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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導行為是中國專有名詞。
漢字是用於記錄漢語,進行書面交流,傳承民族文化的書寫符號系統[1],也是最富有民族特色的中國書法藝術[2]的載體,是中華民族智慧的結晶,它蘊藏着許許多多的文化內涵。
名詞解釋
領導行為是指領導者在領導過程中的所作所為,領導者在領導過程的不同階段中因情境和任務需要表現出不同領導行為。例如建構和體恤就是兩種常見的領導行為分類。其中,領導者,是指居於某一領導職位擁有一定領導職權承擔一定領導責任實施一定領導職能的人。領導過程是一種複雜的動態交流。在這一相互交流的過程中,有4個關鍵的因素:領導者、追隨者、環境以及結果。
目標理論中四種領導行為
1.指導型領導(Directive Leadership):領導者對下屬需要完成的任務進行說明,包括對他們有什麼希望,如何完成任務,完成任務的時間限制等等。指導性領導者能為下屬制定出明確的工作標準,並將規章制度向下屬講得清清楚楚。指導不厭其詳,規定不厭其細。
2.支持型領導(Supportive Leadership):領導者對下屬的態度是友好的、可接近的,他們關注下屬的福利和需要,平等地對待下屬,尊重下屬的地位,能夠對下屬表現出充分的關心和理解,在部下有需要時能夠真誠幫助。
3.參與型領導(Participative Leadership):領導者邀請下屬一起參與決策。參與性領導者能同下屬一道進行工作探討,徵求他們的想法和意見,將他們的建議融入到團體或組織將要執行的那些決策中去。
4.成就取向型領導(Achievement-Oriented Leadership):領導者鼓勵下屬將工作做到儘量高的水平。這種領導者為下屬制定的工作標準很高,尋求工作的不斷改進。除了對下屬期望很高外,成就導向性領導者還非常信任下屬有能力制定並完成具有挑戰性的目標。在現實中究竟採用哪種領導方式,要根據部下特性、環境變量、領導活動結果的不同因素,以權變觀念求得同領導方式的恰當配合。
領導行為的分類
從不同的角度,可以對領導行為作不同的分類。
1.任務取向和人員取向的領導行為
以領導活動的側重點為標準,可將領導行為分為任務取向和人員取向的領導行為。
任何領導行為都是在兩個維度上展開的:一是結構維度,反映了領導者的工作行為或任務取向;二是關係維度,反映了領導者的關係行為或人員取向。
1)任務取向的領導行為
任務取向的領導方式,主要關心組織效率,重視組織設計,明確職責關係,確定工作目標和任務。它注重任務的完成,而不注重人的因素,忽視人的情緒和需要,下屬變成了機器。任務取向的領導行為是以領導者的工作行為為中心的。工作行為包括:建立組織,明確職責,規定信息交流渠道,完成任務的時間、地點及方法等。
2)人員取向的領導行為
人員取向的領導行為表現為尊重下屬的意見,重視下屬的感情和需要,強調相互信任的氣氛,這也是領導的關係行為。領導的關係行為包括:建立友誼,互相信賴,意見交流,授權,讓下屬發揮智慧和潛力並給予感情上的支持等。
在現實生活中,領導者只有將任務取向的領導行為和人員取向的領導行為有機地結合起來,才能保證領導目標的達成。任何偏重於一方的領導行為都只能導致領導的失敗。每一位領導者在行使其領導職能時,都會產生自己的領導行為和領導風格。這一行為和風格的形成,有賴於組織結構、人員素質、組織目標和環境等客觀因素,也有賴於領導者個人氣質、經歷、學識、價值偏好等主觀因素。
2.命令式、說服式和示範式的領導行為
領導行為的一種重要職能是指揮,而展示指揮功能的途徑包括命令、說服、示範三種途徑。以領導指揮行為的方式為標準,可將領導行為劃分為命令式、說服式和示範式的領導行為。
1)命令式領導行為
