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别》杜牧
《赠别》 |
作品名称: 《赠别》 创作年代:唐代 文学体裁:诗 作者:杜牧 |
《赠别》[1]是诗人杜牧在公元835年(大和九年),由淮南节度使掌书记升任监察御史,离扬州奔赴长安,与在扬州结识的歌妓分别之作。这是一首抒写诗人对妙龄歌女留恋惜别的心情。
杜牧是唐代杰出的诗人、散文家。杜牧20岁时,博通经史,尤其专注于治乱与军事。杜牧23岁作出《阿房宫赋》。25岁时,杜牧又写下了长篇五言古诗《感怀诗》,表达他对藩镇问题的见解。此时的杜牧已经很有名气,作品流传。
杜牧的文学创作有多方面的成就,诗、赋、古文都身趁名家。杜牧主张凡为文以意为主,以气为辅,以辞采章句为之兵卫,对作品内容与形式的关系有比较正确的理解。并能吸收、融化前人的长处,以形成自己特殊的风貌。晚唐诗歌的总的趋向是藻绘绮密,杜牧受时代风气影响,也有注重辞采的一面。这种重辞采的共同倾向和他个人"雄姿英发"的特色相结合,风华流美而又神韵疏朗,气势豪宕而又精致婉约。
目录
诗词正文
“ | <多情却似总无情,
唯觉樽前笑不成。 蜡烛有心还惜别, 替人垂泪到天明。 > |
” |
— <《赠别》> |
译文
“多情却似总无情,唯觉樽前笑不成。”这首小诗的前两句是说,聚首如胶似漆作别却像无情;只觉得酒宴上要笑笑不出声。
诗人同所爱不忍分别,又不得不分别,感情是千头万绪的。“多情却似总无情”,明明多情,偏从“无情”着笔;着一“总”字,又加强了语气,带有浓厚的感情色彩。诗人爱得太深、太多情,以致使他觉得,无论用怎样的方法,都不足以表现出内心的多情。别筵上,凄然相对,像是彼此无情似的。越是多情,越显得无情,这种情人离别时最深切的感受,诗人把它写了出来。“惟觉樽前笑不成”,要写离别的悲苦,他又从“笑”字入手。一个“唯”字表明,诗人是多么想面对情人,举樽道别,强颜欢笑,使所爱欢欣!但因为感伤离别,却挤不出一丝笑容来。想笑是由于多情,“笑不成”是由于太多情,不忍离别而事与愿违。这种看似矛盾的情态描写,把诗人内心的真实感受,说得委婉尽致,极有情味。
“蜡烛有心还惜别,替人垂泪到天明。”小诗的后两句是说,案头蜡烛有心还惜别;你看它替我们流泪流到天明。
题为“赠别”,当然是要表现人的惜别之情,然而诗人又撇开自己,去写告别宴上那燃烧的蜡烛,借物抒情。诗人带着极度感伤的心情去看周围的客观世界,于是眼中的一切也都带上了感伤的色彩。蜡烛本是有烛芯的,所以说“蜡烛有心”;而在诗人眼里烛芯却变成惜别之心,把蜡烛拟人化了。在诗人眼里,它那彻夜流溢的烛泪,就是在为男女主人公的离别而伤心了。“替人垂泪到天明”,“替人”二字,使意思更深一层。“到天明”又点出了告别宴时间之长,这也是诗人不忍分离的一种表现[2]。
作者简介
杜牧(公元803-公元约852年),字牧之,号樊川居士,汉族,京兆万年(今陕西西安)人。杜牧是唐代杰出的诗人、散文家,是宰相杜佑之孙,杜从郁之子。杜牧在家族中排行十三,因此根据唐人的习惯,被称为"杜十三"。杜牧政治才华出众,杜牧十几岁的时候,正值唐宪宗讨伐藩镇,振作国事。他在读书之余,关心军事,后来杜牧专门研究过孙子,写过十三篇《孙子》注解,也写过许多策论咨文。特别是有一次献计平虏,被宰相李德裕采用,大获成功。
唐文宗大和二年26岁中进士,授弘文馆校书郎。后赴江西观察使幕,转淮南节度使幕,又入观察使幕,理人国史馆修撰,膳部、比部、司勋员外郎,黄州、池州、睦州刺史等职。
因晚年居长安南樊川别墅,故后世称"杜樊川",著有《樊川文集》。杜牧的诗歌以七言绝句著称,内容以咏史抒怀为主,其诗英发俊爽,多切经世之物,在晚唐成就颇高。杜牧人称"小杜",以别于杜甫,"大杜"。与李商隐并称"小李杜"[3]。