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制》
《王制》 出自《禮記》,是較早的對國家法律制度進行闡述的篇章之一,為我國古代君主治理天下的規章制度。內容涉及封國、職官、爵祿、祭祀、葬喪、刑罰、建立成邑、選撥官吏以及學校教育等方面的制度。
中文名 | 王制 | 出 自 | 《禮記》 |
含 義 | 古代君主治理天下的規章制度 | 內 容 | 封國、職官、爵祿、祭祀等制度 |
目錄
古文
全文——爵祿
王者之制祿爵,公侯伯子男,凡五等。諸侯之上大夫卿,下大夫,上士中士下士,凡五等。天子之田方千里,公侯田方百里,伯七十里子男五十里。不能五十里者,不合於天子,附於諸侯曰附庸。天子之三公之田視公侯,天子之卿視伯,天子之大夫視子男,天子之元士視附庸。
制:農田百畝。百畝之分:上農夫食九人,其次食八人,其次食七人,其次食六人,下農夫食五人。庶人在官者,其祿以是為差也。
諸侯之下士視上農夫,祿足以代其耕也。中士倍下士,上士倍中士,下大夫倍上士。卿,四大夫祿。君,十卿祿。次國之卿,三大夫祿,君,十卿祿。小國之卿,倍大夫祿,君十卿祿。次國之上卿,位當大國之中,中當其下,下當其上大夫。小國之上卿,位當大國之下卿,中當其上大夫,下當其下大夫。其有中士下士者,數各居其上之三分。凡四海之內九州,州方千里,州建百里之國三十,七十里之國六十,五十里之國百有二十,凡二百一十國,名山大澤不以封,其餘以為附庸間田。八州,州二百一十國。天子之縣內,方百里之國九,七十里之國二十有一,五十里之國六十有三,凡九十三國。名山大澤不以?分,其餘以祿士,以為間田。凡九州,千七百七十三國,天子之元士,諸侯之附庸不與。
天子百里之內以共官,千里之內以為御。千里之外,設方伯。五國以為屬,屬有長;十國以為連,連有帥;三十國以為卒,卒有正;二百一十國以為州,州有伯,八州八伯。五十六正,百六十八帥,三百三十六長。八伯各以其屬,屬於天子之老二人,分天下以為左右,曰二伯。千里之內曰甸,千里之外,曰采曰流。天子三公、九卿,二十七大夫、八十一元士。大國、三卿,皆命於天子,下大夫五人,上士二十七人。次國,三卿,二卿命於天子,一卿命於其君,下大夫五人,上士二十七人。小國二卿皆命於其君,下大夫五人,上士二十七人。天子使其大夫為三監,監於方伯之國,國三人。天子之縣內諸侯,祿也;外諸侯,嗣也。
全文——品制
制:三公,一命卷;若有加,則賜也,不過九命。次國之君,不過七命,小國之君,不過五命。大國之卿,不過三命,下卿再命;小國之卿與下大夫一命。
凡官民材,必先論之。論辨然後使之,任事然後爵之,位定然後祿之。爵人於朝,與士共之。刑人於市,與眾棄之。是故公家不畜刑人,大夫弗養,士遇之塗弗與言也。屏之四方,唯其所之,不及以政,亦弗故生也。
諸侯之於天子也,比年一小聘,三年一大聘,五年一朝。天子五年一巡守,歲二月,東巡守至於岱宗,柴而望祀山川;覲諸侯;問百年者就見之。命大師陳詩,以觀民風,命市納賈,以觀民之所好惡,志淫好辟;命典禮,考時月,定日,同律,禮樂制度衣服正之。山川神?,有不舉者,為不敬,不敬者,君削以地;宗廟,有不順者,為不孝,不孝者,君絀以爵;變禮易樂者,為不從,不從者,君流;革制度衣服者,為畔,畔者君討;有功德於民者,加地進律。五月,南巡守至於南嶽,如東巡守之禮。八月,西巡守至於西嶽,如南巡守之禮。十有一月,北巡守至於北嶽,如西巡守之禮。歸,假於祖稱,用特。
