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记者陈永洲被刑拘事件
《新快报》记者陈永洲被刑拘事件是指《新快报》记者陈永洲因为发表披露中联重科涉嫌销售造假,于中联重科向湖南长沙警方报后,被长沙警方跨省刑事拘留的事件[1]。事件在社会引起强烈反应,《新快报》头版呼吁长沙警方放人。但此后央视及新快报均指称陈永洲是“收钱”发“失实报道”。
目录
拘捕
- 2013年10月17日陈永洲及妻子接到警方通知前往派出所补充一月多前家中失窃的资料,进入询问室后仅被询问了几句关于失窃案的情况,陈永洲即被长沙警方带上一辆湖南牌照奔驰车带回长沙。
- 10月19日晚9时许,陈永洲妻子接到丈夫电话称自己以涉嫌损害商业信誉罪被刑事拘留。
各方反应
《新快报》社及羊城晚报报业
2013年10月23日,《新快报》在头版以“请放人”为题刊发声明呼吁长沙警方放人。“敝报虽小,穷骨头,还是有那么两根的”声明称,“我们一直以为,只要负责任地去做报道,就不会有问题;万一出现问题,我们登报更正,致歉;实在严重,对簿公堂,输了官司,该怎么赔就怎么赔,该关门就关门”。
背景
《新快报》记者陈永洲曾于2012年9月起发表多篇关于中联重科的质疑性报道。2013年5月27日,《新快报》再次刊登陈永洲文章《中联重科再遭举报财务造假记者暗访证实华中大区涉嫌虚假销售》。
2013年7月10日与11日,中联重科董事长助理高辉在连续发布以“舆霸与打手”、“打手!阴谋,黑手,舆霸”等为题的微博,指责陈永洲作虚假报导,并公开陈永洲的记者证及个人信息。
随后,《新快报》发表声明,要求高辉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删除微博中的侵权言论,并在微博及相关媒体中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声明未获高辉理会,《新快报》社及陈永洲向中联重科提出侵权诉讼。2013年8月7日,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立案受理诉讼。中联重科则向天河区人民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但遭驳回。之后,中联重科向长沙警方报案。
参考文献
- ↑ 新快报记者被拘 曾报导中联重工负面消息 互联网档案馆的存档,存档日期2013-10-28.,亚太日报,2013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