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馬店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駐馬店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是將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的職責,以及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價格監督檢查執法職責,市知識產權局行政職能等整合組建的,作為市政府工作部門,掛市知識產權局牌子。保留市政府食品安全委員會,日常工作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承擔[1]。
不再保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主要職責
(一)負責市場綜合監督管理。組織實施國家、省有關市場監督管理法律法規[2],起草市場監督管理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制定有關政策、標準。組織實施質量強市戰略、食品藥品安全戰略、標準化戰略和知識產權戰略,擬訂並組織實施有關規劃,規範和維護市場秩序,營造誠實守信、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二)負責市場主體統一登記註冊。指導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體工商戶等市場主體的登記註冊工作,扶持個體、民營經濟發展。
(三)負責食品、藥品(含中藥、民族藥,下同)、醫療器械、化妝品、計量、特種設備等相關行政審批工作。
(四)負責市場主體信息公示和共享機制建設。依法公示和共享有關信息,加強信用監管,推動市場主體信用體系建設。
(五)組織和指導市場監管綜合行政執法工作。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市關於市場監管綜合行政執法改革相關文件精神,指導推進全市市場監管綜合行政執法改革工作。負責本級市場監管綜合行政執法隊伍整合和建設。指導縣級市場監管綜合行政執法隊伍整合和建設,會同有關部門指導落實將商務執法、鹽業執法整合納入市場監管執法,規範市場監管行政執法行為。組織查處違法案件。
(六)負責反壟斷相關工作。統籌推進競爭政策實施,指導實施公平競爭審查制度。根據授權,承擔相關反壟斷執法工作。指導企業在國外的反壟斷應訴工作。
(七)負責監督管理市場秩序。依法監督管理市場交易、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組織查處價格收費違法違規、不正當競爭、違法直銷、傳銷、侵犯商標專利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行為。規範商品交易市場、農貿市場秩序。指導廣告業發展,監督管理廣告活動。指導查處無照生產經營和相關無證生產經營行為。指導消費維權工作和消費環境建設。
(八)負責宏觀質量管理。擬訂並實施質量發展的制度措施。協調推進區域品牌建設,統籌質量基礎設施建設與應用,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重大工程設備質量監理制度,組織重大質量事故調查,統一實施缺陷產品召回制度,監督管理產品防偽工作。
(九)負責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管理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控、監督抽查工作。組織實施質量分級制度、質量安全追溯制度。組織實施工業產品生產許可管理。負責纖維質量監督工作。
(十)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綜合管理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監督工作,監督檢查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和鍋爐環境保護標準的執行情況。
視頻
駐馬店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相關視頻
參考文獻
- ↑ 駐馬店概況 ,駐馬店市人民政府
- ↑ 現行市場監管法律法規整理 ,中食藥監管信息查詢平台,2019-0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