天子將出,類乎上帝。宜乎社,造乎禰。諸侯將出,宜乎社,造乎禰。天子無事與諸侯相見曰朝,考禮正刑一德,以尊於天子。天子賜諸侯樂,則以柷將之,賜伯子男樂,則以鞀將之。諸侯,賜弓矢然後征,賜鈇鉞然後殺,賜圭瓚然後為鬯。未賜圭瓚,則資鬯於天子,天子命之教然後為學。小學在公宮南之左,大學在郊。天子曰辟雍,諸侯曰頖宮。天子將出征,類乎上帝,宜乎社,造乎禰,禡於所征之地。受命於祖,受成於學。出征,執有罪,反,釋奠於學,以訊馘告。
天子諸侯,無事,則歲三田。一為乾豆,二為賓客,三為充君之庖。無事而不田,曰不敬;田不以禮,曰暴天物。天子不合圍,諸侯不掩群。天子殺則下大綏,諸侯殺則下小綏,大夫殺則止佐車。佐車止,則百姓田獵。獺祭魚,然後虞人入澤梁。豺祭獸,然後田獵,鳩化為鷹,然後設罻羅。草木零落,然後入山林,昆蟲未蟄,不可以火田。不麑,不卵,不殺胎,不殀夭,不覆巢。冢宰制國用,必於歲之杪,五穀皆入然後制國用。用地小大,視年之豐耗。以三十年之通制國用,量入以為出,祭用數之仂。喪,三年不祭,唯祭天地社稷為越紼而行事。喪用三年之仂,喪祭,用不足曰暴,有餘曰浩。祭,豐年不奢,凶年不儉。國無九年之蓄曰不足,無六年之蓄曰急,無三年之蓄曰非其國也。三年耕,必有一年之食,九年耕必有三年之食。以三十年之通,雖凶旱水溢,民無菜色,然後天子食,日舉以樂。
天子七日而殯,七月而葬。諸侯五日而殯,五月而葬。大夫,士,庶人,三日而殯,三月而葬。三年之喪,自天子達,庶人縣封,葬不為雨止,不封不樹,喪不貳事,自天子達於庶人。喪從死者,祭從生者,支子不祭。天子七廟,三昭三穆,與太祖之廟而七。諸侯五廟,二昭二穆,與太祖之廟而五。大夫三廟,一昭一穆,與太祖之廟而三。士一廟,庶人祭於寢。
天子諸侯宗廟之祭,春曰礿,夏曰禘,秋曰嘗,冬曰烝。天子祭天地,諸侯祭社稷,大夫祭五祀。天子祭天下名山大川:五嶽視三公,四瀆視諸侯。諸侯祭名山大川之在其地者。天子諸侯祭因國之在其地而無主後者。天子犆礿,袷禘,袷嘗,祫烝。諸侯礿則不禘,禘則不嘗,嘗則不烝,烝則不礿。諸侯礿,犆;禘,一犆一祫;嘗,祫;烝,祫。天子社稷皆大牢,諸侯社稷皆少牢。大夫士宗廟之祭,有田則祭,無田則薦。庶人春薦韭,夏薦麥,秋薦黍,冬薦稻。韭以卵,麥以魚,黍以豚,稻以雁。祭天地之牛角繭栗,宗廟之牛角握,賓客之牛角尺。諸侯無故不殺牛,大夫無故不殺羊,士無故不殺犬豕,庶人無故不食珍。庶羞不逾牲,燕衣不逾祭服,寢不逾廟。
古者公田藉而不稅。市厘而不稅。關譏而不征。林麓川澤,以時入而不禁。夫圭田無征。用民之力,歲不過三日。田裡不粥,墓地不請。司空執度度地,居民山川沮澤,時四時,量地遠近,興事任力。凡使民,任老者之事,食壯者之食。凡居民材,必因天地寒暖燥濕,廣谷大川異制。民生其間者異俗,剛柔輕重遲速異齊,五味異和,器械異制,衣服異宜。修其教,不易其俗;齊其政,不易其宜。中國戎夷,五方之民,皆有性也,不可推移。東方曰夷,被發文皮,有不火食者矣。
南方曰蠻,雕題交趾,有不火食者矣。西方曰戎被發衣皮,有不粒食者矣。北方曰狄,衣羽毛穴居,有不粒食者矣。中國、夷、蠻、戎、狄,皆有安居、和味、宜服、利用、備器,五方之民,言語不通,嗜欲不同。達其志,通其欲,東方曰寄,南方曰象,西方曰狄鞮,北方曰譯。凡居民,量地以制邑,度地以居民。地、邑、民、居,必參相得也。無曠土,無遊民,食節事時,民咸安其居,樂事勸功,尊君親上,然後興學。
