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黑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是由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和黑龙江省注册审计师协会,于1996年联合组成的注册会计师全省组织,是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的地方组织。联合后的黑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1],依法对全省审计行业实行管理,依法接受财政厅、审计厅和注册会计师协会的监督、指导。
协会简介
黑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是由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和黑龙江省注册审计师协会,于1996年联合组成的注册会计师全省组织,是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的地方组织。联合后的黑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依法对全省审计行业实行管理,依法接受财政厅、审计厅和注册会计师协会的监督、指导。
会员包括
团体会员 依法批准设立的事务所为本会的团体会员。
个人会员 凡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合格、经申请批准者和依照规定原子能考核取得本会会员资格者,为本会个人会员。
名誉会员 境内、外有关知名人士,经有关方面推荐,由理事会批准,聘请为本会的名誉会员。
宗旨
服务、监督、管理、协调。为注册事务所和审计事务所服务,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服务;监督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职业道德[2];依法管理注册会计师行业;协调行业内、外部关系,维护注册会计师和事务所的合法权益。
主要职责
负责办理注册会计师注册、事务所设立有关事宜,监督管理其执业情况;
审批和管理本会会员;
监督检查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规则,实施情况;
组织和推动注册会计师培训工作;
组织实施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
依法办理审批及监督、管理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和人员在境内开展业务的有关事项;
组织业务交流,开展理论研究;协调行业内、外关系,维护会员合法权益;
开展国际交往活动;
指导地方注册会计师协会工作;
办理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国家机关委托或授权 的其他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