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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自然災害主因大致歸結於兩類:暴雨及颱風

香港暴雨

香港的暴雨成因大多為低壓槽,據天文台統計,在1998年更改暴雨警告系統後至2017年間發出的21個黑色暴雨警告當中,超過60%成因均是低壓槽[1],其次是熱帶氣旋,佔28.6%,另外西南季候風和高空擾動亦各佔一次(4.8%),同時,高空擾動所造成的黑色暴雨警告信號為有紀錄以來最短的一個[2]

香港颱風

香港颱風路徑圖
原圖鏈結 圖片來自燒荒網

香港的熱帶氣旋(颱風)發布源於1884年,最初的信號並沒有數字之分,只以鼓形、倒三角形、圓形及三角形信號表示熱帶氣旋在香港300哩以外/之內及香港所承受之烈風風向,一般於海港內懸掛颱風信號向輪船示警。1917年開始以數字1至7號編排信號並首次增設烈風以上的風力警告,「7號已達或將達颱風信號」是當時最高的信號,亦即現今十號颱風信號的初型。1931年,7號信號改為「10號颱風抵步信號」,4年後正式改稱十號颱風信號。十號信號的發出,表示香港的風力已經達到或將會達到颱風程度(即持續風速每小時118公里或以上)。颱風的範圍,主要是在繞著颱風眼附近的環形地帶(即眼壁或眼牆),因此發出十號颱風信號是需要一股颱風級數的熱帶氣旋,在近距離即香港西面或南面75公里內(西南面山峰較少)、香港東面50公里內或香港北面則需橫過新界地區(香港東北面山勢較高)內掠過,也就是一般所謂「正面吹襲」香港。
香港在亞洲東部的漫長海岸線上只是一個極其渺小的目標,縱使平均每年有16股颱風在中國南海和北太平洋西部形成,香港自1946年至今,卻只受到13股颱風的正面吹襲。換句話說,每65個颱風才有一個會引致香港發出十號颱風信號。1960年代初期,香港曾經多次懸掛十號颱風信號。1960年至1964年間平均每年一次,其中以1964年最特別,由於該年出現強烈拉尼娜現象,創下一年內2次十號風球的空前紀錄。1960、1961年該兩個颱風的路線幾乎一樣,同樣在南海中部形成,掠過香港、福建和東海,而且同樣在日本本州南岸一帶減弱。在這段忙碌的日子過後,十號颱風信號的出現頻率減少至每3或4年一次。進入80及90年代,能正面吹襲香港的颱風已大為減少,各只有一次,1999年襲港的約克與上次十號颱風信號相隔達16年,同時又是最後一次在戶外以鋼球懸掛的十號信號、以及歷來發出時間最長之十號風球。[3]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