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真百科欢迎当事人提供第一手真实资料,洗刷冤屈,终结网路霸凌。

黛玉和宝钗的“爱恨情”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事实揭露 揭密真相
跳转至: 导航搜索

封建礼教少女的爱情观

蘅芜苑山石的象征意义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个是山石本身没有生命,也就是说薛宝钗对自己缺乏生命意识,典型地反映出一个恪守封建礼教的少女的价值观和爱情观。这种女子在未嫁前将自己的生命完全看成属于父母,而出嫁后则完全属于丈夫。总之是没有自己。蘅芜苑石头的另一方面的象征意义是,薛宝钗对别的生命有时候也有些铁石心肠,主要表现在对待金钏之死的态度上。此外,六十七回尤三姐死后柳湘莲出家,别人都很悲伤、同情、惋惜,宝钗却“并不在意”。因为那些“异草”本来就不是她(石头)的一部分,是攀附它的,或者根本就与自己无关,所以对她来说,失去并不可惜。经过女娲以火来锻炼而成的有生命的石头已经成为热血奔腾的贾宝玉,而薛宝钗虽然也是血肉之躯,却依然不失石头的冰冷。怪不得薛宝钗吃的药是冷香丸,她是个冷美人。

黛玉和宝钗的“爱恨情”

林黛玉对爱情的执着追求和薛宝钗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林黛玉是惟恐失去贾宝玉,就怕这个多情公子移情别恋。听说张道士给了宝玉一个麒麟,而有麒麟的史湘云来了,她赶紧到怡红院去,生怕也像戏曲、故事、诗词写的那样,因为一样小玩意儿,两个人好了起来。有时候她为了贾宝玉而生气、流泪,说话尖刻,大发脾气,不顾场合,根本不顾忌“群众影响”,甚至惊动了老祖宗贾母她也不在乎。林黛玉任性、多疑,看起来确实是缺点;但反过来看,又觉得其真率非常可贵。林黛玉个性中最可贵的就是,毫无顾忌地对志同道合的爱情执着追求,这在封建社会十分难得。而薛宝钗则相反,她处处顾忌别人说三道四,想尽办法掩饰自己对贾宝玉的感情。

在一个很难与男性接触的社会,贾宝玉如此出类拔萃,宝钗爱上宝玉是很自然的。如前文已述,“木石前盟”是神话,只是黛玉的心理活动;荣国府上上下下认为将来宝玉肯定会娶黛玉为妻,也只不过是看法而已。宝玉和黛玉连订婚都没有,贾府也没有任何一位长辈表示过。因此在宝黛钗的关系中,并不存在任何具有约束力的因素,无论是法律的、道德的、宗法的,都没有。所以即使在当时宝钗积极参与“争夺宝二奶奶的宝座”,也毫不为过。薛宝钗的悲剧恰恰是缺乏“争夺”的勇气,她根本没有去追求自己幸福的想法,这是她最不如黛玉的地方。因为在她看来,女孩子的婚姻要靠父母、兄长作主,争夺不符合礼教、丢人。二十七回芒种节那日,迎春三姐妹、李纨、凤姐等都到园子里来玩,连文官等十二个女孩也来了。由于不见黛玉,宝钗就去潇湘馆找她。忽见贾宝玉进去了,“宝钗便站住低头想了想:宝玉和林黛玉是从小儿一处长大,他兄妹间多有不避嫌疑之处,嘲笑喜怒无常;况且林黛玉素习猜忌,好弄小性儿的。此刻自己也跟了进去,一则宝玉不便,二则黛玉嫌疑。罢了,倒是回来的妙。想毕抽身回来。”薛宝钗这段心理活动中两次提到“嫌疑”,恰好反映了薛宝钗的一个重要的性格弱点,她总是顾忌别人会对自己有什么看法。完全以自我为中心者固然不可取,但是像宝钗这样缺乏自我意识,也并不是为了别人的利益和幸福自觉去作出奉献,只不过是把自己包裹起来罢了。宝钗是个理智型少女,她极少有主动行为,无论是出于情感驱使还是年轻人的聚会,她几乎都是被动的,和黛玉的处处主动很不一样。宝钗为了避免别人对自己和宝玉的关系产生“嫌疑”,还不止一次地对黛玉或宝玉开宝黛两人关系的玩笑。宝钗心里不可能不喜欢宝玉,但是她首先不是缺乏争取爱情的勇气,顾忌别人的议论,要掩饰自己的感情;而是由于“石头”冰冷的天性而缺乏对爱情的热烈渴望。自觉地以封建道德规范自己的薛宝钗,无论是言行还是潜意识都已经把少女的正常情感需求压抑到了最低程度。而薛宝钗对林黛玉的这种玩笑恰恰在促进宝黛的爱情,为自己的悲剧增添砝码。蘅芜苑进门大石头挡住了院子里的房屋,是一种暗示,是象征主义写法,暗示宝钗常常掩饰自己的愿望和感情。这种掩饰就像这个院子建造时就安排好了那样,不是“石头”自己决定的,而是长辈们规划、要求的。神瑛侍者和绛珠仙子都是情感型的,而薛宝钗过于理智型了,理智到了对别人、对自己都冷漠的地步,于是曹雪芹只好让她住在“蘅芜苑”里“恨无缘”到底了。

诗歌观念的差异导致诗歌风格迥异

黛玉和宝钗都是写诗高手,在写诗上我们不但可以看出她俩艺术观、人生观的鲜明区别,而且还显示了个性、情感的类型是多么不同。

我们将这两个都是诗词高手的少女写的诗词,从形式的角度来做个小小的比较,会发现一个有趣的现象:

宝钗写了七律、五(言)排(句)、七绝和词4种体裁,9首诗词,共计67句(行),444个字。

黛玉写了五律、七绝、四言、七律、歌行、五排、集句、词8种体裁,25首诗词,共计256句(行),1659个字。

在诗词体裁上,黛玉比宝钗多出一倍。首数几乎多两倍,句(行)和字数几乎多三倍。黛玉有3首歌行体长诗,宝钗没有。光是一首《葬花诗》就有52句361字之多,接近宝钗句行字数的总和。[1]

曹雪芹

曹雪芹(约1715年5月28日—约1763年2月12日),名霑,字梦阮,号雪芹,又号芹溪、芹圃,中国古典名著《红楼梦》的作者,祖籍存在争议(辽宁辽阳、河北丰润或辽宁铁岭),出生于江宁(今南京),曹雪芹出身清代内务府正白旗包衣世家,他是江宁织造曹寅之孙,曹颙之子(一说曹𫖯之子)。乾隆二十七年(1762年),幼子夭亡,他陷于过度的忧伤和悲痛,卧床不起。乾隆二十八年(1763年)除夕(2月12日),因贫病无医而逝。关于曹雪芹逝世的年份,另有乾隆二十九年除夕(1764年2月1日)、甲申(1764年)初春之说。[2]

参考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