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姆叔叔的小屋》
《湯姆叔叔的小屋》這部小說是19世紀最暢銷的小說(以及第二暢銷的書,僅次於最暢銷的書《聖經》),並被認為是刺激1850年代廢奴主義興起的一大原因。《湯姆叔叔的小屋》對美國社會的影響是如此巨大,以致在南北戰爭爆發的初期,當林肯接見斯托夫人時,曾說到:「你就是那位引發了一場大戰的小婦人。」 後來,這句話為眾多作家競相引用。
《湯姆叔叔的小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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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湯姆叔叔的小屋》以及受其啟發而寫作出的各種劇本,還促進了大量黑人刻板印象的產生,這些形象在當今都為人們所熟知。譬如慈愛善良的黑人保姆、黑小孩的原型、以及順從、堅忍並忠心於白人主人的湯姆叔叔。[1]
目錄
內容簡介
小說開始於肯塔基州農場主亞瑟·謝爾比正面臨着將因欠債而失去其田地的困境。儘管他與她的妻子(埃米莉·謝爾比)對待他們的奴隸十分友善,但謝爾比還是決定將幾名奴隸賣給奴隸販子來籌集他急需的資金。被賣掉的奴隸有兩名:其一為湯姆叔叔,一位有着妻子兒女的中年男子;其二為哈里,是埃米莉的女僕伊麗莎的兒子。埃米莉並不喜歡這個主意,因為她曾經對其女僕許諾說,她的兒子絕對不會被賣掉;而埃米莉的兒子喬治·謝爾比也不願意讓湯姆離開,因為他把湯姆視為自己的良師益友。
當伊麗莎無意中聽到謝爾比夫婦打算將湯姆與哈里賣掉的對話後,伊麗莎決定帶着她的兒子逃跑。小說中描寫到,伊麗莎作出這一決定並非是因為受到身體上的虐待,而是出於害怕失去她唯一倖存的孩子(她曾因流產而失掉了兩個孩子)。
當這一切發生時,湯姆叔叔被賣掉了,並被裝載上了一艘河船(英語:riverboat),沿着密西西比河順流而下。在船上時,湯姆認識並照顧了一位年幼的白人女孩伊娃。當伊娃落到河裡後,是湯姆救了她。伊娃為了感謝他,伊娃的父親奧古斯丁·聖克萊爾將湯姆從奴隸販子的手裡買來,並將湯姆帶到了他在新奧爾良的家中。在這段時期里,湯姆與伊娃變得親密無間,因為他們都深信着基督教。
在伊麗莎逃亡途中,她偶然遇見了比她先一步逃走的丈夫喬治·哈里斯,他們決定前往加拿大。然而,他們卻被一個名叫湯姆·洛克的奴隸獵人盯上了。最後,洛克與他的同夥誘捕了伊麗莎與她的家人,這導致喬治被迫向洛克開槍。擔心洛剋死掉的伊麗莎,說服了喬治,將這名奴隸獵人送到了附近的貴格會定居點以接受治療。
在湯姆與聖克萊爾一同生活了兩年後,伊娃得上了重病。在她死之前,她在一場夢境中夢見了天堂,她把這場夢告訴了她身邊的人。由於伊娃的死與她的夢境,其他的人決定改變自己的生活:奧菲利亞決定拋棄自己從前對黑人的偏見,托普西則說她將努力完善自己,而聖克萊爾則承諾將給予湯姆以自由。
在聖克萊爾履行他的諾言之前,他卻因為介入一場爭鬥而被獵刀刺死。當湯姆拒絕服從勒格里的命令去鞭打他的奴隸同伴時,勒格里開始對他心生厭惡。湯姆遭受到了殘忍的鞭笞,勒格里決意要壓垮湯姆對上帝的信仰。但湯姆拒絕停止對《聖經》的閱讀,並盡全力安慰其他奴隸。在種植園期間,湯姆認識了勒格里的另一名奴隸凱茜。凱茜先前在被拍賣的時候,曾被迫與她的子女分離;由於不堪忍受另一個孩子被出賣的痛苦,她殺死了自己的第三個孩子。