司徒修六禮以節民性,明七教以興民德,齊八政以防淫,一道德以同俗,養耆老以致孝,恤孤獨以逮不足,上賢以崇德,簡不肖以絀惡。命鄉,簡不帥教者以告耆老皆朝於庠,無日,習射上功,習鄉上齒,大司徒帥國之俊士與執事焉。不變,命國之右鄉,簡不帥教者移之左,命國之左鄉,簡不帥教者移之右,如初禮。不變,移之郊。如初禮。不變,移之遂,如初禮。不變,屏之遠方,終身不齒。命鄉,論秀士,升之司徒,曰選士。司徒論選士之秀者而升之學,曰俊士。升於司徒者,不征於鄉,升於學者,不征於司徒,曰造士。樂正崇四術,立四教,順先王《詩》、《書》、《禮》、《樂》以造士。春秋教以《禮》、《樂》,冬夏教以《詩》、《書》。王大子,王子,群後之大子,卿大夫元士之適子,國之俊選,皆造焉。凡入學以齒。
將出學,小胥、大胥、小樂正,簡不帥教者以告於大樂正。大樂正告於王。王命三公九卿大夫元士皆入學。不變,王親視學。不變,王三日不舉,屏之遠方,西方曰棘,東方曰寄,終身不齒。大樂正論造士之秀者以告於王,而升諸司馬,曰進士。司馬辨論官材,論進士之賢者以告於王,而定其論。論定然後官之,任官然後爵之,位定然後祿之。大夫廢其事,終身不仕,死以士禮葬之。有發,則命大司徒教士以車甲。凡執技論力,適四方,?股肱,決射御。凡執技以事上者,祝史射御醫卜及百工。凡執技以事上者,不貳事,不移官,出鄉不與士齒。仕於家者,出鄉不與士齒。
司寇正刑明辟以聽獄訟,必三刺。有旨無簡不聽。附從輕,赦從重。凡制五刑,必即天論,郵罰麗於事。凡聽五刑之訟,必原父子之親,立君臣之義以權之。意論輕重之序,慎測淺深之量以別之。悉其聰明,致其忠愛以盡之。疑獄,汜與眾共之;眾疑,赦之。必察小大之比以成之。成獄辭,史以獄成告於正,正聽之,正以獄成告於大司寇,大司寇聽之棘木之下。大司寇以獄之成告於王,王命三公參聽之。三公以獄之成告於王,王三又,然後制刑。凡作刑罰,輕無赦。刑者亻刑也,亻刑者成也,一成而不可變,故君子盡心焉。
析言破律,亂名改作,執左道以亂政,殺。作淫聲,異服,奇技,奇器以疑眾,殺。行偽而堅,言偽而辯,學非而博,順非而澤以疑眾,殺。假於鬼神,時日,卜筮以疑眾,殺。此四誅者,不以聽。凡執禁以齊眾,不赦過。有圭璧金璋,不粥於市。命服命車,不粥於市。宗廟之器,不粥於市。犧牲不粥於市。戎器不粥於市。用器不中度,不粥於市。兵車不中度,不粥於市。布帛精粗不中數,幅廣狹不中量,不粥於市。奸色亂正色,不粥於市。錦文珠玉成器,不粥於市。衣服飲食,不粥於市。五穀不時,果實未熟,不粥於市。木不中伐,不粥於市。禽獸魚鱉不中殺,不粥於市。關執禁以譏,禁異服,識異言。
大史典禮,執簡記,奉諱惡。天子齊戒受諫。司會以歲之成,質於天子,冢宰齊戒受質。大樂正,大司寇、市,三官以其成,從質於天子。大司徒大司馬大司空齊戒受質,百官各以其成,質於三官。大司徒大司馬大司空,以百官之成,質於天子,百官齊戒受質。然後,休老勞農,成歲事,制國用。凡養老,有虞氏以燕禮,夏後氏以饗禮,殷人以食禮,周人修而兼用之。五十養於鄉,六十養於國,七十養於學,達於諸侯。八十拜君命,一坐再至,瞽亦如之。九十使人受。五十異?長,六十宿肉,七十貳,膳八十常珍,九十飲食不離寢,膳飲從游可也。六十歲制,七十時制,八十月制,九十日修。唯絞衾冒,死而後制。五十始衰,六十非肉不飽,七十非帛不暖,八十非人不暖,九十,雖得人不暖矣。五十杖於家,六十杖於鄉,七十杖於國,八十杖於朝,九十者,天子欲有問焉,則就其室,以珍從。七十不俟朝,八十月告存,九十日有秩。五十不從力政,六十不與服戎,七十不與賓客之事,八十齊喪之事弗及也。五十而爵,六十不親學,七十致政。唯衰麻為喪。
