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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商務局是鞍山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關於對外開放、外事、港澳工作、國內外貿易和國際經濟合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起草相關地方性法規、市政府規章草案及其實施細則並組織實施,參與擬訂相關政策和實施辦法。
(二)研究對外經濟合作、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趨勢、流通體制改革,擬訂相關政策措施並協調推進實施。研究內外貿發展、向上爭取政策、資金、項目等重大問題並提出建議。
(三)擬訂全市商貿流通業發展規劃,促進城鄉市場發展,研究提出引導資金投向市場體系建設的政策,指導商品現貨市場規範發展和城市商業網點規劃、商業體系建設工作,推進農產品流通體系建設。
(四)負責推進商貿流通產業結構調整,推動流通標準化和連鎖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直銷、商貿物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負責擬訂商貿領域電子商務[1]和會展業發展的政策、措施、規則並做好相關推進管理工作。提出促進商貿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建議,指導社區商業發展。
(五)承擔組織實施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和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管理的責任,負責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商品供求狀況,調查分析商品價格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
(六)擬訂規範市場運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指導商業信用銷售,建立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台。擬訂再生資源和藥品流通發展規劃和政策,按有關規定對成品油流通、汽車銷售、二手車流通及特殊流通行業進行監督管理。
(七)擬訂全市對外貿易發展戰略、規劃,推進全市對外貿易發展體系和新業態建設。執行國家進出口商品、加工貿易管理辦法和進出口管理商品、技術目錄,擬訂全市進出口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
(八)負責全市國際市場開拓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全市在國(境)外舉辦的各種對外經貿洽談會;組織指導和參加全市開拓國際、國內市場貿易促進活動。擬訂全市外貿出口基地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推進全市加工貿易發展。推進全市跨境電子商務發展,擬訂和貫徹落實相關政策措施。協調指導通關等相關工作。
(九)牽頭擬訂全市服務貿易發展規劃並開展相關工作,擬訂促進服務出口和服務外包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推動服務外包發展。
(十)執行國家、省、市對外技術貿易、出口管制以及鼓勵技術和成套設備進出口的貿易政策,推進進出口貿易標準化工作,依法監督技術引進、設備進口、國家限制出口技術的工作。
(十一)承擔組織協調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及其他與進出口公平貿易相關工作的責任,對進出口公平貿易和產業損害進行預警,配合實施貿易救濟調查和產業損害調查,指導協調產業發展安全應對工作及國外對鞍山市出口商品的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等國際貿易摩擦的應訴工作。
(十二)宏觀指導全市招商引資[2]工作。貫徹執行國家、省外商投資的方針政策,牽頭擬訂全市外商投資有關政策措施,組織協調相關部門推進實施。監督檢查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合同章程情況;協調解決外商投資企業運行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十三)指導全市對外投資、對外承包工程、對外勞務合作等工作,牽頭負責外派勞務和境外就業人員的權益保護工作,負責政府對外援助和受援助相關工作。
(十四)承擔市委外事工作委員具體工作。負責市委外事工作委員各項會議的籌備和會議決定事項的落實、督辦工作。不定期召開辦公室會議,研究全市重點涉外問題。
(十五)組織協調市委外事工作委員成員單位開展重要涉外問題調查研究,並提出意見建議,為市委外事工作委員提供重要涉外信息服務和決策依據。
(十六)依據國家、省外事工作規劃負責起草鞍山外事工作規劃,擬訂並組織實施外事工作管理制度,監督有關部門和單位貫徹對外方針政策和涉外法規的執行情況,協調鞍山重大外事、涉外活動,負責處理或協助處理重要的涉外事務。
(十七)承擔在鞍山舉辦的國際會議的審批、報批工作,承擔以市政府名義舉辦的大型國際活動的策劃、組織和聯絡工作。
(十八)統籌安排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和市政協領導的外事活動,配合相關部門做好來鞍山進行公務活動的國賓、黨賓、外國駐華外交人員和其他重要外賓接待協調工作。
(十九)參與起草或修改全市重要涉外文件,會同有關部門負責鞍山對外政策、重大國際問題的宣傳材料和對外表態口徑。
(二十)主管我市涉及港澳有關事務,協調有關部門或單位做好外國記者和港澳記者採訪活動的安排。
(二十一)統籌安排和管理我市各部門、各單位與外國領事機構的交往活動。負責領事保護和協助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處置境外涉鞍突發事件,保護境外鞍山公民和機構的合法權益,參與處置市內涉外突發事件,指導協調各縣(市)區、開發區及有關單位處理領事保護和協助案件的辦理工作。
(二十二)對全市各部門及企業派駐國外的貿易機構實行統一管理;負責聯繫中國駐國外使領館、經商處及外國駐中國使領館的商務交流工作。
(二十三)承擔鞍山地區與外國友好城市、友好區(縣)以及其他友好商會、民間組織等單位的交往活動,辦理對外結好的報批手續,指導協調鞍山民間對外交往工作。
(二十四)承辦市級領導同志出訪和邀請國外有關人員來訪的具體事宜,負責全市因公出國(境)的審批和管理事項,辦理全市因公出國(境)人員的護照、簽證和應邀來訪外國人士的簽證函電以及其他領事業務。
