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钗黛合一”是曹雪芹理想中的少女吗
女性中的佼佼者
尽管从艺术评判来说,许多人可能更喜欢黛玉一些,但是作为生活对象,人们往往更倾向于宝钗。这是为什么呢?
这是因为艺术欣赏可以保持距离,审美客体(艺术品)和审美主体(艺术欣赏者)之间没有功利关系。因此艺术形象的缺点并不会转化为审美主体实际上遇到的麻烦,有时候这种缺点还会给人们的审美带来快乐。但是作为生活对象,比如找对象,让一个女孩成为自己的妻子或儿媳妇,成为生活中的实际存在,那么双方就时刻存在着功利关系。黛玉是诗人气质,只会做诗,不擅做人。她健康状况欠佳,爱生气,不善于处理人际关系,也缺乏管理才干。而这些正是宝钗的长处和优势。尤其是到了现代,封建道德观念已经不成为现代女性的问题,因此宝钗身上不可接受的东西相对比较少。相反,善于处理人际关系,为人宽容,会关心人,善于持家,比较健康,这些都是男子择偶必定会考虑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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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钗黛合一”是曹雪芹理想中的少女吗
黛玉和宝钗都是曹雪芹倾注了极大爱心的少女,对黛玉更多一些。她们各有所长,也各有所短。而二人所长相加则是曹雪芹理想中的少女,所以“钗黛合一”既反映了曹雪芹的愿望,也表明了他的无奈。周思源看红楼五辣俱全凤辣子并列“女一号”
《红楼梦》数以百计的人物中,贾宝玉自然是无可争议的“男一号”,那么谁是“女一号”呢?从和贾宝玉的关系来看,当然非林黛玉莫属。但是从在整部小说中所占的比重来看,王熙凤要略大于林黛玉。这是因为,《红楼梦》的故事情节有两条主要线索,一条是以宝黛钗感情纠葛为中心的爱情线,这是明线;另一条是以贾府为代表的家族败落和社会衰落线,乍一看不那么明显,所以是暗线。站在两条主线联结点上的重要人物有不少,如贾母、王夫人等都是。但最重要的是三个人,男的当然是贾宝玉,女的就是林黛玉和王熙凤。
在前八十回的前半部分,林黛玉在进府、含酸、葬花等回中处于显著地位,在宝、黛、钗三角关系中总是扮演着一个主动者的角色,她和男一号贾宝玉的对手戏也加重了她的女主角地位,因此女一号的位置十分明显。但是王熙凤在进府、惩瑞、理宁、出殡等多回中有大量的戏,也经常处于中心位置,人物性格十分鲜明、丰满。从总体上看来,戏份不下于林黛玉,五辣俱全凤辣子茉莉粉替去蔷薇硝如果不说是并列女一号,也相差无几。但是四十五回林黛玉和薛宝钗剖心交谈,解释疑团之后,二人的疙瘩基本解开了。宝、黛、钗三角关系构成的矛盾虽然没有彻底消解,不过在前八十回的后三十五回里已经不尖锐,不明显。小说的这条主要线索大为削弱,而家族败落线则变得明显起来。五十九至六十一回由于丢失茉(莉粉)、蔷(薇硝)、玫(瑰露)、茯(苓霜)引起的小橱房风波;六十五至六十九回二尤事件和七十三至七十四回抄检大观园,是后面这三十五回中的三大高潮。前两个重大事件和林黛玉毫无关系,第三个除了到潇湘馆去抄了一回,基本上也没有关系,而在这三大高潮中,王熙凤要么是主角,要么通过授权平儿,在背后发挥着重要影响。
我曾经对《红楼梦》前八十回做过一个统计,按照林黛玉和王熙凤在每一回中出场篇幅的多少和内容的重要性,划分为六个档次:无,极少或带过,少,少而重要,多,多而重要。结果发现,在这八十回中,黛玉的戏头重脚轻,风姐的戏则多而平衡。其中第四十五回是黛玉故事的明显转折点。到此为止,黛玉有17个“多而重要”,另有8个“少而重要”,由于十七、十八按两回算,所以总共在26个回次中有重要情节。而王熙凤在这四十五回中,有18个“多而重要”,7个“少而重要”,总共25个。大体上与黛玉相当。但是四十六回以后的35回中,黛玉仅有4个“多而重要”,1个“少而重要”,有13回中完全没有戏,另有6回中“极少”或“带过”。也就是说,在后面的35回中几乎有19回基本上没有黛玉的活动,从而表明林黛玉已经不是第一女主角。她只是在一些诗词活动中才回到舞台中央。她的4个“多而重要”有3个是诗词活动:四十八回教香菱学诗。六十三回则是由于她掣到诗签“莫怨东风当自嗟”,体现了曹雪芹对她悲剧命运的设计和评价。七十回是咏桃花诗和柳絮词。五十回和七十回的“多”也是联诗。很明显,从四十六回开始,林黛玉已经不处于小说的矛盾中心。而王熙凤则不然,她在四十六回以后有8个“多而重要”,3个“少而重要”,比黛玉多出一倍。而且害死尤二姐、抄检大观园都是贾府的重大事件。另外一些事情,我们可以从贾琏和平儿等人身上看到凤姐的影子,她虽然没有直接出场,但是她的“场效应”在发挥作用,而黛玉就缺乏这样的场效应。也就是说,从四十六回开始,王熙凤的戏份要比林黛玉的多而且更加重要。因此至少从前八十回来看,王熙凤是《红楼梦》中的“并列女一号”。
在人类发展的阶梯上,兽性、人性和神性是三个主要阶段。曹雪芹在塑造王熙凤时,给她的定位和贾宝玉、林黛玉有明显的不同。贾宝玉的前身是神瑛侍者,尽管在天堂地位卑微,毕竟也属于神。他落草时与生俱来的那块晶莹美玉,乃女娲补天所炼已通人性之石所变,也是神物。因此贾宝玉身上有一些一般人没有的高贵品格,就是人性中非常高尚的那种达到了神性的东西。林黛玉之所以有一些超凡脱俗的观念和情感,和她在西方灵河岸边的前身也有关。她由绛珠小草而为绛珠仙子,也是神。所以曹雪芹着重表现贾宝玉和林黛玉美好的人性和某些常人所无的高尚神性。王熙凤则不然,曹雪芹给她的定位是“凡鸟”(第五回判词“凡鸟偏从末世来,都知爱慕此生才”),暗示她是个十足的凡人。但她毕竟是人中之凤,无论相貌、才干、言语都是女性中的佼佼者。[1]
曹雪芹
曹雪芹(约1715年5月28日—约1763年2月12日),名霑,字梦阮,号雪芹,又号芹溪、芹圃,中国古典名著《红楼梦》的作者,祖籍存在争议(辽宁辽阳、河北丰润或辽宁铁岭),出生于江宁(今南京),曹雪芹出身清代内务府正白旗包衣世家,他是江宁织造曹寅之孙,曹顒之子(一说曹頫之子)。乾隆二十七年(1762年),幼子夭亡,他陷于过度的忧伤和悲痛,卧床不起。乾隆二十八年(1763年)除夕(2月12日),因贫病无医而逝。关于曹雪芹逝世的年份,另有乾隆二十九年除夕(1764年2月1日)、甲申(1764年)初春之说。[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