有虞氏養國老於上庠,養庶老於下庠。夏後氏養國老於東序,養庶老於西序。殷人養國老於右學,養庶老於左學。周人養國老於東膠,養庶老於虞庠,虞庠在國之西郊。有虞氏皇而祭,深衣而養老。夏後氏收而祭,燕衣而養老。殷人冔而祭,縞衣而養老。周人冕而祭,玄衣而養老。凡三王養老皆引年。
八十者一子不從政,九十者其家不從政。廢疾非人不養者一人不從政。父母之喪,三年不從政。齊衰大功之喪,三月不從政。將徙於諸侯,三月不從政。自諸侯來徙家,期不從政。少而無父者謂之孤,老而無子者謂之獨,老而無妻者謂之矜,老而無夫者謂之寡。此四者,天民之窮而無告者也,皆有常餼。瘖、聾、跛、辟、斷者、侏儒、百工,各以其器食之。道路,男子由右,婦人由左,車從中央。父之齒隨行,兄之齒雁行,朋友不相逾。輕任並,重任分,班白者不提挈。君子耆老不徒行,庶人耆老不徒食。大夫祭器不假。祭器未成,不造燕器。
方一里者為田九百畝。方十里者,為方一里者百,為田九萬畝。方百里者,為方十里者百,為田九十億畝。方千里者,為方百里者百,為田九萬億畝。自恆山至於南河,千里而近。自南河至於江,千里而近。自江至于衡山,千里而遙。自東河至於東海,千里而遙。自東河至於西河,千里而近。自西河至於流沙,千里而遙。西不盡流沙,南不盡衡山,東不近東海,北不盡恆山,凡四海之內,斷長補短,方三千里,為田八十萬億一萬億畝。方百里者,為田九十億畝,山陵林麓川澤溝瀆城郭宮室塗巷,三分去一,其餘六十億畝。古者以周尺八尺為步,今以周尺六尺四寸為步。古者百畝,當今東田百四十六畝三十步。古者百里,當今百二十一里六十步四尺二寸二分。
方千里者,為方百里者百。封方百里者三十國,其餘,方百里者七十。又封方七十里者六十,為方百里者二十九,方十里者四十。其餘,方百里者四十,方十里者六十。又封方五十里者二十——為方百里者三十一其餘,方百里者十,方十里者六十。名山大澤不以封,其餘以為附庸間田。諸侯之有功者,取於間田以祿之;其有削地者,歸之間田。天之之縣內方千里者,為方百里者百。封方百里者九,其餘方百里者九十一。又封方七十里者二十一,為方百里者十,方十里者二十九,其餘,方百里者八十,方百里者八十,方十里者七十一。又封方五十里者六十三,為方百里者十五,方十里者七十五,其餘方百里者六十四,方十里者九十六。
諸侯之下士祿食九人,中士食十八人,上士食三十六人。下大夫食七十二人,卿食二百八十八人。君食二千八百八十人。次國之卿食二百一十六人,君食二千一百六十人。小國之卿食百四十四人,君食千四百四十人。次國之卿,命於其君者,如小國之卿。天子之大夫為三監,監於諸侯之國者,其祿視諸侯之卿,爵視次國之君,其祿取於方伯之地。方伯為朝天子,皆有湯沐之邑於天子之縣內,視元士。諸侯世子世國,大夫不世爵。使以德,爵以功,未賜爵,視天子之元士,以君其國。諸侯之大夫,不世爵祿。
全文——名謂
六禮:冠、昏、喪、祭、鄉、相見。七教:父子、兄弟、夫婦、君臣、長幼、朋友、賓客。八政:飲食、衣服、事為、異別、度、量、數、制。
荀子·王制
原文
請問為政?曰:賢能不待次而舉,罷不能不待須而廢,元惡不待教而誅,中庸民不待政而化。分未定也則有昭繆。雖王公士大夫之子孫,不能屬於禮義,則歸之庶人。雖庶人之子孫也,積文學,正身行,能屬於禮義,而歸之卿相士大夫。故奸言、奸說、奸事、奸能、遁逃反側之民,職而教之,須而待之,勉之以慶賞,懲之以刑罰,安職則畜,不安職而棄。五疾,上收而養之,材而事之,官施而衣食之,兼覆無遺。才行反時者死無赦。夫是之謂天德,王者之政也。
