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顧佐(1376-1446年),字禮卿,太康(今河南)人。建文年間考中進士,永樂年間官至應天府尹,為官剛正,被人比作北宋的包拯

明宣德年間多次被彈劾,但顧佐深的皇上信任,又有楊士奇等人保舉,顧佐得以每次都能洗刷冤屈。

顧佐入內廷辦公,獨處一間小夾室,不是議政不與官員們群坐。人們稱他為「顧獨坐」。

正統十一年(1446年)去世。後追諡「端肅」[1]

基本信息

                本 名         顧佐                 出生時間         1376年
                別 稱         顧獨坐                 去世時間         1446年
                民族族群         漢族                 字 號         禮卿
                所處時代         明朝                 出生地         太康

人物話題

人物生平

初露鋒芒

建文二年(1400年),顧佐考中進士。被授予莊浪知縣。端午節時,守將集合官僚校尉,因顧佐是文士,便故意為難他。顧佐拿起弓箭一發中的,守將拜服。 [2]

永樂初年(1403年),他入京任御史。

永樂七年(1409年),明成祖朱棣在北京,命吏部選有才華的御史赴行在所,顧佐被選上了。他奉命招撫慶遠府蠻人,到四川總督採運木材,隨從北征,巡視關隘。升為江西按察副使,又被召回任應天府尹。他剛直不撓,吏民敬畏而服從,把他比作包拯。定都北京後,他改任順天府尹。權貴人物覺得他在任不方便,命他出任貴州按察使。

洪熙元年(1425年),顧佐被召回任通政使。[3]

整肅官場

宣德三年(1428年),都御史劉觀因貪污被撤職,大學士楊士奇楊榮推薦顧佐,說他公正廉潔而有威望,所任過的官都有風采,任京尹時,政治清明,弊病盡革。皇上很高興,立即升他為右都御史,並賜給敕書獎勵勸勉,命他考察各個御史,有不稱職的將其撤職,如果御史出缺,他可保舉人員送吏部補選。顧佐剛上任,即上奏廢黜了嚴日豈楊居正等二十人,把他們貶到遼東各衛為吏,還有八人被降職,三人被罷免;然後他推舉可以擔任御史的進士鄧榮、國子生程富、在京候選的知縣孔文英、教官方瑞等四十餘人。皇上讓他們先干三個月然後再任用他們。楊居正等六人上書辯訴。皇上大怒,將那些被貶為吏的人一併發去戍邊。後來嚴日豈從戍守之地偷偷跑回京師,以別的賄賂相威脅,被顧佐上奏揭發,並說嚴日豈圖謀陷害他。詔令將嚴日豈押到市場誅殺。皇上北巡時,命顧佐偕同尚書張本等人留守。皇上回來後又賜給他敕書,令他約束各個御史。於是他糾察罷黜貪婪驕縱之徒,朝綱肅然。[4]

皇上信任

宣德四年(1429年),奸吏上奏顧佐接受隸役金錢,私自將其遣送回去。皇上偷偷把這奏章命給楊士奇看,說:「你不是曾經保舉顧佐廉潔嗎?」楊士奇說:「中朝官俸祿微薄,童僕馬匹薪炭草料,都由隸役供給,所以送一半隸役,讓他們出資免役,這樣隸役得以回去耕作,官家得資費。中朝官都這麼做,臣也是。先帝知道這一點,所以增加了中朝官俸祿。」皇上嘆道:」朝臣竟這麼貧窮。」便怒叱投訴的人說:「我正任用顧佐,小人敢誣陷他,一定要交給法司治罪。」楊士奇說:」小事不足以讓皇上動怒。」皇上於是把該官吏的奏章交給顧佐,說:「你自己處治。」顧佐叩頭致謝。他把那位官員召來說:「皇上命我處治你,你改掉品行,我就寬貸你。」皇上聽說後更加高興,覺得顧佐識大體。有人告顧佐不處理冤訴。皇上說:」這一定是犯了重罪的人教他這麼幹。」命法司會審,果然是千戶臧清,他殺死三個無罪的人,應被處死,便派人誣陷顧佐。皇上說:「不誅臧清,則顧佐的辦法無法執行。」將臧清押到市場肢解。[5]

宣德八年(1433年)秋,顧佐有病,請求歸家。皇上不許,以南京右都御史熊概代理他的職事。過了一年熊概去世。顧佐病已痊癒,入宮朝見。皇上慰勞他,令他免朝賀,仍在原職辦事。[6]

