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品官服顺治二年(1645)定,八品官冠用起花金顶,带用明羊角圆版四片,银镶边。乾隆朝改定服制规定。[1]
八品文职官员,朝冠为镂花阴文,金顶无饰。吉服冠同。补服前后绣 鹌鹑 。朝服用 石青云缎 、无蟒。领、袖,冬、夏皆用青倭缎,中有襞积。朝带银衔明羊角圆版四。雨冠中用青色,红缘。 雨衣 、雨裳为青色。余皆如文职七品官服制。武职八品官员补服前后绣犀牛,余皆如八品文职官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