聽政之大分:以善至者待之以禮,以不善至者待之以刑。兩者分別則賢不肖不雜,是非不亂。賢不肖不雜則英傑至,是非不亂則國家治。若是,名聲日聞,天下願,令行禁止,王者之事畢矣。凡聽,威嚴猛厲而不好假道人,則下畏恐而不親,周閉而不竭,若是,則大事殆乎馳,小事殆乎遂。和解調通,好假道人而無所凝止之,則奸言並至,嘗試之說鋒起,若是,則聽大事煩,是又傷之也。
故法法而不議,則法之所不至者必廢。職而不通,則職之所不及者必墜。故法而議,職而通,無隱謀,無遺善,而百事無過,非君子莫能。故公平者,職之衡也;中和者,聽之繩也;其有法者以法行,無法者以類舉,聽之盡也;偏黨而無經,聽之辟也。故有良法而亂者有之矣;有君子而亂者,自古及今,未嘗聞也。傳曰:「治生乎君子,亂生乎小人。」此之謂也。
分均則不偏,勢齊則不壹,眾齊則不使。有天有地而上下有差,明王始立而處國有制。夫兩貴之不能相事,兩賤之不能相使,是天數也。勢位齊而欲惡同,物不能澹則必爭,爭則必亂,亂則窮矣。先王惡其亂也,故制禮義以分之,使有貧富貴賤之等,足以相兼臨者,是養天下之本也。《書》曰:「維齊非齊。」此之謂也。
馬駭輿則君子不安輿,庶人駭政則君子不安位。馬駭輿則莫若靜之,庶人駭政則莫若惠之。選賢良,舉篤敬,興孝弟,收孤寡,補貧窮,如是,則庶人安政矣。庶人安政,然後君子安位。傳曰:「君者,舟也;庶人者,水也。水則載舟,水則覆舟。」此之謂也。故君人者欲安則莫若平政愛民矣。欲榮則莫若隆禮敬士矣,欲立功名則莫若尚賢使能矣,是君人者之大節也。三節者當,則其餘莫不當矣;三節者不當,則其餘雖曲當,猶將無益也。孔子曰:「大節是也,小節是也,上君也。大節是也,小節一出焉,一入焉,中君也。大節非也,小節雖是也,吾無觀其餘矣。」
成侯、嗣公,聚斂計數之君也,未及取民也;子產,取民者也,未及為政也;管仲,為政者也,未及修禮也。故修禮者王,為政者強,取民者安,聚斂者亡。故王者富民,霸者富士,僅存之國富大夫,亡國富筐篋,實府庫。筐篋已富,府庫已實,而百姓貧,夫是之謂上溢而下漏,入不可以守,出不可以戰,則傾覆滅亡可立而待也。故我聚之以亡,敵得之以強。聚斂者,召冠、肥敵、亡國、危身之道也,故明君不蹈也。
題解
《荀子·王制》是荀子對政治的看法。荀子認為王者之政是一種用賢罷廢、誅惡化民的政治,賞罰分明,可以使人人歸於禮義。處理政事要用禮和法兩手。君王不要事必躬親,要靠君子治國。另外必須明確尊卑等級,使之相互制約。荀子提出,良好的統治者應具備平政愛民、隆禮敬士、尚賢使能的品格和手段,這是他所應做的三件大事。
原文①
王奪之人,霸奪之與,強奪之地。奪之人者臣諸侯,奪之與者友諸侯,奪之地者敵諸侯。臣諸侯者王,友諸侯者霸,敵諸侯者危。
用強者,人之城守,人之出戰,而我以力勝之也,則傷人之民必甚矣。傷人之民甚,則人之民惡我必甚矣。人之民惡我甚,則日欲與我斗。人之城守,人之出戰,而我以力勝之,則傷吾民必甚矣。傷吾民甚,則吾民之惡我必甚矣。吾民之惡我甚,則日不欲為我斗,人之民日欲與我斗,吾民日不欲為我斗,是強者之所以反弱也。地來而民去,累多而功少,雖守者益,所以守者損,是以大者之所以反削也。諸侯莫不懷交接怨而不忘其敵,伺強大之間,承強大之敝,此強大之殆時也。