(二十五)擬訂全市對外開放發展規劃;承擔市對外開放領導小組日常工作職責;負責對外開放宣傳和新聞發布工作;依據相關法規指導協調全市省級以上經濟技術開發區的相關工作;承擔權限內經濟技術開發區申辦、審核上報工作。
(二十六)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機關黨委、人事科、老幹部管理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印鑑、檔案、政務公開、電子政務、辦公自動化、後勤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保密、信訪、突發事件應急、綜合治理、計生管理等工作;統籌協調相關科室做好本行業、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和消防工作。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黨群、幹部管理、紀檢和行政監察、機構編制工作;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人事管理、勞資管理工作,制定並實施商務領域職業教育和培訓規劃。負責行業精神文明建設;負責定點扶貧和駐村幫扶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管理,指導直屬單位離退休幹部工作。
郵政編碼:
法定工作日:
辦公地址:鐵東區湖南碧湖園1-75號
(二)財務科
研究提出與市商務領域相關的財稅、政策性金融、出口信用保險等政策建議,承擔內外貿各項促進商務發展的業務資金和專項資金的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預決算、財務管理、資產管理、政府採購和內部審計等工作。承擔機關及直屬單位財務人員管理、培訓工作;負責機關人員和離退休幹部工資、津貼、補貼的發放及個人所得稅、各項保險的代扣代繳工作。
郵政編碼:
法定工作日:
辦公地址:鐵東區湖南碧湖園1-75號
(三)綜合法規科
組織擬訂全市內外貿易和國際經濟合作發展規劃,謀劃、落實全市商務領域重點工作,研究商務運行和結構調整中的重大問題,提出相關政策建議;負責綜合性材料起草、信息報送、對外宣傳和新聞發布工作;組織起草全市內、外貿和國際經濟合作的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和政策草案,對行政權力運行進行監督檢查,承擔商務領域相關重大決策和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指導相關科室並協調行政審批、市場監管部門依法開展商務領域行政審批、公共服務事項和商務綜合執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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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工作日:
辦公地址:鐵東區湖南碧湖園1-75號
(四)市場運行科
負責對社會消費品零售額和批、零、住、餐銷售額等主要經濟指標進行統計、匯總、調度、評價、考核,分析內貿行業發展趨勢和運行狀況,提出對策建議;監測分析消費品和生產資料市場、重點樣本企業運行情況,分析存在的問題,提出對策建議;調查分析商品供求狀況、商品價格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承擔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相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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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工作日:
辦公地址:鐵東區湖南碧湖園1-75號
(五)市場建設科
負責推進全市批發業發展,承擔批發業銷售額指標任務,負責行業指導、管理和指標統計工作,分析行業發展趨勢和運行狀況,提出對策建議;擬訂市場體系建設相關政策、城鄉商業網點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各類現貨市場資源整合和批發業、專業市場促進消費工作;負責推進農產品現代流通體系建設;按規定承擔全市汽車品牌銷售、報廢汽車回收、老舊汽車更新等領域管理和再生資源行業發展規劃編制工作,指導二手車市場、舊貨流通及流通領域節能降耗工作。牽頭組織全市重要產品追溯體系建設。牽頭協調全市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相關工作,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指導商業信用銷售,建立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台。負責政府「12345」服務熱線接辦和「12312」商務投訴舉報中心平台的運行與管理工作。配合市場監管部門依法開展本領域商務綜合執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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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公地址:鐵東區湖南碧湖園1-75號
(六)消費促進科
統籌商務領域消費促進工作,研究提出穩定市場、擴大消費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統籌協調和組織推進全市「夜經濟」工作。負責零售業的指導、管理,承擔社會消費品零售額指標任務和相關指標統計工作,分析行業發展趨勢和運行狀況,提出對策建議。提出深化流通體制改革的政策建議並組織實施,推進流通產業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推動行業標準化、連鎖經營、深度聯營、買斷經營、商業特許經營、體驗式經濟、品牌建設等現代流通方式和新型流通業態的發展。提出促進商貿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建議。按規定對成品油流通進行監督管理,指導散裝水泥推廣工作,擬訂藥品流通、酒類流通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按規定承擔單用途商業預付卡管理工作。配合市場監管部門依法開展本領域商務綜合執法工作。
參考文獻
- ↑ 電子商務的特點,搜狐,2021-01-27
- ↑ 招商引資 | 招商知識:做好招商引資,請掌握這4個核心點!,搜狐,2022-0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