命令式領導行為具有強制性的特徵,它是建立在下屬對領導者職位權力之畏懼或恐懼的基礎之上的。命令的強制性在不同領域中的效應是不同的。
命令式領導行為的特徵是:領導者採取單向溝通方式,以命令的形式向下屬布置工作任務和完成任務的程序和方法,下屬不了解或無法了解組織的整體目標和最終目的。領導者和被領導者相分離,領導者一般不參加集體活動。領導者憑個人的經驗和了解,對下屬的工作表現作出評價。這種領導行為,在領導者與被領導者之間,純粹是一種命令與服從、指揮與執行的關係。
2)說服式領導行為
說服式的領導行為是一種建立在領導者的影響力之上的領導行為,其中領導者的威信、人格、能力是說服式領導行為能夠取得成功的關鍵。
說服式領導行為與命令式領導行為的不同之處在於,領導者作出決策後,不僅向下屬人員發出指令,而且還要做說明工作,即所謂「推銷其決策」。也就是說,通過雙向溝通方式進行宣傳和教育,使下屬了解工作任務要求,了解組織的整體目標。這樣有利於提高他們的積極性。
3)示範式領導行為
示範式領導行為是建立在下屬對領導者的主動歸依和主動模仿這一基礎之上的。示範式的領導行為在特殊情況下會取得意想不到的積極效果。
3.集權型、參與型和寬容型領導行為
以領導者運用權力的範圍和被領導者自由活動程度為標準,可將領導行為劃分為集權型、參與型和寬容型的領導行為。
1)集權型領導行為
集權型領導行為又被稱為獨裁或專制的領導行為,是領導者單獨作決策,然後發布指示和命令,明確規定和要求下屬或部門做什麼和怎麼做。對於決策,下屬沒有參與權和發言權。在整個組織內部,資源的流動及其效率主要取決於集權領導者對管理制度的理解和運用,同時,個人專長權和影響力是其行使上述制度權力成功與否的重要基礎。
2)參與型領導行為
參與型領導行為是指在決策工作中,領導者讓下屬人員以各種形式參與決策。這種領導行為的特點表現在:在領導者與被領導者之間進行雙向溝通:職工的民主權利得到尊重,他們的意見能夠影響決策;能提高決策的科學水平,減少決策工作的失誤;有利於決策的實施和執行。
3)寬容型領導行為
寬容型領導行為又叫分權型領導行為,是領導者向下屬人員或部門進行高度授權,讓下屬相對獨立地去完成任務和處理問題。這種領導行為還可具體分為放手型和放任型兩種領導行為。具體表述為:
(1)放手型領導行為是上級為下級給定工作目標和方向,提出完成任務的大致要求和期限,同時授予下屬完成任務所必需的權力,在工作進行過程中只實行寬鬆的監督和控制。
(2)放任型領導行為是領導者對下屬實行高度的授權,下屬可以完全獨立地去開展工作。具體地說,就是領導者不為下屬安排和規定具體的工作任務和目標,下屬做什麼,如何做,要達到什麼目標,完全由自己決定。在工作過程中,領導也不進行經常性的監督。
總之,領導者的行為方式多種多樣,它們沒有絕對的優劣之分。只有與被領導者和工作環境的特點相適應,才能取得預期的領導效果。
影響領導行為效果的因素
領導行為的效果是由三個相互作用的因素即領導者、被領導者和領導環境決定的。
1.領導者
領導者是領導行為的主體。領導者本身的背景、知識、經驗、能力、個性、價值觀念以及對下屬的看法等,都會影響到組織目標的確定、領導行為方式的選擇以及領導行為的效率。因此,領導者是決定領導行為有效性的重要因素。
2.被領導者
被領導者接受領導者的領導。被領導者的背景、專業知識、經驗和技能,他們的要求、責任心和個性等,都會對領導行為產生重大影響。被領導者的狀況,既影響領導行為方式和方法的選擇,也影響領導行為的效率。
3.領導環境
領導行為是在一定的內在環境和外在環境中進行的,與環境相適應的領導行為才可能是有效的;而與環境不相適應的領導行為,則往往是無效的。
參考文獻
- ↑ 【每日積累】漢字的概述?漢字的特點是什麼?,搜狐,2021-06-26
- ↑ 中國書法:一門古老的藝術!,搜狐,2018-0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