知強大者不務強也,慮以王命全其力,凝其德。力全則諸侯不能弱也,德凝則諸侯不削也,天下無王霸主則常勝矣。是知強道者也。
彼霸者不然,闢田野,實倉廩,便備用,案謹募選閱材伎之士,然後漸慶賞以先之,嚴刑罰以糾之。存亡繼絕,衛弱禁暴,而無兼併之心,則諸侯親之矣;修友敵之道以敬接諸侯,則諸侯說之矣。所以親之者,以不並也,並之見則諸侯疏矣;所以說之者,以友敵也,臣之見則諸侯離矣。故明其不並之行,信其友敵之道,天下無王霸主,則常勝矣。是知霸道者也。
閔王毀於五國,桓公劫於魯莊,無它故焉,非其道而慮之以王也。彼王者不然,仁眇天下,義眇天下,威眇天下。仁眇天下,故天下莫不親也。義眇天下,故天下莫不貴也。威眇天下,故天下莫敢敵也。以不敵之威,輔服人之道,故不戰而勝,不攻而得,甲兵不勞而天下服。是知王道者也。知此三具者,欲王而王,欲霸而霸,欲強而強矣。
題解
本文對王、霸、強加以闡述。指出王者能取得人心,壓服諸侯;霸者能結好諸侯,而強者能取得土地,卻成為諸侯的敵人。王者征服天下的手段是用仁、義、威三者,這三者就是所謂的王道。
原文
王者之人:飾動以禮義,聽斷以類,明振毫末,舉措應變而不窮,夫是之謂有原。是王者之人也。
王者之制:道不過三代,法不貳後王。道過三代謂之盪,法貳後王謂之不雅。衣服有制,宮室有度,人徒有數,喪祭械用皆有等宜,聲則凡非雅聲者舉廢,色則凡非舊文者舉息,械用則凡非舊器者舉毀。夫是之謂復古。是王者之制也。王者之論:無德不貴,無能不官,無功不賞,無罪不罰,朝無幸位,民無幸生,尚賢使能而等位不遺,析願禁悍而刑罰不過,百姓曉然皆知夫為善於家而取賞於朝也,為不善於幽而蒙刑於顯也。夫是之謂定論。是王者之論也。
王者之等賦、政事,財萬物,所以養萬民也。田野什一,關市幾而不征,山林澤梁以時禁發而不稅。相地而衰政,理道之遠近而致貢,通流財物粟米,無有滯留,使相歸移也。四海之內若一家,故近者不隱其能,遠者不疾其勞,無幽閒隱僻之國莫不趨使而安樂之。夫是之謂人師,是王者之法也。
題解
本文對王者的情況作了具體描述:王者之人以禮義約束自己,王者之制以後王為準則,王者之論尚賢使能,王者之法可以養萬民。
原文①
北海則有走馬吠犬焉,然而中國得而畜使之;南海則有羽翮、齒革、曾青、丹干焉,然而中國得而財之;東海則有紫魚鹽焉,然而中國得而衣食之;西海則有皮革、文旄焉,然而中國得而用之。故澤人足乎木,山人足乎魚,農夫不斫削、不陶冶而足械用,工賈不耕田而足菽粟。故虎豹為猛矣,然君子剝而用之。故天之所覆,地之所載,莫不盡其美、致其用,上以飾賢良,下以養百姓而安樂之。夫是之謂大神。曰:「天作高山,大王荒之;彼作矣,文王康之。」此之謂也。
此類行雜,以一行萬,始則終,終則始,若環之無端也,舍是而天下以衰矣。天地者,生之始也;禮義者,治之始也;君子者,禮義之始也。為之,貫之,積重之,致好之者,君子之始也。故天地生君子,君子理天地;君子者,天地之參也,萬物之總也,民之父母也。無君子則天地不理,禮義無統,上無君師,下無父子,夫是之謂至亂。君臣、父子、兄弟、夫婦,始則終,終則始,與天地同理,與萬世同久,夫是之謂大本。故喪祭、朝聘、師旅一也。貴賤、殺生、與奪一也。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兄兄、弟弟一也。農農、士士、工工、商商一也。 水火有氣而無生,草木有生而無知,禽獸有知而無義;人有氣、有生、有知,亦且有義,故最為天下貴也。力不若牛,走不若馬,而牛馬為用,何也?曰:人能群,彼不能群也。人何以能群?曰:分。分何以能行?曰:義。故義以分則和,和則一,一則多力,多力則強,強則勝物,故宮室可得而居也。故序四時,裁萬物,兼利天下,無它故焉,得之分義也。
