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青海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主要職責是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全面深化改革各項工作部署的具體實踐,轉變政府職能,着力打造服務型、效能型政府。原青海省經濟委員會更名為「青海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青海省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張立明同志為青海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副主任[1]。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經濟和信息化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起草工業、信息化領域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提出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軍民融合發展。
(二)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信息化領域發展規劃、產業政策、行業技術規範和標準,提出優化產業布局、結構調整建議。
(三)負責工業經濟運行調節及要素配置,協調解決行業運行發展中的重大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監測、分析工業經濟運行質量和態勢,發布相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現代物流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協調工業企業融資,搭建融資平台,負責工業、信息業應急管理、產業安全和國防動員保障有關工作。
(四)提出工業信息化投資規模和投資方向的建議,負責組織協調工業園區建設和發展,按規定權限負責工業、信息化投資項目核准、備案及管理。
(五)擬訂高技術產業中涉及生物醫藥、新材料、信息產業等的規劃、政策和標準並組織實施,指導行業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推進相關科研成果產業化,推動新興產業、信息服務業、軟件服務業和生產性服務業發展[2]。
(六)擬訂原材料業、消費品業、裝備製造業發展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推進重大技術裝備國產化,指導引進工業企業技術裝備的消化創新,負責鹽行業的管理。
(七)擬訂工業、通信業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政策和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對工業、通信業節能節水、清潔生產和綜合利用重點項目監督,指導節能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應用。
(八)負責中小企業發展的宏觀指導,擬訂非公有制經濟、中小企業發展規劃,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促進非公有制經濟和中小企業發展的相關政策和措施,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負責組織協調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建設。
(九)統籌推進信息化產業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促進工業化和信息化發展融合的相關政策和措施,負責推進電信、廣播電視和計算機網絡融合的相關工作,指導協調電子政務、電子商務的發展,推動跨行業、跨部門的互聯互通和重要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共享,承擔網絡安全及相關信息安全責任,負責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
(十)承擔電子信息產品製造業管理工作,指導軟件業發展,推進工業和信息化的管理創新,組織協調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提高行業綜合素質和核心競爭力,推動信息化更新換代工作,促進電子信息技術推廣應用,開展工業和信息化的對外合作與交流。
(十一)指導國防科技工業工作,推進軍工企業技術改造、技術升級工作,監督管理國防科技工業建設資金和其它專項資金,實施民爆物品生產、流通的行業管理。
(十二)擬訂對外開放有關投資促進的政策措施和招商引資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以省政府名義參加的國內外各類經濟協作活動的組織工作。
(十三)承辦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視頻
青海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相關視頻
參考文獻
- ↑ 青海省人民政府發布一批職務任免通知 ,搜狐,2017-03-14
- ↑ 着力提升生產性服務貿易競爭力,光明網, 2020-0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