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文通訓定聲》主要內容簡介及賞析
《說文通訓定聲》是中國古代文字學著作。清朱駿聲撰,成書於道光十三年(1833)。主要版本有臨嘯閣刻本、世界書局本、上海古籍出版社影印本等。[1]
朱駿聲(1788-1858),字豐,號允倩,江蘇吳縣人。《清史稿·儒林傳》稱,朱氏 「年十三,受許氏《說文》,一讀即通曉。從錢大昕游,錢一見奇之,曰:『衣缽之傳,將在子矣!』嘉慶二十三年舉人,官黟縣訓導。咸豐元年,以截取知縣入都,進呈所著《說文通訓定聲》及《古今韻准》、《柬韻》、《說雅》共四十卷。文宗披覽,嘉其洽,賞國子監博士銜。旋遷揚州府學教授,引疾未之官,八年卒,年七十一。」朱氏於學無所不窺,著述極多,尚有《古今韻》2卷、《冬韻》2卷、《說雅》4卷、《儀禮經注一隅》2卷、《夏小正補傳》2卷、《春秋左傳識小錄》2卷、《小爾雅約注》1卷、《通訓定聲補遺》 1卷、《離騷補註》1卷、《六書假借經征》4卷、《尚書古注便讀》 4卷等幾十種。以《說文通訓定聲》影響最大。
目錄
《說文通訓定聲》主要內容簡介及賞析
本書共18卷,所收正篆9507個,旁註字5889個,附存字1844個,總共17240字。這些字的編排,不是按照《說文》以部首為綱系聯的方式,而是先從這些字中分析出1137個聲符字(朱氏叫聲母),再把聲符字歸納為上古音十八部,各部皆以《易》卦取名,它們分別是豐、升、臨、謙、頤、孚、小、需、豫、隨、解、履、泰、乾、屯、坤、鼎、壯。然後以十八部統率聲符字,以聲符字統率凡用該聲符組成的各字,使全書成為完全以上古韻韻系聯的編排方式。全書所包括的內容有三個方面:第一是「說文」,第二是通訓,第三是定聲。所謂 「說文」,是以許慎 《說文》的內容為基礎,說解文字形體反映出來的本義(朱氏叫做本訓),這裡包括了所謂「六書」中的「四書」,即象形、指事、會意、形聲。有時候還講一種 「別義」,也就是另一個本義,即《說文》的 「一曰」。也有一些 「別義」是《說文》所未提及的。所謂 「通訓」,講的是轉注與假借,這是本書最精彩的部分,也是全書的着重點。不過本書所說的轉注、假借,已與許慎 《說文》所說的 「轉注」、「假借」概念完全異趣。許慎說: 「轉注者,建類一首,同意相受,考老是也」; 「假借者,本無其字,依聲託事,令長是也。」而朱氏卻說: 「轉注者,體不改造,引意相受,令長是也」; 「假借者,本無其意,依聲托字,朋來是也」。依朱氏定義,本書所說的轉注即為引申,假借即是同音通假,包括疊字(朱氏稱為重言形況字)、連綿字 (朱氏稱為連語) 與專有名詞 (朱氏稱為託名幖識字)在內。所謂 「定聲」,就是把 《說文》中的文字按古音分類,其目的是「以著文字聲音之原」,「證廣韻今韻之非古」。在這一部分里又包括「古韻」與「轉音」兩項。其所說「古韻」是指自 《詩》、《易》以下至先秦這個字和哪些同韻部的字相押; 「轉音」是說自 《詩》、《易》以下至先秦這個字和哪些鄰韻的字相押。全書所說的 「說文」、「通訓」、「定聲」三個部分,實際上即包括了字形、字義、字音三個方面。「說文」部分主要是說明字形與字義、字音的關係,而以字形為主; 「通訓」部分專講字義(詞義)的引申與假借,使讀者能觀其會通;「定聲」部分則是以上古韻文的用韻來證明古音。如《辵部》「逝」字下說:「逝,往也。從辵,折聲。讀若誓。《廣雅·釋詁一》: 『逝,行也。』《詩·東門之枌》: 『穀旦於逝。』《論語》: 『君子可逝也。』又: 『逝者如斯夫。』 皇疏: 『往去之辭也?』 『日月逝矣』。皇疏:『速也』。《詩·谷風》: 『無逝我梁。』 傳: 『之也』。《十畝之間》: 『行與子逝兮。』箋: 『逮也』。《韓詩·有杕之杜》: 『逝肯適我。』 傳: 『及也』。[轉注]謝宣遠詩:『逝者如可作。』注: 『謂死也。』[假借]為誓。按,《詩·碩鼠》 『逝將去汝』,《日月》 『逝不古處』,《桑柔》『逝不以濯』,皆要約之辭。[古韻]《詩·柳》葉舌逝。……《二子乘舟》葉逝害。《十畝之間》葉外泄逝。《蟋蟀》葉逝邁外蹶。《楚辭·湘夫人》葉裔��逝蓋。《高唐賦》葉斾蓋逝會害逮滯。《詩·谷風》葉逝發閱,句中韻。」由之,我們可以得見本書形、音、義三方面的說解之例略。
本書與清代《說文》四大家的其他三家著作相比,有三個最為突出的特點:其一是編排體例上的改革。段玉裁、桂馥、王筠研究《說文》皆依《說文》舊例詳加解說、列證、釋例,根本未考慮到要改變《說文》的部首排列法。而本書則一反前例,它不僅新增了《說文》所無的七千餘字,而且還把所收之字分成1137個聲符字,歸為十八個古韻之內,按照古韻及諧聲偏旁進行排比,創造出一種新的編排體列。其二是對「六書」 中「轉注」、「假借」定義的翻案。在朱氏之前,從來未有人對許慎給「轉注」、「假借」所下的定義有過駁難,對其所列的例字也未曾提出過異議。而朱氏為了廓清歷來對許氏定義與例字的紛紜解說之混亂,大膽地推翻了許說,使本書所論及的「轉注」、「假借」再無舊有的葛藤糾纏,卓然而自成一家之言。其三是對詞義的全面解釋。《說文》作為一部專講字形的著作,只講本義是可以的,而且也足夠了。但是,隨着社會的發展,一詞多義的現象便日益突出,作為一部研究詞義的著作,如果無視語言中廣泛存在的一詞多義現象,那麼它是很不適時的著作。朱氏正因為認識到全面研究詞義的重要性,故他能在本書中大量闡釋引申義與假借義的問題,使《說文》研究中的未辟之疆——詞義研究——得到了開拓,從而推進了漢語文學研究的發展。當然,本書客觀存在的缺失也有不少,如在說解時,常常出現對轉注、假借、別義、聲訓之間的界限劃分不清的現象;對《說文》的修訂,時有失當之處。特別是其中有關「省聲」的理論,更是方法論上的錯誤,因此當時的段玉裁等人皆對之提出了批評意見。雖如此。本書作為一部研究《說文》的專著,其在中國語言學史上的貢獻是巨大的,成就是主要的。它仍是我們研究《說文》與古代漢語的重要參考著作。[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