故人生不能無群,群而無分則爭,爭則亂,亂則離,離則弱,弱則不能勝物,故宮室不可得而居也,不可少頃舍禮義之謂也。能以事親謂之孝,能以事兄為之弟,能以事上謂之順,能以使下謂之君。君者,善群也。群道當則萬物皆得其宜,六畜皆得其長,群生皆得其命。故養長時則六畜育,殺生時則草木殖,政令時則百姓一,賢良服。
聖王之制也,草木榮華滋碩之時則斧斤不入山林,不夭其生,不絕其長也;黿鼉、魚、鱉、鰍鱔孕別之時,罔罟毒藥不入澤,不夭其生,不絕其長也;春耕、夏耘、秋收、冬藏四者不失時,故五穀不絕而百姓有餘食也;污池淵沼川澤謹其時禁,故魚鱉優多而百姓有餘用也;斬伐養長不失其時,故山林不童而百姓有餘材也。
聖王之用也,上察於天,下錯於地,塞備天地之間,加施萬物之上;微而明,短而長,狹而廣,神明博大以至約。故曰:一與一是為人者,謂之聖人。
題解①
本段文字論述人與人之間相互依存的關係。治理百姓要依靠君子禮義,「人生不能無群」。因為合則一,一則多力。用禮義等級,協調百姓,就可以使他們各守其職。
原文②
序官:宰爵知賓客、祭祀、饗食、犧牲、之牢數。司徒知百宗、城郭、立器、之數。司馬知師旅、甲兵、乘白之數。修憲命,審詩商,禁淫聲,以時順修,使夷俗邪音不敢亂雅,大師之事也。修堤梁,通溝澮,行水潦,安水臧,以時決塞,歲雖凶敗水旱,使民有所耘艾,司空之事也。相高下,視肥?,序五種,省農功,謹蓄藏,以時順修,使農夫朴力而寡能,治田之事也。修火憲,養山林藪澤草木魚鱉百索,以時禁發,使國家足用而財物不屈,虞師之事也。順州里,定廛宅,養六畜,閒樹藝,勸教化,趨孝弟,以時順修,使百姓順命,安樂處鄉,鄉師之事也。論百工,審時事,辨功苦,尚完利,便備用,使雕琢文采不敢專造於家,工師之事也。
相陰陽,占祲兆,鑽龜陳卦,主攮擇五卜,知其吉凶妖祥,傴巫跛擊之事也。修采清,易道路,謹盜賊,平室律,以時順修,使商旅安而貨財通,治市之事也。析願禁悍,防淫除邪,戮之以五刑,使暴悍以變,奸邪不作,司寇之事也。本政教,正法則,兼聽而時稽之,度其功勞,論其慶賞,以時慎修,使百吏免盡而眾庶不偷,冢宰之事也。論禮樂,正身行,廣教化,美風俗,兼覆而調一之,辟公之事也。全道德,致隆高,綦文理,一天下,振毫末,使天下莫不順比從服,天王之事也。故政事亂,則冢宰之罪也;國家失俗,則辟公之過也;天下不一,諸侯俗反,則天王非其人也。
題解②
這段本字是對官員職守的論述。官員們(包括天王)要分工明確,各盡其責。天下國家一旦出現問題,根據情況,就可以知道是誰的責任。
原文③
具具而王,具具而霸,具具而存,具具而亡。用萬乘之國者,威強之所以立也,名聲之所以美也,敵人之所以屈也,國之所以安危臧否也,制與在此,亡乎人。王、霸、安存、危殆、滅亡,制與在我,亡乎人。夫威強未足以殆鄰敵也,名聲未足下縣天下也,則是國未能獨立也,豈渠得免夫累乎!天下脅於暴國,而黨為吾所不欲於是者,日與桀同事同行,無害為堯,是非功名之所就也,非存亡安危之所隨也。功名之所就,存亡安危之所隨,必將於愉殷赤心之所。誠以其國為王者之所,亦王,以其國為危殆滅亡之所,亦危殆滅亡。