在這個時候,湯姆·洛克回到了故事中。在被貴格會教徒治癒後,洛克發生了改變。喬治、伊麗莎與湯姆在進入加拿大後獲得了自由。而在路易斯安那州,當湯姆叔叔對上帝的信仰就快被在種植園中遭受的折磨所擊垮時,他經歷了兩次夢境--一次是耶穌,而另一次則是伊娃——這使得他決意保留自己對基督的信仰直至死亡。他鼓勵凱茜逃跑,並讓她帶上埃米琳。當湯姆拒絕告訴勒格里凱茜與埃米琳逃往何方時,勒格里命令他的監工殺死湯姆。在他垂死時,湯姆寬恕了兩位監工野蠻毆打他的行為:受其品格的感召,這兩人都皈依了基督。在湯姆臨死前,喬治·謝爾比(亞瑟·謝爾比的兒子)出現了,他要買回湯姆的自由,但卻發現這已經太遲了。
在乘船通往自由的路上,凱茜與埃米琳遇見了喬治·哈里斯的姐姐,並與她一同前往加拿大。喬治·謝爾比回到了肯塔基州的農場,釋放了他全部的奴隸,並告訴他們,要銘記湯姆的犧牲以及他對基督真義的信仰。
創作背景
出生於康涅狄格州的斯托夫人,是哈特福德女子學院(Hartford Female Academy)的一名教師,也是一名積極的廢奴主義者。1850年,美國通過了第二部《逃亡奴隸法》,將協助奴隸逃亡定為非法行為予以懲處,並限縮逃亡者與自由黑人所擁有的權利;為了回應這部法律,斯托夫人寫成了這部小說。小說的絕大部分都是在緬因州的不倫瑞克鎮(英語:Brunswick, Maine)完成的;斯托夫人的丈夫卡爾文·斯托(Calvin Stowe)在當地的鮑登大學(也是他的母校)任教。
《湯姆叔叔的小屋》的一部分創作靈感來自喬賽亞·亨森(英語:Josiah Henson)的自傳。亨森是一位黑人男性,他曾是奴隸主艾薩克·賴利(Isaac Riley)所擁有的一名奴隸,生活並勞作於馬里蘭州北貝塞斯達地區(英語:North Bethesda, Maryland)的3,700英畝(15平方公里)煙草種植園中。1830年,亨森逃到了上加拿大省(即今安大略省),並擺脫了奴隸身份;此後,他協助了一些逃亡奴隸抵達該地,自己也過上了自給自足的生活,並寫出了他的回憶錄。斯托夫人自己也曾明確地承認,是亨森的作品啟發了她,從而讓她寫出了《湯姆叔叔的小屋》。
在1853年發表的《湯姆叔叔小屋題解(英語:A Key to Uncle Tom's Cabin)》一書中,斯托夫人提到了寫作這部小說的大量靈感與材料來源。斯托夫人發表《題解》這部寫實作品的原因,是為了支持她對奴隸制度惡行的主張。不過,後來的研究也指出,在出版《湯姆叔叔的小屋》之前,斯托夫人實際上並未閱讀過《題解》中提到的不少作品。
人物介紹
湯姆叔叔
與標題同名的人物湯姆叔叔(Uncle Tom),在小說發表初期被視為一名堅忍的基督徒奴隸。但在最近的一些年間,他的名字已變成了那些被指責投靠白人的非裔美國人的綽號(有關的更多信息請參見刻板印象的產生與普及一節)。然而,斯托夫人的本意,是將湯姆塑造成一位"高貴的英雄"以及值得稱頌的人物。在整部作品中,湯姆不僅忍受着剝削帶來的痛苦,還始終堅持着自己的信仰,到了最後連他的敵人也不得不敬重他。
伊麗莎
伊麗莎(Eliza)是一名奴隸(謝爾比夫人的女僕)。在得知自己5歲的兒子哈里將被賣給奴隸販子黑利後,她帶着哈里逃向了北方。在俄亥俄州時,她與丈夫喬治·哈里斯重逢。他們一家人移居到了加拿大,然後再到了法國,最終定居於利比里亞。
喬治
喬治聰明機智,但被他的主人所嫉妒,所以他的主人無休止地折磨他。於是,他出逃了。他是一個渴望自由的人。
伊娃
伊娃(Eva)的全名為伊凡吉琳·聖克萊爾(Evangeline Sinclair)。當湯姆叔叔被輪船運送到新奧爾良的途中,伊娃進入了故事的敘述中。當這名5、6歲的小女孩落水後,湯姆叔叔將她救了起來。伊娃懇求她的父親買下了湯姆,在跟隨聖克萊爾家來到新奧爾良後,湯姆成為了聖克萊爾莊園的一名馬車夫。不過,湯姆在這裡的大部分時間都是與天使般的伊娃一起度過的。
