰靈龜。《注》卽今觜蠵龜。一名靈蠵,能鳴。《史記·龜筴傳》下有伏靈,上有兔絲。
又《諡法》亂而不損曰靈,不勤成名曰靈,死而志成曰靈,死見神能曰靈,好祭鬼怪曰靈,極知鬼神曰靈。
又州名。《史記·匈奴傳》丁靈。《注》魏略雲:丁靈,在康居北。《後漢·西羌傳》擊零昌於靈州。《韻會》魏武置靈州,取靈武縣名。
又姓。《廣韻》風俗通雲:齊靈公之後。或雲宋公子靈圉龜之後。
又葉靈年切,音連。《道藏歌》冥化自有數,我眞法自然。妙曲發空洞,宮商結仙靈。 《說文》本作䫊。
現代含義
[líng]
[《廣韻》郎丁切,平青,來。]
"靈1"的繁體字。亦作"霊1"。"靈1"的今字。
(1)指巫。
(2)神靈;鬼怪。
(3)天;天帝。
(4)魂靈。
(5)精神;感情。
(6)靈氣;精氣。
(7)應驗;靈驗。
(8)神奇,靈異。
(9)靈光;神光。
(10)威靈。
(11)有靈性者;有神靈者。
(12)聰明,通曉事理。
(13)聖明。
(14)指聖賢,明哲。
(15)靈敏,靈活。
(16)善,美好。
(17)尊稱死者的遺體。
(18)指靈柩。
(19)福氣,福分。
(20)通"令"。政令,法令。
(21)通"零"。零落。
(22)通"軨"。車廂上的窗欞。
(23)姓。春秋晉有靈輒。見《左傳·宣公二年》。[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