殷之日,案以中立無有所偏而為縱橫之事,偃然案兵無動,以觀夫暴國之相卒也。案平政教,審節奏,砥礪百姓,為是之日,而兵?天下勁矣;案然修仁義,伉隆高,正法則,選賢良,養百姓,為是之日,而名聲?天下之美矣。權者重之,兵者勁之,名聲者美之。夫堯、舜者,一天下也,不能加毫末於是矣。
權謀傾覆之人退,則賢良知聖之士案自進矣。刑政平,百姓和,國俗節,則兵勁城固,敵國案自詘矣。務本事,積財物,而勿忘棲遲薛越也,是使群臣百姓皆以制度行,則財物積,國家案自富矣。三者體此而天下服,暴國之君案自不能用其兵矣。何則?彼無與至也。彼其所與至者,必其民也;其民之親我也歡若父母,好我芳若芝蘭,反顧其上則若灼黥,若仇讎;彼人之情性也雖桀、跖,豈有肯為其所惡賊其所好者哉!彼以奪矣。故古之人有以一國取天下者,非往行之也,修政其所莫不願,如是而可以誅暴禁悍矣。故周公南征而北國怨,曰:何獨不來也?東征而西國怨,曰:何獨後我也?孰能有與是斗者與?安以其國為是者王。
殷之日,安以靜兵息民,慈愛百姓,闢田野,實倉廩,便備用,安謹募選閱材伎之士;然後漸賞慶以先之,嚴刑罰以防之,擇士之知事者使相率貫也,是以厭然畜積修飾而物用之足也。兵革器械者,彼將日日暴露毀折之中原,我今將修飾之,拊循之,掩蓋之於府庫。貨財粟米者,彼將日日棲遲薛越之中野,我今將畜積並聚之於倉廩。材技股肱、健勇爪牙之士,彼將日日挫頓竭之於仇敵,我今將來致之,並閱之,砥礪之於朝廷。如是,則彼日積敝,我日積完;彼日積貧,我日積富;彼日積勞,我日積佚。君臣上下之間者,彼將厲厲焉日日相離疾也,我今將頓頓焉日日相親愛也,以是待其敝。安以其國為是者霸。
立身則從庸俗,事行則從庸故,進退貴賤則舉庸士,之所以接下之人百姓者則庸寬惠,如是者則安存。立身則輕楛,事行則蠲疑,進退貴賤則舉佞說,之所以接下之人百姓者,則好取侵奪,如是者危殆。立身則暴,事行則傾覆,進退貴賤則舉幽險詐故,之所以接下之人百姓者,則好用其死力矣,而慢其功勞,好用其籍斂矣,而忘其本務,如是者滅亡。此五等者,不可不善擇也,王、霸、安存、危殆、滅亡之具也。善擇者制人,不善擇者人制之;善擇之者王,不善擇之者亡。夫王者之與亡者,制人之與人制之也,是其為相縣也亦遠矣。
題解③
本段闡述國家存亡的條件。文中指出修仁義、正法則、選賢良、養百姓、闢田野、實倉廩是國家王天下、霸諸侯的條件,能做到者就可制人而不制於人。
書籍
基本信息
《王制》即《阿威羅伊論<王制>》 作 者:(阿拉伯)阿威羅伊 著,劉舒 譯 出 版 社: 華夏出版社 出版時間: 2008-4-1 字 數: 版 次: 1 頁 數: 166 印刷時間: 開 本: 大32開 印 次: 紙 張: I S B N : 9787508046211 包 裝: 平裝 內容簡介 簡介 本書屬「西方傳統:經典與解釋」系列,屬柏拉圖註疏集的一種。本書開始和結束的部分都指出了政治學問的用途、重要性甚至必要性。阿威羅伊一次次指出這門實踐學問在「這些城邦」里非但不能被天啟律法取代,而且同等必要。有多必要?從某種角度來說是這本書中一個更大的課題。而今我們迫於各種需要,急於炫耀我們自以為擁有的一切,在這樣一個時代里,阿威羅伊這部節制的作品顯得更加奇怪。
目錄
中譯本說明/劉小楓 英譯本前言 英譯本導言 第一論 第二論 第三論 附錄一 希伯萊文譯者跋 謄抄者跋 附錄二 希伯萊文本注 附錄三 引用文獻和版本 附錄四 關於《阿威羅伊論<王制>》勒納譯本的書評 詞彙表 索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