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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人》(张爱玲散文)

《打人》是中国现代作家张爱玲写的散文。

目录

作品欣赏

在外滩看见一个警察打人,没有缘故,只是一时兴起,挨打的是个十五六岁的穿得相当干净的孩子,棉袄棉裤,腰间系带。警察用的鞭,没看仔细,好像就是警棍头上的绳圈。"呜!"抽下去,一下又一下,把孩子逼在墙根。孩子很可以跑而不跑,仰头望着他,皱着脸,眯着眼,就像乡下人在田野太阳里睁不开眼睛的样子,仿佛还带着点笑。事情来得太突兀了,缺乏舞台经验的人往往来不及调整面部表情。

我向来很少有正义感。我不愿意看见什么,就有本事看不见。然而这一回,我忍不住屡屡回过头去望,气塞胸膛,打一下,就觉得我的心收缩一下。打完之后,警察朝这边踱了过来,我恶狠狠盯住他看,恨不得眼睛里飞出小刀子,很希望我能够表达出充分的鄙夷与愤怒,对于一个麻风病患者的憎怖。然而他只觉得有人在注意他,得意洋洋紧了一紧腰间的皮带。他是个长脸大嘴的北方人,生得不难看。

他走到公众厕所的门前,顺手揪过一个穿长袍而带寒酸相的,并不立即动手打,只定睛看他,一手按着棍子。那人于张惶气恼之中还想讲笑话,问道:"阿sir是为仔要我登牢子?"

大约因为我的思想没受过训练之故,这时候我并不想起阶级革命,一气之下,只想去做官,或是做主席夫人,可以走上前给那警察两个耳刮子。

在民初李涵秋的小说里,这时候就应当跳出一个仗义的西洋传教师,或是保安局长的姨太太(女主角的手帕交,男主角的旧情人。)偶尔天真一下还不要紧,那样有系统地天真下去,到底不大好。[1]

作者简介

张爱玲(1920年9月30日—1995年9月1日左右),原名张煐,笔名梁京,祖籍河北丰润,生于上海,中国现代女作家。7岁开始写小说,12岁开始在校刊和杂志上发表作品。1943至1944年,创作和发表了《沉香屑·第一炉香》《沉香屑·第二炉香》《茉莉香片》《倾城之恋》《红玫瑰与白玫瑰》等小说。1955年,张爱玲赴美国定居,创作英文小说多部,但仅出版一部。1969年以后主要从事古典小说的研究,著有红学论集《红楼梦魇》。1995年9月在美国洛杉矶去世,终年75岁。有《张爱玲全集》行世。 [2]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