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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学平 |
龚学平,男,1942年3月生,江苏南京人,大学学历,高级编辑,1965年11月入党,1967年9月参加工作。[1]
曾任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 [2]
基本信息
人物说明----高级编辑
民 族 ---- 汉族
出生日期----1942年3月
出生地点----江苏南京
国 籍 ---- 中国
职 业 ---- 曾任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
毕业院校----复旦大学
个人简历
1942年3月生,江苏南京人,大学学历,高级编辑,1965年11月入党,1967年9月参加工作。
现任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
曾任上海电视台编辑、新闻部副主任、党支部书记,市广播电视局副局长,上海电视台党委书记、台长、总编辑,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兼市广播电视局副局长、市广播电视局局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副市长,市委副书记,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
2003年2月在上海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当选为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至2008年1月)。
是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
个人经历
龚学平同志1962年8月至1967年9月,在复旦大学新闻系新闻专业学习。
1967年9月至1968年9月,复旦大学留校待分配。
1968年9月至1969年12月,在中国人民解放军藏字7887部队炮一连当兵锻炼。
1969年12月至1970年4月,任中国人民解放军藏字7887部队政治处宣传股干事。
1970年4月至1974年4月,任中国人民解放军成字526部队宣传科干事。
1974年4月至1974年7月,在市广播事业局办公室工作。
1974年7月至1978年7月,任上海电视台节目组编辑。1978年7月至1983年9月,任上海电视台新闻部副主任、党支部书记。
1983年9月至1985年2月,任市广播电视局副局长,上海电视台党委书记、台长、总编辑。
1985年2月至1985年10月,任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广播电视局副局长,上海电视台党委书记、台长、总编辑。
1985年10月至1989年6月,任市广播电视局党委书记、局长,上海电视台台长、总编辑。
1989年6月至1991年12月,任市广播电视局党委书记、局长。
1991年12月至1992年10月,任市广播电视局局长。
1992年10月至1993年2月,任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广播电视局局长。
1993年2月至1997年3月,任副市长。
1997年3月至1997年9月,任副市长,市旅游事业管委会主任。
1997年9月至1998年3月,任市委副书记,市旅游事业管委会主任(其间:1997年10月起,兼任市精神文明委员会常务副主任)。
1998年3月至2002年2月,任市委副书记。
2002年2月至2002年3月,任市委副书记,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2002年3月至2002年5月,任市委副书记,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
2002年5月至2003年2月,任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
2003年2月起,任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现任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龚学平同志是中共十三大、十四大、十六大代表,十届全国人大代表,市五次、六次、七次、八次党代会代表,五届、六届、七届、八届市委委员,十一届、十二届市人大代表。1998年被评为全国优秀工会积极分子。
突出贡献
以人为本,关注民生,维护群众利益,是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根本要求,也是上海市人大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以人为本,关注民生,维护群众利益,是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根本要求,也是上海市人大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龚学平代表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我们的神圣责任,就是更好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的职责,坚持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努力形成充分表达、有效平衡、科学调整社会利益的机制,加强立法和监;
坚持发挥人大代表的主体作用,倾听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保障民生。
龚学平说,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社会利益关系日趋多元化,群众热切关注生活质量的提高,关注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健全、财政公共资金的规范管理和运作等问题。
为此,上海市人大在行使人大的法定职权中,将着重四个“推进”。
一是围绕民生热点,推进依法行政。针对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实际问题,促进政府加大执法力度。
龚学平告诉记者,连续两年,上海市人大对以肉类、饮用水为切入点的食品安全执法进行了重点跟踪监督,今年将在此基础上,把健全与完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制作为重点监督项目之一。
二是努力找准结合点,推进社会利益的合理调整。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促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促使政府处理好当前与长远、关注民生与发展经济的关系。
龚学平介绍,2007年,上海市人大将加强对财政资金和其他公共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加强对节能决定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同时加强地方立法后评估,开展对地方性法规配套规范性文件制定情况的检查。
三是积极发挥代表作用,不断拓宽民主渠道。
通过各级人大代表认真履职,进一步发挥代表在立法、监督和参与信访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建立完善人大代表联系群众的制度,形成代表与社会各方保持经常性联络的渠道,使不同利益群体的诉求得到及时反映,形成民意表达和反馈的新途径。
四是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推进人大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龚学平表示,要更多地通过现场实录、网议日、视频会议、媒体的专题栏目和节目等途径,增强公众对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知情度与参与度,进一步发挥人大在建设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
龚学平指出,2007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和改革发展的关键一年。“我们将继续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把推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着力在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制度建设中有所作为,在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上有所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