伊娃經常會談論一些愛與寬恕的話題,她甚至說服了固執的奴隸女孩托普西,傳播愛的福音,讓她相信她也應該得到愛。伊娃也曾試圖去感觸她那壞脾氣阿姨奧菲利亞的心。有一部分人認為,伊娃這個人物的是瑪麗蘇的一個角色原型。
賽門·勒格里
賽門·勒格里(Simon Legree)是一名出生於北方的殘暴(英語:villain)的奴隸主。他的名字後來成為了貪婪與殘暴的代名詞。他的目標是擊垮湯姆並破壞他的宗教信仰。但湯姆並沒有屈服,最終死在了勒格里的亂棍之下。
托普西
托普西(Topsy)是一名不知來自何方的"衣衫襤褸"的奴隸女孩。古靈精怪,天真活潑。當被問到是誰造了她時,她既不認為是上帝,也不認為是她的母親,"我想我是自己長出來的,我不相信有誰造了我"。在後來,她被小伊娃的友愛純真感動了,開始學習好的一切。托普西通常被視作是黑小孩(英語:pickaninny)原型的起源。
亞瑟·謝爾比
湯姆在肯塔基州時的主人。謝爾比被塑造成了一位"仁慈"的奴隸主與傳統的南方紳士。後來因為債務不得不賣掉湯姆和哈里。
喬治·謝爾比(George Shelby)
亞瑟與埃米莉的兒子。正直善良。他將湯姆視作自己的良師益友,也是一位虔誠的基督徒。
作品評論
喬治·惠徹的《美國文學史》:"斯托夫人或她的手作都不是這部小說大受歡迎的原因;其作者的才略與一名周日學校小說的編者相比並無二樣。她最多不過就是有着大量現成的情節、幽默與悲情,然後把這些流行的元素湊成一本書罷了。"
埃德蒙·威爾遜(Edmund Wilson):"把自己完全地置身於湯姆叔叔的小屋中……會證明那些令人震驚的經歷。"
簡·湯普金斯:這本小說是美國文學中的經典之一,並懷疑當時如此之多的針對該小說的批評完全是因為它太受歡迎了。
出版信息
《湯姆叔叔的小屋》最初發表在廢奴主義者雜誌《國家時代》(National Era)中。從1851年6月5日起,總共連載40周。由於小說的故事大受歡迎,出版商約翰·朱伊特(John Jewett)找到了斯托夫人,建議她將連載集結成書出版。雖然斯托夫人起初懷疑是否有人願意以書本的形式來閱讀《湯姆叔叔的小屋》,但她最後還是同意了這一建議。
在發表的頭一年裡,《湯姆叔叔的小屋》在美國本土便銷售出了三十萬冊副本,並最終成為了19世紀全世界最暢銷的小說(以及第二暢銷的書,僅次於最暢銷的書《聖經》)。幾乎每種主要的語言都有其譯本面世。在許多早期版本中,都帶有詹姆斯·謝爾曼牧師(英語:James Sherman (minister))撰寫的序言。謝爾曼是倫敦的一位公理會牧師,以其廢奴主義觀點而聞名。
《湯姆叔叔的小屋》在英格蘭的銷售也同樣十分順利。1852年5月,當倫敦第一版發行後,便銷售出了二十萬冊。在隨後的幾年間,有超過150萬冊的副本在英格蘭傳播,儘管其中的絕大部分都屬於盜版(在美國也有同樣的情況發生)。
作者簡介
哈里耶特·比徹·斯托夫人(斯托夫人)(1811-1896)出生於美國一個牧師家庭,曾做過教師,她在辛辛那提市住了18年,在這裡她經受了一段逃亡生活,這為她創作這部小說奠定了基礎。這部小說首先於1852年在《民族時代》刊物上連載,連載以後,立刻引起強烈的反響,受到人們的廣泛認可。同時,這部小說寫於19世紀50年代的美國,正是浪漫主義興盛時期,它的發表對美國文學向現實主義文學過渡發展產生了深遠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