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寒論》卷第八 辨可吐
【原文】
【譯文】
【評析】
本條講宜用吐法的季節。 春季生氣上升,萬物發陳,涌吐亦有發陳上升之義,所以春令宜用吐法以治病。但這也不是絕對的,必須實邪在膈上,又有欲吐之勢,才是吐法所宜,否則就不應使用。由於吐法會損傷胃氣,假使用之不當,易生變逆,即使有可吐之症,亦必須結合病史和體質情況斟酌選用。如體虛、久病、產後、素有吐血宿疾等患者,最好不用。
【原文】
凡用吐湯,中病便止,不必盡劑也。[1]
【譯文】
大凡服用涌吐的湯藥,取得效果後,便當停藥,不必將全劑服完。
【評析】
本條說明服吐劑應遵守中病即止的原則。 凡是攻邪的藥物,都應當中病即止,以免過劑傷正,引起其他變化。
【原文】
病胸上諸實,胸中鬱郁而痛,不能食,欲使人按之,而反有涎唾,下利日十餘行,其脈反遲,寸口脈微滑,此可吐之,吐之利則止。
【譯文】
症見胸中鬱悶疼痛,想讓人按壓胸部,按後反而有痰涎唾出,一日腹瀉十餘次,脈象反遲,寸口脈微滑,這是實邪壅塞胸中,治療可用涌吐法,吐後實邪得去,則腹瀉就會停止。
【評析】
本條講胸中邪實下利的辨治。 病胸上諸實,是指上焦有痰涎或宿食等實邪阻塞。根據本條見症,是屬痰飲為病。痰涎壅塞上焦,故胸中悶而疼痛,不能飲食;氣機閉塞不通,不能從上而下,以致反有涎唾;下利十餘行者,是因天氣閉塞則地氣不升,邪實在上則水不下輸膀胱而偏滲於大腸所致。氣機阻滯,腸道不暢,故脈遲;邪實於上,故寸口微滑,與《金匱》所說的「下利脈遲而滑者,實也」,頗相符合。病症屬實,又在上焦,故宜使用催吐治療。上焦得通,氣機通暢,下利即可自止。所用方劑,不外乎瓜蒂散之類。
【原文】
宿食在上管①者,當吐之。
【注釋】
①上管:上脘,就是胃的上端。
【譯文】
宿食滯留於胃的上端,應當治以涌吐方法。
【評析】
本條講宿食在上,治宜涌吐。 《內經》說:「其高者,因而越之。」本症宿食停滯在上脘,所以治用吐法。如果在中脘、下脘,就非吐法所宜。
【原文】
病手足逆冷,脈乍結①,以客氣②在胸中,心下滿而煩,欲食不能食者,病在胸中,當吐之。
【注釋】
①乍結:忽然見到結脈。 ②客氣:邪氣。
【譯文】
病人手足厥冷,脈象突然現結的,這是實邪壅塞在胸中。由於實邪結於胸中,所以胸脘滿悶、煩躁,想飲食卻又吃不進東西的,治療時應當用吐法。
【評析】
本條講食厥治宜涌吐。[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