因錯致仕

正統初年,顧佐考察不稱職的御史十五人,將他們或降職或罷免。邵宗九年任滿,吏部已考核通過,他也在這十五人之中。邵宗上書申辯,尚書郭璡也說邵宗不應與在任者同考。皇上於是責備顧佐。而御史張鵬等人又彈劾邵宗有小過。皇上以張鵬朋比相欺,嚴厲斥責他和顧佐。

顧佐上書求退休而去。皇上賜給敕書獎勵安慰,賞給鈔幣五十貫,命戶部免除他家的賦稅徭役。

正統十一年(1446年)九月,顧佐去世。[7]後追諡「端肅」 [1]  。

人物評價

  • 張廷玉:①佐孝友,操履清白,性嚴毅。每旦趨朝,小外廬,立雙藤戶外。百僚過者,皆折旋避之。入內直廬,獨處小夾室,非議政不與諸司群坐。人稱為「顧獨坐」雲。然持法深,論者以為病;國家盛時,士大夫多以廉節自重,豈刻意勵行,好為矯飾名譽哉。亦其澹嗜欲,恥營競,介特之性然也。仁、宣之際,懲吏道貪墨,登進公廉剛正之士。宗載佐銓衡,顧佐掌邦憲,風紀為之一清。[8]

史籍記載

  • 《明史·卷一百五十八·列傳第四十六》

參考資料

  1. 1.0 1.1  明·王世貞·《弇州續稿·卷五十七》
  2. 《明史·顧佐傳》:建文二年進士。除莊浪知縣。端陽日,守將集官僚校射。以佐文士,難之。持弓矢一發而中,守將大服。
  3. 《明史·顧佐傳》:永樂初,入為御史。七年,成祖在北京,命吏部選御史之才者赴行在,佐預焉。奉命招慶遠蠻。督采木四川。從北征,巡視關隘。遷江西按察副使,召為應天尹。剛直不撓,吏民畏服,人比之包孝肅。北京建,改尹順天。權貴人多不便之,出為貴州按察使。洪熙元年召為通政使。
  4. 《明史·顧佐傳》:宣德三年,都御史劉觀以貪被黜,大學士楊士奇、楊榮薦佐公廉有威,歷官並著風采,為京尹,政清弊革。帝喜,立擢右都御史,賜敕獎勉。命察諸御史不稱者黜之,御史有缺,舉送吏部補選。佐視事,即奏黜嚴暟、楊居正等二十人,謫遼東各衛為吏,降八人,罷三人;而舉進士鄧棨、國子生程富、謁選知縣孔文英、教官方瑞等四十餘人堪任御史。帝使歷政三月而後任之。居正等六人辨訴。帝怒,並諸為吏者悉戍之。既而暟自戍所潛還京,脅他賄,為佐所奏,且言豈謀害己。詔戮暟於市。帝北巡,命偕尚書張本等居守。還復賜敕。令約束諸御史。於是糾黜貪縱,朝綱肅然。
  5. 《明史·顧佐傳》:居歲余,奸吏奏佐受隸金,私遣歸。帝密示士奇曰:「爾不嘗舉佐廉乎?」對曰:「中朝官俸薄,仆馬薪芻資之隸,遣隸半使出資免役。隸得歸耕,官得資費,中朝官皆然,臣亦然。先帝知之,故增中朝官俸。」帝嘆曰:「朝臣貧如此。」因怒訴者曰:「朕方用佐,小人敢誣之,必下法司治!」士奇對曰:「細事不足幹上怒。」帝乃以吏狀付佐曰:「汝自治之。」佐頓首謝,召吏言:「上命我治汝,汝改行,吾當貸汝。」帝聞之益喜,謂佐得大體。或告佐不理冤訴。帝曰:「此必重囚教之。」命法司會鞫,果千戶臧清殺無罪三人當死,使人誣佐。帝曰:「不誅清,則佐法不行。」磔清於市。
  6. 《明史·顧佐傳》:八年秋,佐有疾,乞歸。不許。以南京右都御史熊概代理其事。逾年而概卒。佐疾良已,入見。帝慰勞之,令免朝賀,視事如故。
  7. 《明史·顧佐傳》:正統初考察御史不稱者十五人,降黜之。邵宗九載滿,吏部已考稱,亦與焉。宗奏辨,尚書郭璡亦言宗不應與在任者同考。帝遂責佐。而御史張鵬等復劾宗微過。帝以鵬朋欺,並切責佐。佐上章致仕去。賜敕獎慰,賚鈔五十貫,命戶部復其家。十一年九月卒。
  8. 明史·卷一百五十八.國學網.2014-0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